讲述比尔和他的朋友卡茨徒步穿越阿巴拉契亚山径的故事。
一位性格内向的作家遭遇“老年危机”,在参加完一次葬礼后,决定要做点什么。因为多数作家的命运结局,不是拿酒精麻痹自己,就是扣动扳机(参考海明威)。
他步入一座小树林,观看一条穿越的小径,顿时有了主意。
阿巴拉契亚步道(Appalachian Trail),全场接近3500公里,是美国东部贯穿14个州的徒步登山之路。纬度高高低低,一些地方比较平坦。如果只是偶尔周末,行走个半天一天,是不错的运动。在北美生活过的人,应该都不陌生,算是种生活方式。可换作已年逾古稀、平时“宅男”的男主比尔(罗伯特·雷德福),打算从头到尾走一遍,就难怪妻子(艾玛·汤普森)和朋友们种种反对:“疯了不是?简直活得不耐烦。”
讨论过后,结婚四十余载的妻子,看比尔心意已决,打算各退一步,坚持让他找个人同行。果然是维持长久婚姻的明智之举。作家的朋友,多数估计也是宅男。最后,有个意外失联许久的人,前酒鬼史蒂芬(尼克·诺特)进入了视线。去专业徒步店,在营业员忽悠下,买下外套营帐等一堆装备。营业员举起一个橙色的小塑料铲子,“别忘了ee后,请自行清理。”美国环保法标准严格,公民普遍素质高。这可不是在开玩笑。
这是部盎趣丛生的小制作“公路电影”两位演员,一位79,一个74,想不给人家点个“赞”都不行。如果老年人全都有这劲头,国家制定养老退休计划,再无困难。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可惜,意愿所好,执行起来却没那么容易。才走出一里路,这对老基友,已经气喘吁吁,不断被年轻人超越。他们开始心里打鼓,“我们做这个,是不是太老?”
这个主题性的问题,是电影探讨的所在。被年纪体力拖累,被有经验的嘲笑他们业余,被两只熊仔威胁。他们聊着,前行着,并未动摇。然而,真正的挑战,尚未来到。一个男人筋疲力尽,离家千里,就容易产生非分之想。在一个汽车旅馆小住休息的时候,史蒂芬顿时和来洗衣服的肥硕女人,眉来眼去。而比尔的“出轨”则显得克制内敛。他边吃着午餐,边用眼光追随着私家旅馆的女老板。这种事情,但凡摊上某软弱的时机、地点、对象,换谁不一定保证晚节可保。摆脱诱惑,他们发现三个月餐风露宿的结果,是——他们才行走了1/3。史蒂芬打算租车,开到路尾,也算有个交待。那是在作弊!于是,老基友差点闹出分裂。
可当两个人摔落悬崖,上下不得时,他们发现“自己真的老了。”差点留下遗嘱,等待弹尽粮绝后被晒成干尸。先前他们所拒绝过帮助的年轻人,成为有些讽刺的解救者。“回家”半途而废在这部电影里,却是种胜利。尝试过之后,作家比尔回到温暖的家里,投入妻子的怀抱,解决了身份危机,还有了本新书。酒鬼史蒂芬,也对折磨自己一生的——酗酒做了了断。
他们,如许多经典的演员一样,成为看似最不可能的一对知心朋友。
盛佳标注。
“等我们老了,我想要住进同一个养老院,我们要一起看电影喝下午茶看逗逼老头在我们面前耍宝。”
这是我跟高中闺蜜曾经的梦想。前几天我在琼库什台接到她的微信,聊到一个坏消息,我们有几个小时的时差,很少这样同步聊天,一般都是想到什么聊什么,想不到这一次的话题离死亡这么近。这一次也算幸运过关了,我们再一次约定,等下次回国要一起去旅行,去哪里都行,带着我们的孩子不顾一切出去走走。
“等我们老了,临终的一刻,我希望你在。”“等到60岁,就在一起好不好?”
这是很多生命中所谓曾经无比靠近的路人甲,关于天长地久,持续到老年的谎言,不过当初我是相信的,只不过此刻我已经不在乎他们怎么想,毕竟只是路人甲,不值得继续浪费生命了。
这几年在路上,确实遇见过一些年纪大了,选择长期在路上的人。最常见的是各种五颜六色的大妈,不限于红色围巾和绿色上衣,相同的是吃过死小孩的红唇,以及大墨镜,以及处于夕阳游鄙视链顶端的持长枪短炮的摄影大爷。
“你知道二十几年的时候,我是坐专列来的这里,那时候,哪有什么旅行团。”
“我们去尼泊尔的时候,遇上了地震……你看看这张照片,这是喀拉峻,对了,雨崩你去过没有吗?哎呦,哪里不去太可惜了。”
卧铺车上的北京大爷,跟旅行团里的上海大叔操着同样的大嗓门聊起他们的光辉过去,我忍不住想起那个跟我约定一起自驾去西藏的老友。
印象里那个爱画画的少年,是否终究在遥远的未来,变成这样一个大嗓门的寂寞大叔,为什么我们一定得等到我们老了,才去做一些事,而且是我们特别想去做的那些事呢?
《林中漫步》大约就是这样一部浪漫主义的夕阳游之作,我从不觉得他是拍给老年人看的,毕竟在去塔县路上,哪怕拉稀也觉得无所谓的68岁大叔,还计划着有生之年要去楼兰看看,他们怎么可能接受片中那些吐槽老年人体力不支,只能半途坐车折返的结局,这分明是吓唬年轻人的穷游宣传片。
你看看,如果你再不出门去看看。只能年纪一大把,跟早就断联几十年的瘸腿发小,来一场林中漫步,看着一个个擦肩而过的精神小伙,吐槽一句,傻b,还不敢太大声,毕竟连逃跑都只能来个狼狈的屁股蹲。
老了,老了,不但体力不支,胆量也所剩无几,再好的美景也不如找块石头坐下歇歇来的好,只能自嘲一句,我们没有什么目的地,只不过是走到哪算哪的林中漫步,这本来就不是一场比赛嘛。
等老了,我是谁,你是谁都不重要,我爱你,你爱他也不重要,都老了,离什么最近,什么最奢侈,谁都明白,难道不是吗?
不如还趁没有彻底躺平,一起去林中漫步,随便走到哪算哪吧。
We are not most people.
为什么看这部电影?《蒲公英醇夏》中关于小镇,风光,夏天的描述让我觉得必须看点真实的景色帮助想象。
最完美的睡眠往往发生在艰苦的长途跋涉之后,特别是你已经六十几。
《林中漫步》很真实,风景是真的普通,两位演员是真的累,中途想放弃也是真的,但是当他们一起走上最高处,眺望远处,无限风光在脚下,史蒂文跟布莱森坦白自己这辈子都喜欢喝酒,好像生活幸福感为零,生命出现一片空白,只有酒精才能填满。
我们曾经在阿巴拉契亚山道上徒步。
有人说,心灵和身体总有一个在路上。不太赞同这句话。有一颗在路上的心,其实不够,如果身体没跟上,人就会难受。
就像男主,在旁人看来,有着幸福的人生:事业有成,儿孙满堂,但他还是在寻找着什么?一个目的地?一位旅伴?一个自我?
每个人的人生,都不同,男主多年未见的朋友,也许曾经因为某种因素避而不见,但在某个时刻,又因为某种原因还是会再见。
人生应有坚持,也应有豁达。旅途中应有拒绝,也应有包容,更应该知止。
保持一颗好奇心,把生活过得有趣,才是人生的意义,而不是那个最后的目的地。
影片两位主演,自然流畅的演技,青山叠嶂的画面,个性鲜明的人物,不着痕迹的叙事手法,讲诉着身边的故事。
3.5星。好基友,好朋友。
片子中规中矩。我只想说,看海报封面我以为是一个老头和一个年轻人的鸡汤之旅,看了全片才知道原来是两个老头。
比想象中有趣耶,Shaal姐太搞笑了
毕竟是根据一本随笔改编的,故事性偏弱,但很好地保留了布莱森的幽默,也没过度诠释和拔高。
电影其实相当一般,就跟迄今唯一读过的那本比尔·布莱森的书一样。但当初看了《涉足荒野》之后就想去走Pacific Crest Trail,看了《朝圣之路》之后也想去走同名步道。如今这部看完,又想去走Appalachian Trail了。日子越过越少,清单越变越长。叹气……
人在旅途
爷爷们跋山涉水,为世人示范如何做清爽的老年人。爷爷之一是电影《Indecent Proposal》(译名《桃色交易》,并不黄)主演。怎么说呢,爷爷老了也是迷人的爷爷,不是因为老了才迷人,是因为他本来就很迷人。
比較布萊森
怎么什么书都能拍电影啊
雷德福本来是想和保罗纽曼拍这片
悠哉日常
两个爷爷都好可爱呀
发现这部电影终于发行了。赶紧去书架找到老布亲笔签名的书。电影都出了书还看。赶紧读读读....
显然导演并不是一个有户外经验的人,所以拍不出真正徒步的感觉
是预算很少吗,小景别好多PD也很廉价...导演实在不行,off-colored jokes有点太多,Nolte还是很亮的~笑得很开心,路上风景和走山径的文化还蛮有趣,科普性质的游记书本来就容易流水账,看看笑笑得了~~有些地方真的有点让我想到Butch&Sundance,感慨唉...Bob没能跟Paul一起演真是太遗憾了。
不算俗套的鸡汤,其实有很多对年华逝去的慨叹,还有就是旅行的悠然与快乐。曾经叱诧风云的罗伯特雷德福,如今跨过一条小河沟都是一场大冒险。
飞机上挑电影完全靠名字和海报,没想到刚好是讲Bill Bryson老爷子。演员选得不好,长相太正统,反而是演基友的老爷爷比较像本人。很喜欢拍到老爷子屋子的镜头,看见了墙上的图书馆照片。
Because I’m curious and I love being curious. I like knowing things about the world that we’re living in.(以及那个话唠且一直diss装备的女人太真实了,我也碰到过,徒步路上遇到这样的简直要发疯!哈哈哈哈)
人生总有着各种各样的起起落落,片中的两位老人大概能算上已经步入黄昏走向下坡了,但是他们却不畏惧已经无法支撑的身体做着让人佩服和勇敢的事情。最美的风景是走出来的是开拓出来的,两位老人向我们展示了美丽的风景和幽默的对话,看似琐碎的言语和调侃,却轻松而自在。
人生平静久了,就如温水中的青蛙,就是需要靠折腾唤起生活的滋味。而两个社会地位不同的老伙伴一起上路,看起来是很美好的重新唤起友情的过程,可如果你是单身久了的人,就会知道有时候出门选择旅伴是不得已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当然了,这两件事我都不太有勇气去做,所以老爷子好样的。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