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娅(艾玛·斯通 Emma Stone 饰)渴望成为一名演员,但至今她仍旧只是片场咖啡厅里的一名平凡的咖啡师,尽管不停的参加着大大小小的试镜,但米娅收获的只有失败。某日,在一场派对之中,米娅邂逅了名为塞巴斯汀(瑞恩·高斯林 Ryan Gosling 饰)的男子,起初两人之间产生了小小的矛盾,但很快,米娅便被塞巴斯汀身上闪耀的才华以及他对爵士乐的纯粹追求所吸引,最终两人走到了一起。 在塞巴斯汀的鼓励下,米娅辞掉了咖啡厅的工作,专心为自己写起了剧本,与此同时,塞巴斯汀为了获得一份稳定的收入,加入了一支流行爵士乐队,开始演奏自己并不喜欢的现代爵士乐,没想到一炮而红。随着时间的推移,努力追求梦想的两人,彼此之间的距离却越来越远,在理想和感情之间,他们必须做出选择。
如果你是一名不相信爱情的单身狗, 恭喜你,此片绝对是你的励志片。 而我恰恰是个有精神洁癖的浪漫主义者,所以抨击这个电影是必然的结果。 我讨厌LA LA LAND最重要的原因,是它传递的那种价值观。成功(野心)比爱更重要。 你想想导演对他所谓梦想的设定: 演电影,成名,嫁给有钱人,有钱。 开爵士酒吧,终于赚钱了,全是人,有钱。 所以整个电影对梦想的定义就是,有钱了。 呵呵。 仔细说来这个爆裂鼓手的导演真的不适合拍爱情片啊, 简直是爱情片的灾难。 他的爆裂鼓手里电影刚开始十分钟男主就因为进了乐队要专心打鼓和女友分分钟说分手。 爱情在这个导演眼里就跟卖菜一样。 现在真的来正儿八经迫害爱情电影了。这种爱情观导向真的要教坏小朋友。 虽然说LOVE这个词已经被陈词滥调说了无数遍,几乎被用坏了, 现在宣扬爱,谁就被骂成撒鸡汤。 你看看这个片有多火就该知道当今世界的主流价值观早就把成功和个人主义奉为第一位了。 人们不相信宗教,不相信爱情,只相信自我成功的实现。 在此我不附上任何评价,也不知道这是时代的进步还是悲哀。 再说爱情, 这个世界的浪漫是如此廉价了吗。 是灯红酒绿, 是一曲对唱, 是瞬间同居, 是无法退让妥协磨合就散。 是多年以后的一声叹息? 别用自己那点野心和自私说成生活本就如此。 不够爱,就滚好吗。也不要多年以后留下廉价的眼泪。 爱情是很多妥协,很多牺牲,很多痛苦,很多付出。 不是简单的,“OK,你只管自己的事情,那我们分手吧”。 "OK,我要去巴黎了。异地咋办?看着办呗。” 如果只是简单的小言情下也无可厚非,只是请不要在结局把立意抬的这么高好吗。 因为,明明就啥都不是。 不经过点歇斯底里,分分合合,不聚不散,根本就不配说是深爱过。 请问男女主究竟为他们的感情做出什么牺牲和付出了?如果男主是为了女主过的更好,暂时放弃他的爵士梦,还情有可原的话,那女主究竟干什么了?除了作,无止境的作!再者,男主暂时放弃爵士追求流行乐说到底也SERVE他自己的INTEREST。 当镜头转到女主一身名牌成为明星趾高气扬去买咖啡的时候,当镜头转到她嫁了富豪住进豪宅时,我真的觉得自己走错了影院。不好意思,这样的三观我无法接受。这样的成功我也不能苟同。 OKAY,如果真的你是为了梦想不择手段,就请你做婊子做到底。不要在走入当年旧情人开的酒吧时,感叹万分,赚观众眼泪。情圣也让你做了,梦想也让你追了,你是有多完美? 仔细想想女主真是很可怕的人,见不得男主成功,用他的梦想道德绑架他让他不爽。只是因为自己一事无成游手好闲。自己却因为一场话剧失败和别人的闲言碎语就彻底放弃回老家不见人。这样的态度也可以最后成功?这样的成功也来的太方便了吧。结果真的轮到她自己的机会来了,却没有为这段感情争取过半点。 所以这个电影。 梦想也没交代清楚,爱情也没交代清楚。 他们怎么就相爱了?是因为真心心心相惜,还是电影中指出的落魄时相互取暖而已? 他们怎么就分手了?是因为坚持不了3个月的异地恋?还是女主越来越红地位悬殊了? 女主对演员梦想的追逐,究竟是因为喜欢演戏,还是只是想做大明星,嫁给富豪? 男主对爵士梦想的追逐到底在哪里。他为什么会放弃流行音乐,是因为赚够了钱?之前那段对爵士几乎放弃的说辞去哪了?导演对于流行音乐的嘲讽和贬低也很disrepectful,好像音乐就有贵贱之分一样。想当初爵士也称霸过整个音乐市场好吗,也就是说,它就是当时的“流行音乐”啊。 太多未解之谜。 不是用春夏秋冬的流水账能说明的。也不是用一句5年后能敷衍的! 唯一一段赚足观众热泪的现实和梦想的对比,拜托那是照抄“与莎莫的五百天”玩剩下的好吗? 抄袭,赤裸裸的抄袭啊。。。。。救命。 故事可不能这么讲啊,大哥。 我是付钱来看电影的,不是付钱来听音乐剧的。 不好意思,这样三观不正,逻辑混乱的电影不能忍。 真不能忍。 就算有LA华丽的外衣也抵挡不住内里那股铜臭气。 不过如果歌舞片是看个开心就好,那么我承认我是太认真了。呵呵哒。 P.S.,关于评论的一些补充: 后记1.有网友认为我玛丽苏。男女主不在一起我就不开心了。 说实话,我强调很多遍,要黑就一身黑,像爆裂鼓手。 要丧就丧到底,就像蓝色情人节, 要纯爱就纯爱到死,就像恋恋笔记本。 不要既唱歌,又跳舞,既纯爱,又现实,既要钱,又舍不得爱。 弄出一付我是逼不得已,我是身不由己,是社会逼的,是现实逼的,是好莱坞逼的。 我只能用一个词形容。hypocrite. 当然这也是很多美国人的价值观, 看上去很美,就好。 i will always love you,然后就分手再也不见。 这样的I love you简直是一种诅咒。 后记2.有评论问我多大。 请问我多大和这个观点有关系吗? 好像这年头相信爱情的人都很幼稚一样。 好像轻易放手就是一种更高尚更成熟的做法一样。 好像有爱情洁癖的人都他妈是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处女一样。 更有甚者直接人身攻击我不经世事在这里哗众取宠。 我想说,哗众取宠的是这部电影。 打着梦想的旗号,披着爱情的羊皮,说着一个既不是爱情也不是梦想的故事。 关于年龄的问题。答案是, 我不小了。 但仍然相信因为够爱所以仍然可以在一起的事情。 相信相遇6个月因为够爱就闪婚然后美好的在一起不分离的爱情。 也相信经历了3年异地因为够爱还是结婚生子在一起的爱情。 唯一,一点执拗和偏执,就是不能容忍, 这样轻易说分手的感情,叫做深爱。 如果这都算爱情, 如果分手遗憾更成全了你心目中的永恒, 那么那些相濡以沫一辈子不离不弃的感情变成了什么。 回到原话, 就算我80岁了,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 真的爱就是不离不弃。 其他, 都他妈是佯装爱情的骗子。 骨子都是爱自己。 不是爱对方, 也不是爱爱情本身。 现实世界是很残酷,如果长大和成熟意味着妥协对爱的标准。 认为只要曾经拥有都算爱情的话。 那这辈子要留多少不值得的眼泪。 真的爱,不会走。 反之,亦然。 套用我最好朋友COCO的一句话, 爱情,至上, 怎么了? 后记3. 说来很悲凉。 我的原则就是。做人。做梦。做爱。都要做到极致。 一定要争取。 我最喜欢的电影《伊丽莎白小镇》里说, those who risk, win. 要梦想,就不择手段去追啊。 喜欢的人,梦里梦到就去见啊。 爱的人,怎么能轻易放弃。 爱都能轻易放弃了,你的人生成什么了。(这句话是高晓松说的。。) 如果什么努力都做了。 我认。 都是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 不要回头。不要哭。不要像电影里一样,想what if。 用力爱,努力活,去撕啊! 奥斯汀有一睹涂鸦墙, 上面写着:love is the only magic。 相信爱情,就是相信人性。 我愿意相信。 后记4. 时隔半年再回头来看, 没有之前那么执着了。 对于感情,我很认真。我很忠实。我们也都努力过了。那就够了。 人生有什么大不了。 一定要呆在对方身边,为此放弃一切的感情也是可悲的。 要先爱自己,实现自我,才有能力感染别人,给你爱的人快乐。 真爱的确是一辈子的不离不弃。是有人要牺牲要妥协要承担要付出的。不是平白无故。 但对某些人来说,厮守在爱的人身边,放弃自己的梦想不顾,是不会真正快乐的。 逼迫对方放弃自己的梦想,厮守在你的身边,对方也不会快乐。 真正快乐的,是你情我愿。 是拉着彼此的手,看到更广阔的世界,更大的可能。 不是一句”来我家吧“, 而是,“我跟你走”。 不过,如果你有幸,遇见那个和你红尘作伴潇潇洒洒,喝酒谈天看星星大海的人, 已经是很幸福的事。 只是,不要赖社会,赖现实,赖缘分拆散了你们。是你们自己,拆散了自己。 没有拆散真爱的现实,只有不够爱的感情罢了。 别人都做到了。就别骗自己了。
<一>
十二月在三番看的La La Land,上映的第一个晚上和两个朋友一起去看的。结束以后朋友分别打Uber和Lyft走了,我住的比较近就去坐地铁回家。
走出地铁站的时候,快午夜了,街上很空,一两个从对面走来的人,除此以外,只有路灯。虽然这条路我已走过无数遍,几乎每天下班回家都会走,但是突然,out of nowhere,一种莫名的孤独从心里升起来,好像瞬间被拉回了电影里Mia参加完party发现车被拖走只好自己走回家的那个夜晚。
啊,原来我还在电影里没有出来。
没有同伴,没有车,和热闹告别以后独自走的一条的回家的路。路过街边酒吧的时候,我像电影里一样,朝酒吧里望一眼,希望能看到一个气质很好的在弹钢琴的人。
That someone in the crowed.
每一个刚来到大城市的我们,希望被发现,被赏识,遇到贵人,发掘潜力,证明自己很好,很值得被爱,很充满希望。
Except you don't always find that someone.
第一个瞬间,是有关在这座城市里的迷茫与失意的瞬间。
<二>
看完电影回来发了一条短评。
有个朋友看到了问我,所以是想到谁了?
想到谁了呢?想到在剧场里旁边女孩好看但又不敢多看的侧脸,想到深夜醒来突然想到的诗句,想到一个春日的夜晚,在海边散步拍照闲聊大笑,想到一个秋日的午后,车里放着Jazz,载着喜欢的人缓缓驶过金黄色的三番街头。
所以我说,并没有特别想到谁啊,想到很多自己。
非常喜欢的是石头姐和高司令在山顶散步去找车的那一段,两个其实已经深深被对方吸引的人,却都要死死咬定对对方没感觉,但又对对方的没感觉表示质疑,充满了戏剧性。
但这其实是我们这代人爱情的写照不是么?
“喜欢一个人也不能表现得需求感太强,否则会吓跑对方”,“在一段关系中,要保持一定的距离,给彼此以空间”,这些现代都市爱情的common sense很多时候让人们不太表达自己真实的最强烈的情感,或者选择性地表达。
一个小细节:末了,石头姐说,啊我的车就在这里了,你的车停的远么要不要捎你一段?高司令说,哦不用了,我的车就在附近。然后石头姐开走了。高司令走了很久走回了他们散步刚开始的地方,上了车。
第二个瞬间,是有关这个时代的我们在爱情面前的口是心非。
<三>
看完电影之后的日子里我开始一遍一遍听电影的原声soundtrack。新年的时候在玻利维亚旅行,我感觉要写点什么辞旧迎新,想了一想,摘了soundtrack里面一段的歌词:
Here's to the ones who dream,
Foolish, as they may seem ;
Here's to the hearts that ache;
Here's to the mess we make.
这段歌词是Mia在试镜(audition)的时候讲述她一个曾经敢于光脚跳入冰冷的河里的阿姨的故事的时候唱的。
I remember that she told us she jumped in the river once,
Barefoot.
She smiled, Leapt, without looking.
And She tumbled into the Seine!
The water was freezing she spent a month sneezing,
But said she would do it, again.
跳入冰冷的河里当然是一个比喻,这段歌词真的想讲的是,真正敢于追梦的人都是某种程度上非理性的,有那么一点点的疯狂,在别人看起来好像很傻。但却正是生活中那些疯狂,心痛的时刻让我们感受到情绪的波荡起伏,让我们感受到我们此时此刻在鲜活地活着。
A bit madness is the key, to give us new color to see.
第三个瞬间,是有关追梦时的鲜活和色彩。
<四>
我觉得La La Land拥有一个绝好的结尾。
已为人妻的Mia和丈夫路过那个曾经由她提议名字的酒吧,坐定,看到昔日的男友重新弹奏一曲。所有的时光回转,他从第一天起所有的决定都不再一样,不再有争吵,不再有分离,他和她一路走下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然后曲毕,回到现实,什么都没有改变,她看向他,他看向他。剧终。
为什么不是一个happy ending?因为生活就是这样啊,有不完美才有遗憾,有遗憾才有执念,有执念才明白那些道理,才知道原来生活中的美好是如何的。
如果时光再来一遍,你的选择会不一样么?
《爱乐之城》不仅仅是创造了一个画廊,悬挂着那些受人推崇的经典作品,而是把这些「新」和「旧」融合在一起,以一种非常人性化、现代化、带有鲜明个人风格的手法展现出来。如果你想优雅地欣赏《爱乐之城》,看这篇!
温馨提示:下文为2月6日修改版本,调整了结构、添加了图片、减少了剧透:) Enjoy~
讲真,看《爱乐之城》的那天非常曲折。
伦敦试映当晚, 我和@阿猴HOSEA 沐浴更衣, 正准备盛装前往。 手机突然嗡嗡响, 邮件提醒说: 伦敦地铁又罢工了!!!
于是收起高跟鞋, 踩起运动鞋, 冒着淅淅沥沥的小雨, 一路小跑! 卡着点终于赶到电影院, 取票的队却有1500字作文那么长。
我们等啊,等啊,等, 终于排到, 注意,此时离电影开场只剩两分钟!
工作人员鼓弄了好一会儿,抱歉地说道: 「哦,我的老伙计!我们的机器突然坏了,打不出票!」
正在我们百爪挠心、愁眉不展时, 一位热心的管事儿阿姨凑了过来, 随手撕了两张纸,刷拉拉地画了几笔, 递给我们:「就拿这个去检票吧!」 此刻,我们仿佛看到,阿姨胸前的红领巾, 正迎风飘扬!
于是,这个怀旧的夜晚,就在这独一无二的手写开场白中,拉开了序幕!
《爱乐之城》(La la Land, 2016)是导演达米安·沙泽勒(Damien Chazelle)的第三部作品。
他的上一部作品是《爆裂鼓手》(Whiplash,2014)。也是这部电影让他一鸣惊人,好评如潮水般涌来,勇夺第87届奥斯卡最佳剪辑。
谈到达米安电影的成功,他的搭档,作曲家贾斯汀·赫维兹(Justin Hurwitz)功不可没——贾斯汀是《爱乐之城》和《爆裂鼓手》这两部电影的作曲家。
达米安和贾斯汀是哈佛同学,一起组过乐队,深厚的革命友情让他们可以更好地包容、理解和创作。
谈到拍摄《爱乐之城》的初衷,达米安说: 「我想试着谈论一下:生活和艺术,梦想和现实,能怎样融合在一起。」
想来想去,他认为音乐是最好的表达方式,所以,才通过音乐和舞蹈拍摄了这部片子。 这个想法与贾斯汀一拍即合,他花了很久去谱写剧中男女主角的主旋律。 于是,我们现在看到了这部纯粹、浪漫、自由、明亮,让人百听不厌、百看不厌的电影。
饰演男主角赛巴斯汀的瑞恩·高斯林(Ryan Gosling)为了诠释好钢琴家的角色,在影片开拍之前,曾花了三个月练习电影里的钢琴曲。
谈到《爱乐之城》的音乐时他说: 「我连续三个月每天花四个小时练琴,按理说我应该不想再听到这些歌了,但它还是如此地打动我。」
值得一提的是,《爱乐之城》一些重点歌舞片段的配乐是在曾经录制了《雨中曲》的录音室完成的。
所有的乐器在同一个房间录制,人声也是。
虽然是一种非常传统的录制方法,但是达米安和贾斯汀都认为这是最符合《爱乐之城》的录音方式。
《爱乐之城》原计划的主演并不是高司令和石头姐。
男主角本来要用《爆裂鼓手》的主演迈尔斯·特勒(Miles Teller),女主角本来想邀请艾玛·沃森(Emma Watson)。但迈尔斯辞演,艾玛为了真人版《美女与野兽》(Beauty and the Beast,2017)拒绝了《爱乐之城》。
所以,我们看到了现在的男女主角:米娅(由Emma Stone饰演)和赛巴斯汀(由Ryan Gosling饰演)。
导演在采访中曾说道,他认为石头和高司令是最接近经典好莱坞情侣形象的男女演员。
而《爱乐之城》的制作人也承认,他们俩在荧幕上的化学反应无人能敌。
其实,这并不是爱玛和瑞恩的第一次合作,他们曾经合作过《疯狂愚蠢的爱》(Crazy, Stupid, Love,2011)和《匪帮传奇》(Gangster Squad,2013)。
虽然高司令的表现可圈可点,但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部属于女主角米娅的电影。
石头姐在本片中献出了她最美丽、活泼、灵动的演出,从唱到跳,给予观众无限惊喜。
还有她那如海般清澈的眼睛、雪白的肌肤以及迷人的小腿,设成屏保绝对有晚餐少吃一碗饭之功效……
如果说《爱乐之城》的主角已经足够夺人眼球,那它的配角绝对是藏龙卧虎。
在《爆裂鼓手》里凭借魔鬼老师的角色,夺得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J·K·西蒙斯(J.K. Simmons),在《爱乐之城》中饰演酒吧老板Bill。
虽然出场戏份不多,但刻薄的形象相当传神。
在影片中饰演男主角老友,并邀请他加入乐团的吉他手Keith,是由约翰·传奇(John Legend)饰演的——他本人是R&B唱作人和钢琴家,九次夺得格莱美奖。
传奇哥在电影中演唱了一首《Start a Fire》,那真是前奏一出,就准备好尖叫了……
哐哐哐,敲黑板,本文的重点来了!
能不能优雅地欣赏这部电影,就看这个Part了!
我看过《爱乐之城》导演达米安的一个采访,他在采访中提到《瑟堡的雨伞》给他的影响。他说:「一开始五分钟,我在怀疑这部电影不会每一句台词都要唱出来吧?」但是看到最后,达米安却被电影深深地打动了。
他说:
「It's close to my heart in a special way。」
《爱乐之城》也确实让人想起六十年代的法国导演雅克·德米(Jacques Demy),他的经典之作《瑟堡的雨伞》(Les parapluies de Cherbourg,1964)和《柳媚花娇》(Les Demoiselles de Rochefort,1967),充满了法式的诗意与甜蜜。
正是因为这份对歌舞片的喜爱,《爱乐之城》有一种渗透在骨子里的,深深的迷影情结。
所以,如果你细心观察,会发现整部电影里有无数个令人惊喜的设计和彩蛋。
开场的那段高速公路上的群舞,致敬了艾伦·帕克著名的追梦歌舞片《名扬四海》(Fame,1980)。
《爱乐之城》开场的这段歌舞封锁高速公路拍了两天,用了100多个歌舞演员,在场面调度上让人无话可说,奉献了年度最令人难忘、最让人无法老老实实坐在座位上的开场。
《爱乐之城》的女主角米娅是一个梦想成为好莱坞女演员的女孩,每天不停地面试,却因为各种各样无奈又令人发笑的原因被打断。
在她的房间里,贴着一张巨幅的海报,上面是英格丽·褒曼。而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也忍不住让人想起褒曼主演的电影《卡萨布拉卡》(Casablanca,1942):
「 世界上有那么多城市,城市里有那么多酒馆,你却偏偏走进了我这一家。」
某一次甄选失败后,米娅沮丧地回到家,同住的朋友们为了鼓励她要带她去Party换换心情。这时,四个American Beauty上演了一段性感又可爱的Street Dance。
这段舞蹈让人想起一流百老汇导演鲍勃·福斯(Bob Fosse)的《错失甜蜜》(Sweet Charity,1969)。在《错失甜蜜》中,三个舞团闺蜜也在普通的街区上演过一场激情四射的完美演出。
《爱乐之城》里描绘米娅和赛巴斯汀感情的段落很多,其中最成功的,是用歌舞剧这种形式,把不可言传的暧昧、浪漫动人的恋爱以及痛彻心扉的争吵都视觉化地表现出来了。它非常细腻又梦幻地描写了爱情,那些淘气、可爱、心动、默契的感觉都传达的很好。
比如男女主角在山顶上跳的那段舞:Lovely Night Dance。
很多观众已经看出赛巴斯汀抱着灯柱转了一圈的动作致敬了经典的歌舞剧《雨中曲》(Singin' in the Rain,1952),在此我就不多做介绍了。
还是这个场景,后来米娅脱下高跟鞋,两个人跳了一段特别逗趣的舞蹈——也就是《爱乐之城》官方海报上的场景。
比起匆匆出现的《雨中曲》致敬,这段舞蹈的设计其实更让人玩味,让人想起30年代的一部经典爱情歌舞剧《随我婆娑》(Shall we dance,1937)。
《随我婆娑》的男主角是一个出色的芭蕾舞演员,不过从不是循规蹈矩的那一个。他暗自在舞鞋上钉上扣板,将踢踏舞跳得出神入化。《随我婆娑》里面有个段落叫《Let's Call The Whole Thing Off》,讲述男主角带女主角去溜旱冰,两个人滑累了就坐下来聊天谈情,聊着聊着就跳了起来。推荐大家去找找这个片段看,暧昧中带着天真可爱,是相当经典的歌舞段落。
我看到也有影评人认为这段致敬了《篷车队》(The Band Wagon,1953)。如果单看场景的话,《爱乐之城》确实更像《篷车队》。但考虑到具体情境和情感表达,我觉得《随我婆娑》的滑冰舞更俏皮也更幽默一些。
大家可以在观影时自行感受~
电影中,赛巴斯约米娅去看由尼古拉斯·雷(Nicholas Ray)执导,詹姆斯·迪恩(James Dean)主演的经典电影《无因的反抗》(Rebel Without a Cause,1955)。
看完电影,两个人来到格里菲斯天文台(Griffith Observatory),这里也是《无因的反抗》中,经典打斗戏的实际拍摄地。
而至于他们在天文台里面跳的那场与星空共舞的浪漫华尔兹,有人说致敬了《摇摆乐时代》(Swing Time,1936),不过我也看到有其它影评人写说这段剪影的舞蹈看起来很像迪士尼的《睡美人》(Sleeping Beauty,1959)。不过不管是哪个,都把爱情萌芽时那种飞翔在天边的喜悦用影像化的方式表达了出来,相当具有共鸣。
影片的最后,萨巴斯汀弹了一首钢琴曲,随着音符,导演向我们展开了一种全新的假设,他们的故事像电影胶片般一幕幕展开,全是鲜花与笑容。
这最后的歌舞场景,用尽了整部电影最华丽最鲜艳的色彩和歌舞,那格外夺目而灿烂的光亮,正照进现实的无奈和欲言又止。
因为最后一段歌舞段落的前提是「假设」,也就是「Fake」,所以你会发现,在这最后十分钟里,这部本来就天马行空的电影,变得更加「不设限」了。
贯穿整部电影的「舞台感」,从收敛的舞台聚光灯效果,变成了一场真正的剧场演出。
说到这一段,就不得不提一下由金·凯利主演的歌舞剧《一个美国人在巴黎》(An American in Paris,1951)。其中有一段近二十分钟的舞台场景舞蹈片段,用手绘的舞台背景搭配庞大的真人歌舞演出,流畅动人,想象力更是让人啧啧称其,完整看下来,简直是欢欣雀跃,叹为观止。即使以现在的眼光看,也一点不过时。要知道,这可是一部半个世纪之前的电影啊! 后来,这部精彩绝伦的歌舞片,摘得了第24届奥斯卡最佳影片,也被改编成舞台剧在百老汇和伦敦西区上演。
总的来说,《爱乐之城》用它优雅而浪漫的风格,对现实、艺术、爱情、梦想,进行了强有力的表达。
它的节拍就是武器,舞步就是进攻,把观众带进了一场视听盛宴,一个五光十色的梦。
它让人回想起当年的米高梅—— 那个拥有107座奥斯卡小金人的米高梅,那个麾下明星比天上星星还多的米高梅。 还有那个歌舞片全胜的鼎盛年代,充斥在胶片里的欢歌笑语与无限辉煌。
导演达米安表示,他很高兴大家看到了《爱乐之城》里的那些经典致敬。
但他希望自己所做的: 不仅仅是创造了一个画廊,悬挂着那些经典作品。 而是把这些「新」和「旧」融合在一起,以一种非常人性化、现代化、带有鲜明个人风格的手法表达出来。
而我,非常感谢有《爱乐之城》这部片子,因为它是那样睿智而巧妙地,创造了新时代的歌舞剧电影。它给了观众机会,去好奇、去享受、去了解。
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它是今年情人节比约会更值得期待的事情。
如果你: 浪漫 感性 向往爱情 懂的电影 爱听音乐 充满热情 还有梦想 热爱生活
……
请,不要错过它,《爱乐之城》。
提前祝大家, 情人节约会顺利。 (●'◡'●)ノ♥
如果喜欢我的影评, 别忘记喜欢或者推荐哦~~~
更多关于旅行、摄影、艺术、生活的好玩内容,请移步微信公众号:小墨与阿猴(id:xiaomoyuahou),我们等着好奇的你哦~~~
我们在穷困潦倒时爱得一塌糊涂,却无法在各自功成名就时手拉手出门散步。
二刷。又悲傷又溫暖,藝術互相影響生命。最後一幕用一場夢、一場電影彌補愛情的遺憾尤為動人,二人因對藝術的喜好相識相知,互相影響、鼓勵、成就彼此的夢想,感情雖沒有開花結果,卻在各自生命留下不可抹滅之印記。哭著離場。
不过是一个很俗套的故事。复古还真的一点都没看出来,把洛杉矶拍得像instagram旅游号,高司令从头到尾一副刚睡醒的样子,和那些经典音乐剧电影比起来缺少太多质感。现在连卖给少女的春药都是那么的廉价。
本年度最被高估的片子就是La La Land了 一个八五后导演的野心之作 可惜阅历不足 剧本各种尴尬俗套 各种故作姿态 浪费了两个优秀演员的表演
十年前一部恋恋笔记本,十年后一部爱乐之城。说的都是错失的梦想和爱情,演的都是浪漫的不着调男文青和性格张扬又复古风格的美国小妞。今夜愿你们都与爱人共舞,永浴浩瀚星河。
看這部片會想起的那個人,一定是忘不了的
预告片里说得没错,已经没有人在拍这样的电影了。即使不是年代戏,手法和色彩运用也极具年代感。满足了外人对这座城的一切幻想,又为身在洛杉矶的人拍出了这座城会让你遍体鳞伤的事实。他是真的很爱洛杉矶。 在洛杉矶看La La Land真的是太奇妙的体验。很特殊的感情。
今年最浪漫唯美的爱情电影,很多段落让人有重温“雨中曲”的感觉。是爱乐之城,也是星光之城,还是梦想和现实缘起缘灭的地方。事实证明有个好的结尾多么重要,它让原本平淡无奇的叙事一步登天!多一星给石头,明年奥斯卡影后坚决站定你~
年度十佳!最后在情字上找到了一个引人共鸣的点,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追逐梦想的旅程,在某个时间点上,一个人遇到一个人,他们一起成长,相互鼓励,有美好,有痛苦,有成长,有遗憾,这就是人生。导演非常成熟老道,不仅有野心,也有足够的才华,歌舞元素几乎就是整个歌舞片的发展史,适合迷影爱好者。
前一个半小时都在出戏 从5 years later之后才有点感觉 觉得想找布达佩斯大饭店的画风失败 想找伍迪艾伦的文艺失败 想找宝莱坞电影一言不合就歌舞失败 唯独成功是最后的平行世界桥段 算是能赚观众一点同理心
你可以无限接近电影,当演员,写剧本,挨着英格丽·褒曼的照片睡觉,在《卡萨布兰卡》的阳台外上班,但生活永远不会成为电影。梦醒时分你看着与你共浴亦真亦幻的泡影中人,转头,微笑,离开,这或许是人生最像电影的一刻。
分开以后,生活中我们未必会再相遇了,但在记忆里,我们都还很年轻,我们坐拥无限可能,敢说爱,敢说永远。其实啊,有过,才是永远。谢谢你啊,把我变成了更好的人。祝我们各自幸福。
这部电影有多好呢?想象这样一个场景:二十年后的一个傍晚,你开着车(或者车载着你)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扬声器里开始放起这首电影里的旋律,听到第一个音符的一瞬间,所有的情绪全都涌上来,就好像二十年前的那个夜晚你第一次听到它们的时候那样。
最后两人一吻上,眼泪就完全止不住,最后一直是痛哭。那段蒙太奇展示的就是电影的魔力啊!生活给不了的,电影可以给你,是那么浪漫、那么神奇的情感再现,最佳的电影造梦时刻。而至于理想、爱情、迷影、歌舞片、怀旧等等其他元素和小技巧反而可以放在之后了。最感慨的仍是电影的魅力,做一场电影梦吧!
各自梦想实现之时,发现梦想似乎不那么重要了。假如可以重来,我会在第一次见面时吻你,推掉工作来看你的第一次表演,随你搬到巴黎去,巴黎也有好的爵士乐,在把孩子丢给保姆的夜晚,开车带你去吃饭,然后一起走进酒吧,听别人弹奏我曾经做梦都想弹奏的曲子。可惜,现实中没有如果,但电影和想象里有!
我们那些曾经错过的美好人生啊……
验证了语文老师的话:只要开头结尾精彩,中间无所谓。
最动人的永远是梦想和爱情。但我们没有在一起,这就是现实。
同比《纽约,纽约》类比《艺术家》,返璞归真用音乐、歌舞片形式讲述一个通俗化爱情故事,主要技法登峰造极。串联影史不同音乐、歌舞类型分支(米高梅、金姐弗雷德、大爵士、雅克德米及当代乐队片、演唱会电影)在不同段落相映成趣,既是传承又带出类型演变,复古又革新,且能升华爱情主题,内外兼修。
感情戏想到的是《阿黛尔的生活》,更猛的是那段“回忆杀”,直接串到《泰坦尼克号》片尾重逢,《艺术家》式对经典的致敬天衣无缝。用音乐和歌舞串起所有往事,假如…或许…可能…梦想与现实冲突的拉城,却让心灵相契的人拥有最美的回忆。2016年度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