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水狗

恐怖片美国1992

主演:哈威·凯特尔,蒂姆·罗斯,迈克尔·马德森,克里斯·潘,史蒂夫·布西密,昆汀·塔伦蒂诺

导演:昆汀·塔伦蒂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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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1 10:32

详细剧情

  黑帮老大乔·卡伯特(劳伦斯·蒂尔尼 饰)和他的儿子“好家伙”艾迪(克里斯·佩恩 饰)召集了六名强盗,准备到珠宝店抢劫一批天然钻石。这六个人彼此各不相识,甚至连对方的姓名都无从得知。乔为了保持机密,以颜色作为代号分别给六人起名为白先生(哈维·凯特尔 饰)、橙先生(蒂姆·罗思 饰)、金先生(迈克尔·马德森 饰)、粉先生(史蒂夫·布斯塞米 饰)、棕先生和蓝先生,并规定他们之间不能透露任何私事。  抢劫时,六人中了警察的埋伏,蓝先生和棕先生当场死亡。白先生带着身受重伤的橙先生回到预定的聚集地——一个仓库。一会儿,粉先生、“好家伙”艾迪和金先生也来到这里,并活捉了一名警察。几人回忆案发时的情景,得出结论,六人中必定有人向警察告密。为了揪出告密者,大家审问拷打那个警察,仍然无法得知事实真相。本就互不了解的几个人,开始互相猜忌,事情的发展完全偏离了预设的轨道。

 长篇影评

 1 ) 后现代英雄

以下内容参考了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这篇影评最后发表在了公司内刊,所以想自己留个纪念而已。

《落水狗》是导演昆汀卡伦蒂诺的处女作,1992年在圣丹斯电影节上首映,虽然不及《低俗小说》、《杀死比尔》那么有名,但在这部片子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典型的昆汀风格——片头看似无关的碎碎念,非线性的叙事结构,把戏谑和暴力美学完美结合的黑色幽默,对七十年代爵士乐及漫画的深刻喜爱等。
作为一部低成本的独立影片,《落水狗》的故事情节很简单:黑帮老大乔和他的儿子,策划了一起珠宝抢劫案,组织了六个互不相识的人去实施,结果遭到了警察的埋伏,死伤惨重,剩下的人又因为相互猜忌而自相残杀。整部影片自始至终没有出现一个珠宝店内抢劫的镜头,只是通过事后劫匪之间喋喋不休的对话,一幕幕生动的画面已然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落水狗》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影片关于人物的设置及细节的刻画。六个劫匪分别用了不同的颜色来命名:Mr White,白先生——义气,Mr Blonde,金先生——忠诚,Mr Orange,橙先生——正义,Mr Pink,粉先生——利己主义,而Mr Brown 棕先生只是在序幕中唠唠叨叨了一阵子,Mr Blue蓝先生完全是一个打酱油的角色。用颜色给人物命名已经是很明显的暗示——每个人代表着一种立场,昆汀尤其注重细节的描述,使得每个人的性格、立场都极为鲜明。
白先生是个典型的黑帮铁汉柔情。用打火机的手法独特,用墨镜凑在鼻子下面试探橙先生是不是已经断气,遇到警察酷劲十足的激战都可以看出,他是个老江湖,但是他也有柔情的一面。橙先生是他的拍档,意外中枪,他认为是自己的错,自责和怜悯使得他不仅告诉了橙先生自己的姓名和真实身份,还坚持要送橙先生去医院。在大家相互猜忌的时候,他一直袒护着橙先生,用kid(孩子)来称呼橙先生,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直到橙先生倒在他的怀里,告诉他:“对不起,我是警察。”
金先生是个变态但非常忠诚的家伙。在遭到警察伏击后,他没有惊慌失措,而是神态自若的戴着墨镜,吸着可乐回到了货仓。珠宝店里警铃一响他就开始疯狂扫射,在货仓里享受警察在自己举起的枪管下绝望挣扎躲避的样子,随着音乐,踏着舞步,他优雅而又残忍的割下了警察的耳朵。但他对乔却极为忠心,心甘情愿地替乔坐了4年牢,半个字都没透露。
橙先生是典型的卧底,这个角色的设计多少模仿了林岭东导演的《龙虎风云》中周润发所饰演的高秋。他从公寓出来之前的那部分描写,同样是个细节丰富的段落,挂电话、穿外套、藏小手枪、拿左轮枪、拿香烟、关音乐、拿钥匙、找戒指、对着镜子给自己打气,足见他的紧张。在仓库里,看着金先生要烧死那个警察的时候,他终于开了枪。
粉先生说的最多的除了f**k就是professional(专业),因为作为贼,他真的很专业。在抢劫失败后,他第一个说有卧底,他不愿知道白先生的名字,他不愿意杀人,他得到钻石后没有随时携带而是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先藏起来。他是个将自身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人,他不愿送橙先生去医院、不愿知道白先生的真名其实都是怕惹麻烦,他在金先生出现之前大骂其变态,金先生出现之后又转而讨好他,他不愿给小费,不愿接受“粉先生”的外号,但乔一发话他便老老实实的接受了。
那么谁才是《落水狗》的真正主角?是侠骨柔情的白先生,变态但忠诚的金先生还是警察卧底橙先生?不,其实真正的主角是那个容易让大家忽略和鄙视的粉先生。
粉先生的后现代的策略。因为个体无法与集体时刻保持一致,缺乏权威性的真实,大家卷入了一场由于信念无法相互调和而形成的错综复杂的矛盾之中,故事以死亡告终。粉先生成为唯一活下来的人并拿走了钻石,他成了最后的赢家。他显然是影片中最猥琐的人物,他胆小怕事,当其他人坚持自己的立场时,他开始也许会争辩一下,但最后他一定会妥协。仔细分析一下就可以发现他是个典型的后现代人物,根据后现代的理论,真实淹没在错综复杂的话语之下是不可解的。他不了解真实,所以他采取的策略是“时刻做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不持任何立场,倘若进入矛盾之中,就做“对自己和集体最有利的决定”。于是他成了唯一的既得利益者。
没有既定的立场,没有权威的话语,没有固定的信念,没有做事的原则,只做对自己有利的决定。从这个角度来看,粉先生是唯一拥有自我的人,其他人都是某种权威信念的奴隶。他也是唯一大家不知道名字的人,只有他属于自己,他掌握自己的命运。粉先生是一个后现代的英雄,在无数传统英雄的影子下塑造出的一个仓惶而逃的后现代英雄,这就是《落水狗》的目的。

 2 ) like a virgin~~~

如果之前没有看两杆大烟枪的话~我也许会认为这片子是个惊喜,只可惜当年昆丁毕竟不成熟~对于处女作来说也已经很不错了~~~~

5个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只有对方的代号~各有专长,他们的组合堪称完美~But....白先生有情有义最后却被人出卖~~金先生太狂妄太低估自己的对手和朋友~~橙先生有骨气有智慧却少了些运气~~粉红先生太冷漠太自私同时他知道怎样保护自己,所以最后只有他一个人唯一没有死在枪口下~~
 
很遗憾最后5个人以自相残杀来收尾~~不过对于内个戴红卫兵绿帽子的黑人上司,倒是颇有些印象~~他说,要像马龙*白兰度一样扮演卧底~~~不同的个性以及处事方法酿成了最后的悲剧~~陌生人~贪婪~冷漠~不信任~同情etc.

这个片子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就是---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开头的时候他们7个在一个小汽车旅馆边吃早餐边讨论麦姐的内首风靡全球的Like a virgin,很搞笑!貌似杀手在行动之前都会一个接一个滴讲笑话小段子什么的~~~我记得粉红先生甚至拒绝给小费,然后金先生说,你们犹太人都有这种不给小费的嗜好?你想怎样,让她帮你Suck才给小费???~~~~

 3 ) 没怎么被提过的小细节

"细节是卖点"基本把大细节全说完了。。。今儿上课学到这部片儿了,讲了些前边评论中没怎么被提到过的小小细节,为之震惊 于是来补充一下。。。可能有点小啰嗦我文笔不好表拍我~

如下列出:

故事发生的仓库是一个棺材仓库(coffin warehouse)

Mr. Blonde出现时就坐在一对包好的棺材上面,隐喻他是个变态的热衷杀戮的人。


关于orange是卧底:

一开始pink和white在争论谁是卧底,房间的背景是一堆粉色和白色的瓶子在左边,一堆橙色的瓶子在右边。橙色瓶子就在指卧底就是orange。

小boss eddie在车里开往仓库时候车开过去,车碾压过去的正是橙色的气球(为毛不是别的颜色...所以也隐喻orange is the cop)。(这detail太小了老师说完之后我现去找了一下...- -)


关于orange和white的感情;

片头大家早餐时每个人都是独立或者两个三个混杂一起出现的镜头,可white&orange却有很长的接近三分钟的取景和剪切!!!(framing and cuting..)

orange和他那位black cop(his trainer) 在咖啡店第一次提到这群坏蛋的时,说到一位long beach mike,orange说"he's a good guy" 然后black cop立马打断他 说这人是fucking scumbag. orange从这儿就开始有点倾向这群坏人。后来他和white产生的感情是昆汀从吴宇森的<喋血双雄>(1989) 借鉴来的。早期吴宇森的香港电影典型套路是 1, 抓人性. (记得发哥的枪战和同时漫天飞的圣母雕像还有鸽子不~) 2, 两个相互很有感情的人,一个被另外一个出卖却不愿意认同这个结果。然后很痛苦纠结。。 昆汀就是搬用了john woo大导演的招牌人物关系运用在了orange&white身上。

orange一团乱的家里那段,带戒指隐喻可能失败的婚姻感情。white跟joe的谈话里面也提到了white和他的一位女朋友分手,所以white感情上也多少处于失落状态。

white和pink两人开始的那段,white说来说去都是怎么送orange去医院。他憔悴,后退依靠着墙,即使orange知道自己底细还是心软想送去医院。和pink打起来持枪相对也全部因为pink做出了'坚决不能送去医院'这个决定。

orange是个"疯子"。整篇orange只有一个mirror shot(电影中出现镜子一般都是隐喻两种对立感情) 且orange的是一个full length mirror shot在他临走下楼时, 镜子中的照出了两个完整的人。如果他下楼,便发生了接下来的种种。如果他不下楼,故事就停止了。他用crazy的口吻跟镜子中的自己对话。下楼以后我们在cop的车里听那几个警察边跟踪他们边说“这卧底就是一疯子”。 他在片尾跟white坦白了自己就是卧底,这是一个没理智的人做的事,说白了也是一疯子。(pink依旧是唯一"professional"的) 当然 坦白的原因也包括对white的感情因素。

white是全片另外一个有mirror shot的人。且他有很多个mirror shots. 从一开始跟pink争论谁是卧底时,镜头在他俩侧面,到后来说话时很久都是对着镜子。white对orange一直有emotional attachment, 改变了他的原本的自己和理智的思路。

Mr. Brown死在车里之后 orange就特呆,然后是white拍着他的肩膀推耸着往前走.镜头对准他俩背影的时候长达好几秒的white手搭在orange肩膀上带着他跑,两个人在一个镜头。(个人觉得好甜蜜啊....- -)

其他,

joe and eddie和Mr. blonde的关系非同寻常的好,虽然这一点不用多提。从blonde进office开始, joe就立刻站起来,完全过分热情,对其他人却并非如此。而且eddie把blonde加入他们新案子也是个临时决定,joe见white时就说是'its a five man job"。They dont bring new guys but vic(blonde).



先写到这儿...
乱七八糟细节我剪切了一些在我相册....大家看着方便啦~
http://www.douban.com/photos/album/61175938/

 4 ) 过瘾

那个女人,那一枪MR橙 在车上挣扎,呼嚎他可能不敢相信骗过了乔却骗不过命运 两个警察忍受痛苦,互相保护“乔不出现,他们是不会来的。让我们在这里慢慢流血吧……”说出了所有卧底的苦衷你入局注定无法再全身而退……几声枪响后,横七竖八的尸体等来了迟到的警笛声……一个已死,另一个命若游丝 不知道MR白 听到那句“我是警察”后心中想的是什么他用枪,甚至用生命呵护的“友谊”被这一句话打得粉碎模糊的友谊比清晰的敌人更可怕杀手,注定是冷的当你有了一丝暖意生命可能也随之走到尽头 卧底不能像布鲁斯威利斯那样威风八面也不能像小马哥那样快意恩仇……只能在正义与邪恶的夹缝中畸形的生存自从《无间道》之后卧底很火或许是我们同情他们吧…… 我想起了《暗花》黑白,宿命棋盘,对峙黑方看错一子,满盘皆输……白方以退为进,代价呢?两条生命,是不是变成上司桌上,那一份报告而已? 金先生这个十足的混蛋有着老教父般的阴沉嗓音冷静而强壮的意志和身体还有那双眼睛我真他妈的爱死他了不过电影中变态混蛋的下场一向不好想成为《沉默的羔羊》中的安东尼·霍普金斯?或是《老无所依》中的贾维尔·巴登?去补习班提高智商先…… 留着分头一脸痞相儿的蒂姆·罗斯真是帅啊…… 昆汀电影标志性的碎叨和插科打诨切碎,打乱。独特的电影结构隐约看到了日后《低俗小说》的影子我不是很耐昆汀,却很喜欢这些独特的电影结构《落水狗》不是经典,却很过瘾 忽然想起这首诗……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土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一入江湖岁月催,不胜人生一场醉…… 我们都是棋子每天在生活这个局里面游走挣扎上帝这只手以命运的名义玩弄我们以股掌之间话说的冷酷了不过生活,有时候比话更冷酷 夜,静粗口,枪声鲜血,尸体好久没这么哥特了痛快,痛快……

 5 ) 昆汀的处女脱

没人再有耐心读文字的时代

我想在每个周二晚十点,讲一个荒唐的故事,欢迎关注

---------广告结束,我让路----------- 16年前,我5岁。在这个92年的秋天,我正为许多事情发愁,比如说为什么幼儿园开园典礼上,那个叫“一闪一闪亮晶晶”的舞蹈,我的裤子要比其他小朋友短。这是9月的事儿了。一个月之后,也就是1992年10月20日,在大洋彼岸,麦当娜一脱精光,说:“你们不是想要看么,老娘脱完了给你们看!(设计台词)”于是横空出世一张叫做《Erotica》的专辑。 为什么要说到麦当娜呢。因为RD的开篇便是几个男的假模假式的围坐在一起谈论音乐。不是别的,正是麦当娜在1984年出的那张专辑《宛如处女》的主打歌《like a virgin》,由华纳唱片出版,这张比我年纪还要大的专辑在当年可谓风靡一时,男人们所谈论的主打歌成了麦当娜第一首荣登排行榜榜首的单曲,而这张专辑在当时也登上排行榜第一的位置。我们的流氓昆汀在电影中用十分娘的语气反复说:dick,dick,dick,dick...麦当娜看罢这部电影,简直是赞口不绝,不过十分不满意开头几个爷们儿对其小曲儿的评价,于是送了开头提到的,也是在9月2日上映一个月后,出的那张《Erotica》作为礼物给昆汀,并且在上面写到:“昆汀,那和阳具无关,是和爱有关。” 极具争议的《Erotica》使麦当娜在当年受到了很多压力,以及负面的批评。但是同年的《Reservoir Dogs》却让昆汀名声大噪。这个当时还年轻的男人也通过另一种形式脱的精光,将自己展现给所有人。 那么,终于回到了这部片子。男人的电影《落水狗》充满血腥和暴力。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晚餐吃的太多的原因,今天晚上看到那些血腥的画面,特别是可怜的Marvin警官被割掉的耳朵,肚子立马不舒服起来,完全愧对被索多玛折磨过的自己。昆汀的确是擅于营造气氛和制造对比。他的电影里,只要是出现平和的过程或是舒缓的背景乐,那么我们知道,接下来一定有让人喷水的情节出现。 比如说我们的Mr.Orange,这位钢琴师(演员Tim Roth在1998年出演著名电影《海上钢琴师》)一身是血的蜷缩在汽车后座,而且还瞎动弹,那些鲜红的颜色在以黄色为主色调的屏幕上显得刺眼,而这发生在平和有趣的男人对话以及配乐活泼的字母滚动之后。 再比如我们帅气的Mr.Blonde放起愉快的音乐,割掉警员耳朵,之后提了箱汽油打算烧死这个可怜虫的时候,虽然透着紧张感,但是表面的情节叙述仍然可以看作是比较舒缓的。但是枪声突然响起,鲜血四溅,他应声倒地。一个平摇的镜头告诉我们,Mr.Orange枪杀了他,并且这位橙先生就是传说中的卧底条子。 《落水狗》拍的不错。第一要归结于剧本写的很好。几个角色的人物关系处理的并不缓慢,而且带有合理的紧张感。第二就在于昆汀的本事了,如同上面所说的气氛营造和对比制造。很简单的一个例子,就在于橙先生和白先生开头在汽车里对话时,紧张的镜头感,快摇加上快切,配上血淋淋的画面以及两人的嚎叫,顿时让还懵懵懂懂于《宛如处女》对话中的观众们,一下进入到电影的氛围。 除了这两点。还得归功于演技出色的各位演员们。昆汀自己就先不用说他了,哪怕最初他的确想要给自己设定粉先生的角色,不过也是后话。总之满脸是血的死了。那个蓝先生也最好放一边,我们对他的印象,无非就是“已经死了,像个马蜂窝似的。” 白先生,这个老好人。Harvey Keitel最后捧着橙先生尖嘴猴腮的脑袋,得知面前这个他拼命护卫的人就是传说中的条子的时候,那个表情太赞了,就像得知自己在把了一晚上的美女结果是个人妖一样,满嘴的苦水。然后我们知道,他也成马蜂窝了。 金先生。属他最帅。不过帅哥往往是最变态的,怀揣着不为人知的诸如割耳朵和玩汽油的恶劣嗜好。不过需要承认的是,Michael Madsen把这个变态诠释的极其不错,眼神中的镇定和眼前的血腥对比,让所有姑娘都有赶快找个丑鬼嫁了的冲动。 钢琴师橙先生。以前看《海上钢琴师》的时候就觉得这个演员怎么阴阳怪气的,不过也许他的演技就是透露在这里面。《落水狗》看了一段之后,我还纳闷,难道这个演技派就这样要死不活的在仓库里躺一个多小时?事实证明,后来Mr.Orange的插叙以及结尾他的表现都不会让人失望。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粉先生。之所以把他放到最后来说,就是因为这个角色其实在全片里是最重要的。换句话说,《落水狗》想要表达的东西,大部分都集中在了这个人身上。在他口中出现最多的词,除了Fu*k,就是professional。自己是个够“专业”的罪犯,那么他的“专业”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他以自我为中心作为价值考量,对一切的人物和事件的考虑,以及对下一步该做什么的考量都来自于以他自我为中心的标准。他绝不会让其他以各种颜色为代表的人告诉自己真实的名字,当然,也不会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这是危险的。虽然没有查证,但是我到现在仍然相信他最后拿着那箱钻石跑出去后,并没有被警察逮捕,即便我们从Mr.Orange这个人身上可以大致推断,警察早已监视了这个仓库。而虽然很多人说,大Boss那个肥头大耳的儿子最后被击毙,是因为白先生的枪头一摆造成的。我想有此推断的人要么就是CS玩太多,要么就是完全没有注意另一个躲在角落里的粉先生。这个人钻出来之后手里拽着枪,并且对他的智商,我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个极其有心机的人在混乱的场面里,迅速以自我价值为准轴,判断出了下一步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那么,《落水狗》之所以让这个人活到最后,或者说,之所以让这个人活的最久,也正在于此。对于现实生活的莫大讽刺,那些自私的,以自我为考量,放弃所有亲情爱情友情的人,往往在社会里能够耀武扬威,指手画脚的得到最大利益。我们鄙视它,但是不得不承认现实的确如此。这并不是一种指向歧途的引导,而是极大的讽刺。 最后想要说的是,《落水狗》让我看清的另一个事实是:在现实中,对于太多的事情,你根本没必要思前想后妄图考虑周全,所谓计划没有变化快也是这个道理。机关算尽到头来往往事物会朝着另一面发展,何苦庸人自扰呢?比如说,我本来计划今天晚上找篇外语文章翻译以便练习英语,但是万一写着写着中途停电了呢,所以我还是赶紧睡了得了。

 6 ) 答、答、答

《落水狗》是昆汀-塔伦提诺的处女作,于1992年上映。一如昆汀大部分的作品,《落水狗》在美国上映的反应平平,但在欧洲却受到广大的欢迎。尽管是处女作,但昆汀在《落水狗》所展现的个人风格非常鲜明,超现实般的剪辑手法、黑色喜剧式的幽默、直接冷血的暴力,以及看似无厘头却趣味横生的连续对话。

 

《落水狗》由昆汀-塔伦提诺自编自导,剧情非常简单,一对黑社会父子策划了一场钻石抢劫案,找了6个有案底的人来具体执行,然而在六个人当中有一个是卧底警察,因此在犯案时遭到警方的伏击、发生激烈的枪战,抢匪中的2人当场死亡,其余的人各自逃脱后,先后来到一个事先约定的碰头地点。其中一个人在逃跑过程中挟持了一位警察,几个人试图从这个警察口中逼问出内奸的身份,却在拷问过程中引发内讧,最后互相开枪射击,幸存的1、2人则被冲进来攻坚的警察给开枪打死。

 

这样的故事剧情,如果是由《11罗汉》的导演史蒂文 索达伯格来执导,影片的重点应该会放在抢案的策划与执行过程上,以智力机巧为影片的重点。如果是由《纽约黑帮》的导演马丁-斯科西斯来执导,影片的重点应该会放在几个人物的舔血生涯上,并以杀手挽歌式的悲壮阴冷来描绘黑社会终局。如果是由《英雄本色》的导演吴宇森来执导,影片的重点应该会放在几个抢匪之间的兄弟情谊、以及枪战过程的暴力美上头。如果是由《教父》的导演佛朗西斯-科波拉来执导,影片的重点应该会放在黑社会老大的深刻心境上,并浓墨重彩地刻画一个黑社会帝国的兴衰。如果是由《穆赫兰大道》的导演大卫-林奇来执导,影片的重点估计会被放在人物扭曲狂躁的内心情感上,影片中的钻石、枪战都会散发阴郁的冷色光,用来作为这种情感的种种象征。

 

不过昆汀-塔伦提诺不是那些导演,他把那些导演的重点都扔到一边去,讲述一个只属于昆汀的故事。首先,在故事一开头时,所有人就都出现,一同坐在餐厅里吃早餐。这些人讲了一大段扯淡式的对话,重点其实只是要带出这几个人的名字,除了黑社会父子外,其他六个人的名字正好是六种颜色。所有人用完餐、浩浩荡荡地从餐厅出发,之后就接到第二幕--行动失败,成员依次逃到事先约定的仓库。抢劫事件的开头和结尾被放在了影片的前头,之后就看要如何带出事件策划的过程、抢劫实施的过程、以及抢劫事件失败的后续行动。昆汀在这部分用了两种手法来说故事,一种是人物之间的对话,一种是独立片段的插播。有别于一开头所有成员齐聚一堂,在后续的剧情中,人物是一个一个地来到碰头地点,而相关的事实则是被一个一个人物增添进来。

 

首先抵达仓库的两个人开始扯淡,带出了几个人去抢劫、过程中发生枪战、一名成员被杀死的事实,并插播了一段关于两人之一的过往片段,里面解释了黑社会召集这次行动、要在大白天里的几分钟内抢劫一批钻石。第三个成员抵达时,带出了黑社会父子要求大家以颜色代号相称此一安排,并带出了有内奸的事实,此间插播了第三人如何与警方发生枪战、如何顺利逃出来,算是对此次抢劫行动的一个交代。第四个成员抵达时,带来了成员之间的嫌隙,并带来一名警察,为找出内奸开出道路。此间插播了第四个成员的回顾,显示此人与黑社会父子有深厚的情谊,还是个喜欢用剃刀伤人的人。紧接着黑社会父子中的儿子抵达了,带走其中两个成员去将外头的汽车处理掉,目的是为昆汀腾出暴力美学的展示空间,并带出内奸的真实身份。此间插播了内奸加入行动的缘由和过程。黑社会儿子和两名成员回来,发现第四名成员被另一名成员给打死,黑社会儿子将警察打死,并怀疑另一名成员就是内奸。在这两段中,昆汀特有的连续射击上演,人物每次开枪必然是打个一梭子弹才罢手。终于,黑社会父亲来了,带来最终一名成员已经死亡的消息,并指出杀死第四名成员的就是内奸,结果另一名成员不同意,与两父子互相对射,父子双亡,该成员重伤。最后,内奸承认自己是内奸,重伤成员准备对他开枪时,警察攻入、一声喝令、以及一梭子弹。

 

影片没有对行动的事前规划做描述、也没演出抢案的实施过程、黑社会老大是什么背景没提到、几个成员的背景历程也没提到,别说兄弟情谊,这几个人根本都不怎么认识彼此。看似空洞的剧情,却能被昆汀-塔伦提诺制作成一部趣味的电影。打乱顺序的剪辑方式、无厘头的对话、以及暴力是昆汀-塔伦提诺的主要特色,在昆汀的作品中很容易发现幽默、解气的趣味,但却绝难找到纠葛的情感、内心的挣扎、人世的悲凉、家族的兴衰。而昆汀作品中的人物,一般的表现方式就是骂骂咧咧地怒斥、絮絮叨叨地说事、或是兴高采烈地讲笑话,很少有人物会沉思,一切都在面上,没有内心戏的演绎。原本,直接且浮面的剧情、对话,会让作品显得低级没水平,但昆汀却透过带有创意的剪辑方式,让影片呈现另类且鬼才般的效果。原本,散乱的剪辑方式很容易让观众迷失掉,但昆汀却能用大量无厘头却逗趣的对话,来衔接片段中的内容,并让整部影片保持一种相同的氛围与行进节奏。因此,尽管昆汀-塔伦提诺的作品在美国常是毁誉参半,但在注重表现手法、感觉意念的欧洲,始终有大批忠实的拥护者。

 短评

1992,导演:昆汀·塔伦蒂诺,29岁。1992年,昆汀·塔伦蒂诺的处女作《落水狗》在圣丹斯电影节首映后,立刻引起巨大反响。昆汀的编导才能得到评委一致青睐,影片的暴力问题也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焦点。从这部最早的作品中,我们已经不难看出昆汀独特的电影风格,影片中的暴力事件、黑帮人物、

6分钟前
  • 易老邪
  • 力荐

实在是太喜欢Steve Buscemi(本片讲述了白先生和橙先生感天动地都爱情故事……以及论一名黑涩会(粉先生)的职业修养……)

9分钟前
  • 可怜的病痛患者
  • 力荐

“其实,我是一个警察。”噗~你会在得救时告诉对方卧底的真相吗?这显然违背常理。Mr.White对Mr.Orange说,与其半死不活的被警察抓住,还不如我替你解决吧。砰~(枪声响起)这样的结局是不是更有意思?因为最后谁也不是赢家。

12分钟前
  • 荒也
  • 还行

新发现。橙先生做卧底,编造了一个假故事,在酒吧他特地跟同伙讲了一个细节,在厕所里遇到四个警察和一只狗。明明未曾发生过,但橙先生专挑出来细讲。昆汀特地用了不少笔墨去描述那个“虚构”场景。一个故事的生机就是细节,昆汀在拍第一部电影的时候,就已经对这条法则了如于心,技法也已经出神入化。2020.7.5第三看,成色像钻石般璀璨。取色名的对话戳中笑点。

17分钟前
  • 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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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着都可以成为经典的Tim Roth。。。

19分钟前
  • 鸭梨
  • 力荐

fuck you !fuck you ! im fucking dying man.

24分钟前
  • Little Punk
  • 还行

都说不错,比PULP FICTIONG还纯粹锋利,可能我英语不好,习惯了看情节,不喜欢冗长的脱口秀

26分钟前
  • forever young
  • 还行

当时我就在纳闷初出茅庐的昆丁怎么会有办法弄到这么多老手来陪他玩这场血腥游戏.这个路人甲级的褐色先生自始至终都是那个倒霉的脑袋被射穿的家伙,头脑简单的白.凶残暴虐的金.临死得意忘形最终丢掉性命的橙.蓝色更是超级路人.最后拿到钻石的还是我们心爱的疯子史蒂夫.虽然不在一线上,却抢眼依旧

30分钟前
  • 文泽尔
  • 推荐

Mr. White真他妈太仗义了

33分钟前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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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话连篇、血浆四溢、低俗趣味、时空交错、黑色幽默、客串抢镜,初入影坛就能拍得如此面面俱到老辣成熟,不得不叹服,配乐带劲勾魂,挑逗着兴奋的神经,帅惨的蒂姆·罗斯极富喜感 ,白橙暧昧混合挺有料,这部处处闪光的处女作无疑成了昆汀将是超过瘾嗨片重要标签的最佳佐证。

35分钟前
  • 尉迟上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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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来便是经典之作~个人觉得比低俗小说还要更精彩~只是不明白,怎么这小子一出道就能网罗这么多出色的演员呢?

40分钟前
  • muma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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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警察和橙先生讲话时,有一半是模糊镜头,可以讨论下。昆汀演棕先生,提姆罗斯演橙先生。橙先生是卧底警察。棕先生和蓝先生在抢劫时死掉。最后,橙先生被个过路的女人误打伤,他打死了金先生,白先生打死黑帮老大,黑帮老大的儿子艾迪打死白先生,艾迪又被橙先生打死。最后似乎剩了个粉先生。

41分钟前
  • 林||我们谈什么都像谈死!
  • 推荐

原来这就是“其实,我是个警察”的出处……Tim Roth同学无论满身是血也好,小南瓜状也好,都是我的type……另,Mr.White对Mr.Orange的感情真是让人很沸腾啊很沸腾……

46分钟前
  • 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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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处女作,几分钟就能讲完的故事真是太会玩障眼法了。血浆泼得我想狂喊救命!!!

49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 推荐

~ 这才叫摇滚的节奏啊 操

50分钟前
  • 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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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先生为什么成为最后的赢家?因为他从一开头就是行动团队中的“异类”。餐馆付账,其他人都掏了一美元小费,唯独他不给。并且巧舌如簧,理据滔滔,说的最后连橙先生都动了心,也试图收回小费。再看冠名一场戏。对于自己分到的颜色,现场无人提出异议,除了……“为什么我是粉色?”但据理力争之后,一旦发现无人相挺,老大动气,便不再矫情,马上接受。就像之前在餐馆,老大拉下脸发话后还是付了小费。虽然嘴上仍在叨咕是看在老大请吃早餐的份上,平时绝不如此。粉先生是犹太人,吝啬乃其特征之一。但犹太人还有个特征:在展示自身缺陷的同时,思维意识当中却散发着独立、理性的光辉。后者正是粉能在这场乱战血拼中全身而退的首要原因:不愿盲从,但要懂得妥协。……https://www.douban.com/note/538637819/

52分钟前
  • 赱馬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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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是警察。”昆汀的低成本处女作,他的作品或许不能称之为经典,但总透着一股另类,但凡看过的人绝对很难忘记他独特的黑色动作喜剧电影风格和那fuck满天飞的片段。而且你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为什么能找来这么多好手陪他,史蒂夫·布西密更是让我喜欢的不得了。★★★★

53分钟前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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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Fucking声中,我想补上一句:This is a fucking good movie! —— 昆汀的唠叨还真是没完没了,除了几处配乐主导,全片几乎没留10秒左右的时间让人物不说不骂不叫地安静一会儿,而繁杂的对白中真正把我逗到不行的谈话就只有粉先生一直强调自己是专业犯罪者、还有他对于粉先生这个代号的质疑。-2014.04.25 @资料馆 重温

56分钟前
  • Panda的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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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找到真正出处了,“对不起,我是警察”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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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丁的处女作拿到现在来看也是很不错的,只不过据说他“摘抄”太多。其实我最欣赏的一直是他叙事的方式,个人对暴力美学是没有多大共鸣的,可能因为我太麻木了,对非极致的暴力血腥画面都感觉像白开水一样的无味正常。想想看我到现在真的觉得有点“暴力”的只有三池崇史《切肤之爱》的锯脚,三池崇史《杀手阿一》的割舌头,Darren Aronofsky《pi》的戳大脑,伯格曼《假面》的按鹿眼睛,陈子谦《十五》的吞药。全部都只是一瞬间的事。

1小时前
  • 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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