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典第375条

犯罪片印度2019

主演:阿克夏耶·坎纳,瑞恰·查达,米拉·乔普拉,Shriswara,Kishore Kadam,Sandhya Mridul,Kruttika Desai,Shrikant Yadav,Vibhawari Deshpande

导演:Ajay Ba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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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14 23:29

详细剧情

演艺公司的服装女助理,到男导演家送演戏所需服装,被男导演强奸,一审法院判处男导演10年有期徒刑。二审中,男导演聘请了经常到高校讲座的著名律师当辩护人,著名律师从现场物证、证人证言、伤害情况、两人亲密关系等系列渠道试图扭转局面,但最终还是败给了自己的检察官女学生。

 长篇影评

 1 ) 犯

印度刑法典条375到底是什么?看电影时一直以为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法条,因为电影里一直在说因为受害人处于弱势,所以当受害人表示不愿的时候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看完查了一下,在中国法院网 看到如下法条:

根据375条,强奸罪是指违反以下六种情形,强行和其他妇女发生性关系:违背他人意志;未经他人同意;在面临死亡或伤害的威胁下所表示的同意;男子明知自己不是合法丈夫,而该名妇女却相信或轻信他们之间存有合法结婚所表示的同意;妇女在无法理解“同意”的性质或后果如醉酒、神志不清、身患重病、或被他人投毒等状态下作出的同意;未满18周岁,无论其同意与否。

在国内的网络上似乎印度一直是一个强奸大国,电影里也有一段说到外国对印度的看法,我相信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印象。按正常的思路想,这种国情下,描写强奸的电影应该是宣扬正义得到伸张,强奸犯得到惩罚,甚至是迎合观众的幻想,直接处死罪犯。但是这部电影却是另辟蹊径,描写一个诬陷强奸案。这就像是一个饿着肚子的人在讨论吃撑了该怎么运动消化。

但是不得不说这个思想很超前,尤其是和去年前年大热门话题Metoo一起看。在风风火火的运动中,很多含屈忍辱的受害者敢于诉说尘封多年的伤心往事,罪有应得的人也收到了该有的处罚。然而这些案件,有些陈久,有些片面,越来越多的案件让舆论没办法一一关注,也没办法一一甄辨,是不是存在有报复行为,或者诬陷,又或者纯粹敲诈勒索的案件我们不知道。这其中的被控诉方是不是都是罪大恶极我们也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会得到不一定和所犯错误相称的惩罚。

电影里面呈现了两对男女,导演男和服化女,检察女和辩护男,而这两对,恰都是男上司女下属,除了导演一对明面上的关系,似乎还隐喻了律方的纠葛。这是一个很古老的问题,究竟在一个圈子里面,情感关系合不合适,道不道德。不但是男上司女下属,倒过来,甚至是同性关系,都可能存在。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很多机构都制定了相关办法,比如不允许老师和学生恋爱,又如一些公司要求双方不能是直属上下属或者不能是同一分公司。这些做法从源头上减少了这种现象,然而情感关系双方实际上在社会资源中大多不对等,这样的做法也只保护了公司自身的利益。

影片还探讨了法律和正义的关系。我们相信世界上有正义,然而法律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了正义,又在多大的程度上违抗了正义。关于正义的辩题又有我们要追求结果正义还是程序正义。法律总是滞后的,也总是不完美的,但是写下的东西,勿谓言之不预。对人是这样,对机关,应该也是要这样吧。在去年大火的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里也讨论了为什么要给罪犯辩护,那里面给的理由是知道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才能阻止更多悲剧的发生,而这里给的答案是律师伸张的是法。

最后,也说说电影的最后,双方在角斗中都各有失误,在判决之前,我觉得双方获胜的几率各占一半,但是电影的结果说的特别直白,倒少了很多可以琢磨的东西。如果电影在结词的地方就掐掉,留下判决结果和事实两个悬念,应该会更有韵味。

 2 ) 不要迷恋抽象的正义,不然你会对法律失望

印度除了恒河跟泰姬陵,最知名的恐怕是强奸。

《刑法典第375条》讲的是一个“被强奸的‘强奸犯’”的故事——剧组服装助理与已婚知名导演是情人关系,二人发生争执,服装助理诬告导演强奸,后者获刑10年。

传统的法律长期依附男权主义的淫威,而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视而不见,甚至为虎作伥。在普通法中,rape这个词本来就是从阿拉丁文中的raptus(意为“绑架”)中演化过来的,当时,强奸的违法性在于,它剥夺了父亲或者丈夫的私人财产——其妻子或女儿的贞操。关于这个主题,已经有很多优秀的影视作品出现。然而,对任何一种权利的保护如果推向极致,都会导致对另一方的盘剥,《刑法典第375条》就此另辟蹊径,上演了不断反转的现实主义大戏。

在逼仄的法庭上,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开启“上帝视角”,以一个孤独的勇者姿态向法庭提出了一系列看似荒谬,充满臆测,甚至近乎人身攻击事实主张,但无一证据的证明力够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同时,控方提出的证据越是是确凿,陈诉与申辩越是震耳欲聋,越引起警惕。进度条在提醒我,没有这么简单,等到后四分之三的时候会反转的!

第375条:性侵犯罪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法官作出判决的主要依据是刑法典第375条,这条其实是关于强奸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

“如果被告男方利用职权凌驾于女方之上,两人又确实发生了性关系。那么当女方声称并非自愿时,被告需要负责举证,如证据不足,法庭就会采信并予以定罪。”

电影之所以有如此巨大的反转空间,是因为包括第375条在内的法条在内的诸多法条,无法提供完美的证明责任分配方案。

性侵犯罪是一种独特的犯罪,性侵行为侵犯的是复杂法益,既包括健康权,也包括性羞耻,法律在保护被害人利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刑事审判对被告人权利的总体保护,无论如何保护被害人权利,都不能突破“无罪推定”这个基本的宪法原则。因此,不能完全由被告人承担证明被害人同意的证明责任。

基于上述法条,对于性侵犯罪,检控机关首先应该提供“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来证明性行为的发生且系被告人所为、被害人不同意性行为。如果检控机关无法提供相应证据,或者证据未达“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则要承担败诉的责任。被告人一方无须主动提出证据证明被害人是同意的,也无须承担说服责任。为了取得有利的裁判,辩方提出相应证据证明被害人是同意的(承担提出责任),其证明标准无须达到“证据优势”的程度,只要让人产生合理怀疑即可。

比如,被告人可以提出两人关系亲密,对方没有合理反抗等,这些证据就回产生性行为可能是女方同意情况下发生的合理怀疑。此时,证明责任就转移至检控方,检控方需出示证据证明合理反抗的存在,并且该证据说服责任需要达到超越合理怀疑的程度。

维护法律≠伸张正义

法律是平衡的艺术,刑法诞生后,国家代替受害人“报复”犯罪,必须对刑罚权有所限制,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伤害。

正如拉德布鲁赫所说,:“国家承担双重责任……刑法不仅要面对犯罪人以保护国家,也要面对国家保护犯罪人,不单面对犯罪人,也要面对检察官保护市民,成为公民反对司法专横和错误的大宪章。”

司法就像垃圾分类,其中只要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污染整条作业链,影响争议解决的效果和正义的伸张。从司法过程上看,在强奸案中,公安机关的立案和侦查,鉴定机构的检验,检察机关的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等环节,法院的审理,辩护人、代表人的调查取证,都可能影响证据链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从而使得证据所指向的事实变得扑朔迷离。

任何法律,一经制定,便已经落后。每一次法律的修订,背后推动的力量来自无数个血淋淋的案件。可以说,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

所谓公正有两种,案件处理结果意义上的实体公正,和诉讼过程中体现的程序公正。正当程序主义认为,刑事诉讼的目的重在维护正当的程序,刑事诉讼中的真实只是有限的真实,人们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的内在活动接近这种真实。

法律与真理之间的距离,或许可以如微积分般无限趋近,但永远隔有一步之遥。

任何绝对正义的建构,也许只是人类理性搭建的巴别塔,宣示了人类理性狂妄的自负。正如辩方律师所言,律师的职责不是伸张正义,而是维护法律。过分迷恋抽象的正义,会让人对法律更加失望。

 3 ) 当受害者不是受害者

印度刑法典第375条“如果被告男方职权凌驾于女方之上,两人又确实发生了性关系。那么当女方声称并非自愿时,被告需要负责举证,如证据不足,法庭就会采信并予以定罪。”

这当然可以被理解为一个法律漏洞,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而存在,对被告强奸的人并不公平。会有女性利用这条法律,将它作为报复的武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像本片的女主角一样。

这当然不是正义。就像那个离成年只差几个月因此免于绞刑的未成年主犯。但这并不是法律错了。法律能否做到真正实现正义呢?并不能。“法律并不是正义,法律只是正义的工具”。作为工具它当然有偏差,或左或右。

影片给了我们上帝视角,让我们看到了这场强奸案的真相,知道了谁才是受害者,但生活却无法给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当权力与地位不对等时,一味重视形式上的平等反而是种不平等。尤其是在强奸案中,让一个女性去证明自己被强奸,与让一个男性去证明自己没有强奸,到底谁更难呢。这类型的犯罪中,是该约束地位较低的女性与约束权力更大的男性呢?“出轨但没强奸”、污名化原告,都是被告最好的辩白,然而印度这条法例却把这条路堵死,这也是一种威慑。我想,因此而被惩的犯人,总比因此而钻到空子的女性多吧。

 4 ) 给自己看:好剧本没被拍好,就成了平庸的电影

全片都在学好莱坞的电影风格,但导演缺少好莱坞商业电影的才华,生生给拍得平庸了。以下列举以下本片的不足之处,便于自己更深刻地理解电影执行层面的重要。

1 表演

几乎所有演员都缺乏演技。被性侵的女主,从头到尾都是一个表情,没有演出内心的复杂性。律师男主,表演过于用力,显得极为假。这说明导演在项目执行的时候,对剧中的人物理解不深,或者说很浅,就是按剧本页数拍而已。

2 配乐差,对气氛和剧情的发展没有推波助澜的功效

3 剪辑非常差

同一场景由不同人叙述,几乎使用的都是相同的镜头,观感极差,而且就是重新放一边,毫无重点穿插快速剪辑的运用。

4 编剧

编剧是最有水准的,最能贴近好莱坞的叙事水平,但Bug也较为明显,而且细节之处缺少打磨,少了层次感。比如被性侵女主的戏,就应该用跳跃式剪辑地方式加上一些性格的铺垫,用于在后段解密时的那种恍然大悟。

辩护律师作为主角,人物性格没有转变,这是编剧的最大败笔,所以让观影之后没有意犹未尽的感觉。

被性侵女主在结尾处像自己的检控官承认是“报复”,这点明显不符合逻辑,编剧为了反转而反转,逻辑败笔。

总结,本片是一部可看的商业片,但因为导演个人能力的局限,让本片没有成为优秀影片。但却让普通电影爱好者看到执行阶段的重要性。当然,好剧本,再差的执行也能成就一部可看的影片。所以,好剧本非常重要。

 5 ) 小惭愧

想说男律师说的话很中听,无关乎印度的固有的TAG,人人在法律面前应该平等,都有平等对抗的对席权利,court of facebook or any kind of social media都是不应该的,而不可避免的我们总是容易上头,法律不能百分之百的维护正义,而法律确实是实实在在的有形工具让我通往正义,律师能做的也正是all for law。诚如男律师在开头的speech中对法律界新星们说的不要爱上法律,因为它有时候会让你失望。观影后的第一感觉是让我多了对法律的思考,对法律工具性的认知,和更多的对男律师一类的法律从业者的尊敬,作为女性即便在前几分钟无法理解原告女方在进入电梯前解下橡皮筋放下头发的那一幕,即便第六感已经给了我们一定的答案,但是随着镜头对被害女性的一步步描绘,我们便开始有代入感的一步步进入了“角色”,我们没有发声,却和影片一开头闪过一幕幕的#吊死强奸犯#站在了一起,看完电影稍稍觉得有些惭愧

 6 ) 宝莱坞终于也为男性发声了

首先提醒一下,文章中剧透较多,介意者绕道哦。

当某条法律是为了保护某个弱势群体而存在,那这条法律还能代表正义吗? 电影中律师在演讲时举了个例子,德里黑公交案其中一个嫌疑人因为作案时差几个月满18岁,虽然在受审时满了18岁,但依据印度法律,他被关了3个月就释放,而他是几位罪犯中导致受害女生生命危险的罪魁祸首。。。其他几位同犯因为成年所以都被施行了绞刑。。。所以,法律代表正义吗?

此部Section 375 电影通过真实案例改编,讲述一位宝莱坞导演被女下属起诉性侵后的法庭较量,通过双方律师的辩护和证据的不断展现,让我们意识到,女方的控诉极有可能是诬陷,双方应该是你情我愿,但印度375条法律是为了保护女性而存在,法律规定如果男方因为自己的特权(比如男方是导演、女方是下属)对女方有身体侵害,法官需要优先相信女方的陈词,虽然所有的证据都指向男方有可能是无辜的,但法官依然判了男方10年监禁。

当法律不为正义而存在,当法律是为了保护某个群体而设立,那么正义的天平就会倾斜,没有被保护的一方可能就会遭遇不公正的对待。

同事戏说,这是这么多年来第一部为男性发声的电影,虽然导演还是被判了刑,但是这部电影至少就法律是否正义启发了社会,也让人们会思考,男性在这条法律下是不是会得到不公正的对待? 这部在印度票房虽一般,但Imdb 8.7,可见内容上乘,它是今年宝莱坞评分最高的宝莱坞电影之一,导演导过多部类似题材的大制作,拍摄和剪辑以及对白都非常干净利落,我个人8分推荐#Section 375##宝莱坞#

但是如果我是编剧,我可能会把结尾改一下,最后一个场景我会改成 女孩没有去见她的律师并感谢她,而是去见了导演的太太,并对她说,“太太,事情按照你的计划完成了”。 太太露出轻微的满意,说到,“不是按照我的计划,是按照 我们 的计划完成了,明天你会收到你应得的款项”。然后电影 结束。

 短评

#SIFF 2020 远超预期,非常精彩的法庭辩论戏,情节的反转递进和人物的建立对峙都令人印象深刻。出场之后听到大家讨论的声音,共鸣最多的便是——印度真是一个我们认识有限的国度。

6分钟前
  • 阿浪
  • 力荐

“正义是虚张的,法律才是事实。” 法庭戏密集且精彩,过于声张的“Me too”背后也另藏动机,施害与被害永远存在轮回。当我们还在歌颂真善美,只有一种三观标准时,印度又往前走了一步,在类型片发展上大有追逐韩国的趋势。

9分钟前
  • 影志
  • 推荐

所有带立场性看这部片子的人,最终都会被打脸打到体无完肤。

13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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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逻辑就是偷懒,男主演得僵的呀

14分钟前
  • 荒淫少女朴赞郁
  • 还行

影片里我最感兴趣的是辩方否决舆论判案。但显然和中国一样,媒体总能影响到法庭的裁决。当舆论被当局从市场逐步收归集权组织,他们可以让法庭判决不了的案件让舆论影响力发挥出来代替法庭判案。公检法与媒体从此天下一家。

17分钟前
  • karakorum
  • 力荐

本意是保护被强权下强奸的女性的法条,却被钻了空子,但也可以说是他对妻子不忠的惩罚

20分钟前
  • 无聊
  • 力荐

直面印度社会痛点,揭露宝莱坞潜规则,这部电影太敢拍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DE411K7qi

24分钟前
  • O型血
  • 还行

挺好看的,拍得干净利落。不断反转。这才是真正的律政题材。通过剧情不断变化推动观众对正义的思考,男方辩护律师很棒。

26分钟前
  • 叫我高舒夜
  • 推荐

最大的问题在于案件过于明显的漏洞太多,不仅让人严重怀疑检方的智商,也让剧情的吸引力大打折扣,由此也导致影片对于法律和正义的终极讨论就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而其他的像网络暴力和妇女地位的讨论就显得更水了,此外影片在叙事上还存在遮遮掩掩误导观众的地方,人设动机的问题也很明显,总之作为悬疑片不够看,主题讨论也实在有些肤浅,看看就得,IMDB上8分过誉太多

31分钟前
  • 小旗
  • 还行

强奸犯变成了受害者,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

35分钟前
  • 冴木
  • 推荐

比传统法庭戏有趣在于尊重法律和真相之间的选择,女性被强奸本是一个政治正确的敏感话题,偏偏真相的挑战是在法律内的道德瑕疵者,顺手交给观众选择立场,免不了更多的感触是对“两败俱伤”的本不应发生的遗憾,但这样有无为高种姓阶级的无罪论的暗示嫌疑?

38分钟前
  • [Deleted]
  • 较差

- 不正当男女关系, 果然很危险

43分钟前
  • dayday
  • 还行

大段大段未翻译看得有些茫然,戏剧性很强

48分钟前
  • 西北有高楼
  • 推荐

看的是123mins版本不知道被剪了哪些内容。导演有非常明显的立场就是试图宣扬“程序正义”更为重要,但这个案件本身就有不少漏洞,那个女助理也真看不出有这个高智商进行报复?并且她的犯罪动机感觉也很薄弱。也许结局不要拍的那么直白立意会更高一些,留下悬念让观众自行思考。

50分钟前
  • 守望者
  • 还行

看开头我以为印度又一次走在了我们前面,看到最后我发觉原来印度已经走在了前面的前面

54分钟前
  • 大作人家王書紀
  • 还行

对比粉红豹,事情发生的时候,你我都不在现场,凭什么相信被告有罪,原告无罪。到底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被剪辑的事实,真相重要吗?正义一定得到伸张吗?法律到底是什么?375条给了保护弱者的最大的武器,但有没有可能被乱用的可能,到底是强奸,还是事后反悔。男性利用权势,无论女性同意,愿意,都视为犯罪,举证的责任全部归为被告,除非你能证明你没有利用权势,玩弄女性,否则你就是有罪。你为什么不反抗,你为什么不叫,你为什么不去死来证明自己的贞操,这样的拷问,N次伤害,让那些真正的强奸受害者止步羞辱退缩恐惧,更不用说站在法庭上,向所有人描述一个男人不顾自己的意愿,强行插入自己,直到欲望得到满足,会停下来吗?我怀疑,即使如此也不是我做的,你如何证明你没有做过的事情?远离女性TA一撕破衣服所有人都认为你性侵了TA

55分钟前
  • Monica
  • 力荐

以为强奸犯罪该万死,以为女权需要维护,以为正义终将被伸张,但最后我被啪啪打脸,但我无比高兴。这场官司,赢家是输家,输家也是输家,真正赢了的是该片导演和那些看得懂电影、分得清是非的你和我。

60分钟前
  • 东北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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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人深思的电影

1小时前
  • porco
  • 力荐

说真的男女主选角都挺失败的 两个人一个用力过猛一个故作姿态 包括配角也是 受害者女性从头到尾表情一个模子刻出来 故事也没有任何反转 哎 就是不平不稳的看完了 然后觉得浪费了两个小时

1小时前
  • elaineOoo
  • 较差

本来以为是女方被强奸维权的故事 结果剧情反转男方女方婚外情 分手 女方复仇诬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和平分手很重要

1小时前
  • 我就是树袋熊
  •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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