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lfred Hitchcock speaking. In the past,I have given you many kinds of suspense pictures. But this time,I would like you to see a different one. The differences lies in the fact that this is a true story every word of it. And yet it contains elements stranger than all the fiction that has gone into many of the thrillers that I’ve made before. ”
在希区柯克的执导生涯中,这是一部特别的、讲述真实故事的影片,荒诞程度远高于其运用逻辑虚构的悬念故事。一名普通公民因一系列寻常的巧合而被指控为犯罪——连环抢劫案,案件最终的侦破与一些典型冤案之昭雪不尽相同——真凶再现,除此之外,并无任何反转性情节。事实上,这是一部悬念性偏低、非典型希区柯克式电影。
但希区柯克毕竟是希区柯克,仍然以其特有的场景画面、镜头特写等为该影片奠定了悬念基础。他擅长利用楼梯、阁楼等元素营造悬念氛围,该片中同样设计了以下场面:在楼梯上下,巴勒斯切洛夫妇与一位使用外地语言的老人交接对话后,妻子在楼上惊然失笑。此外,巴勒斯切洛夫被羁押于牢房之后,于方形隔板内窥视外头的那双眼睛特写,以及妻子精神失常所导致的、与巴对话时惊恐的脸部特写,长期观众应对此颇为熟悉。
" How do you explain it? "
" I made a mistake. "
" And did so the holdup man. And it happens to be the same mistake. "
——The wrong man
两名警探破案似乎极为草率,尽管其对待男主人公巴勒斯切洛的态度均较为温和。第一,笔迹鉴定不当,并未移交专门鉴定人鉴定。抢劫犯在作案后会留下一张字条,警探依据巴勒斯切洛第一次所写纸条上大字母与抢劫犯字迹相似以及第二次笔误之巧合而认定其与抢劫犯为同一人。第二,组织辨认不当,并未组织证人单个辨认,两名证人在玻璃隔间外一同指认站在中间的(第四位)犯罪嫌疑人。
不过,在刑侦技术、人权理念均较为溃泛的年代,这又是一件极其平常的事情。警探几乎根据法定的侦查流程对巴勒斯切洛进行调查,没有任何逼供或明显违法的情节。多名目击证人在并未撒谎的情况下,统一指认其为该抢劫犯,仅有一名证人对此持怀疑态度。因没有摄像头而无法还原现场,只能依靠证人回忆而认定该抢劫犯模样。而人的记忆力是一个不稳定的存在,不太清晰且易受影响。
荒诞之案由此降临到巴勒斯切洛的身上,且辩护律师经验不足、技术不精湛,导致该案须重新审理。第一,当庭一度询问证人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近期一起连环抢劫案件发生时,巴勒斯切洛由于牙疼而下巴肿大这一典型外貌特征有利于其洗脱嫌疑——指认巴切斯切洛为抢劫犯的证人均未提及该特征,但辩护律师在庭上却没有对此作为询问点,且未使巴的牙医出庭作证。第二,私下承诺找字迹专家证明巴的字迹与真正的抢劫犯不一致,但在庭审中却未作证明。
其实,由该案以及其他的一些陈年冤案均可审视,科技对于法治而言至关重要,只有以科技作为支撑,让法律真实无限接近客观真实,使普通人不受冤屈、蒙冤者洗刷冤屈。同时让刑罚的不可避免性成为司法必然,得以实现其应有的效用。先前的年代由于刑侦技术的落后的缘故,导致难以准确定位犯罪嫌疑人,极其容易办成冤案。
“You wanna the children get out of the house, because you think I am crazy, don't you? Well, you're not so perfect either. How do I know you're not crazy?You don't tell me everything you do. How do I know you are not guilty? You could be. You could be!”
——The Wrong Man
基于人的社会性,个人无法全然原子化,即使罪刑自负,也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苏力称之为“殃及效果”的影响力——承担成本转移到家庭,有形的殃及如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求助律师等;无形的殃及则涉及精神的焦虑、恐惧等。
在该影片之中,妻子罗斯正是这桩荒诞之案的最大间接承担者,其因丈夫无辜被指控而遭受极大的创伤,长期笼罩于黑暗之中,不得已而被送入精神科进行治疗,面无血色。即使后来丈夫因真凶再现而摆脱嫌疑,妻子仍经过了两年的调养,才从该案中脱离出来,之后的日子又仿佛归于平静。
妻子罗斯产生阴郁状态的主要原因可从两个常见角度切入分析。首先,在物质上,她需要独自担负起自己以及年幼的大小儿子三人的日常开销,对于这样一个不太富裕的、欠了债的家庭,是一件极其艰难的事情,尤其是在她糊口能力并不如丈夫的情况之下。另外,保释费、律师费等使丈夫尽可能脱离牢狱之灾的成本费用,对她而言更是天价。其次,在精神上,第一层面的物质负担使其产生焦虑、无助之情绪。同时,丈夫蒙受的是不白之冤,一种命运不公的抑郁情绪油然而生。再者,若失去平日里体贴入微的丈夫,生活将不再是可能的甜蜜性负担,而是必然的痛苦性负担,不免产生绝望情绪。
当并非自身直接因素所造成的灾难降临之际,命运、死亡等这些永恒不变的主题便时常浮现于受灾之人的脑海。因为其过于神秘以至于没有确切的轮廓,甚至可以堆放各种莫可名状的情绪,绝望、恐惧、焦虑、神经敏感是这些主题永恒的源泉。这些伟大的主题之下,掩盖着人因无法避免的无能为力而产生的悲观的、别无选择的脆弱。该脆弱的流动性、感染性之强悍使其肆虐的横行于人群之中,其试图与各个寄主长期交流,甚至有时企图将寄主吞噬,影片中的妻子罗斯便近乎被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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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魂记》(Vertigo,1958)是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Alfred Hitchcock)事业上的一座丰碑,可饰演女一号的金·诺瓦克(Kim Novak),希区柯克一直不太满意。这位有着“客厅淑女+卧室裱子”之称的金发美人,实际上只是《迷魂记》女主角的第二人选,是派拉蒙公司硬塞给希区柯克的,希区柯克选定的女主角,原本是维拉·迈尔斯(Vera Miles)。
维拉·迈尔斯是谁?是《伸冤记》(The Wrong Man,1956)里和亨利·方达(Henry Fonda)演对手戏的那位最后疯掉的可怜妻子,是《惊魂记》(Psycho,1960)里被杀害的女主角的姐姐。
她差一点成为希区柯克的又一位“金发缪斯”,如果不是她怀孕了的话。
希区柯克一开始注意到维拉·迈尔斯,是在电视节目上,他当即就看上她,并将她定为自己下一部电影《伸冤记》女主角的候选人。
当时希区柯克正处在失去格蕾丝·凯利(Grace Kelly)的空窗期,急需另一位金发女郎填补空虚。可是见到迈尔斯真人后,希区柯克大失所望,她不是那种外表冷艳内心火热的金发女郎!说白了,就是嫌人家太土。
希区柯克告诉记者:“我把维拉·迈尔斯放到联络人名单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伊迪丝为她设计了一衣橱的衣服,不仅为了《伸冤记》的拍摄,也是为了让她的日常打扮看起来不至于像住在洛杉矶机场附近的家庭主妇。”
希区柯克后来回忆起迈尔斯时说:“维拉·迈尔斯身上的颜色太多了,简直就是陷在一堆颜料里面,我一开始被她吸引的原因是,她在那个电视节目里是一身黑白装扮。”
1956年,迈尔斯和希区柯克签下为期五年、三部电影的合同。为了塑造她的形象,合同规定她只能为希区柯克拍片,不能为泳装和内衣拍广告,以及从事其他“有损淑女形象”的商业行为。
为迈尔斯设计服装的伊迪丝·海德(Edith Head)也是《后窗》(Rear Window,1954)和《捉贼记》(To Catch a Thief,1955)里格蕾丝·凯利的造型师。她不仅为迈尔斯设计戏服,还包括日常穿着。《伸冤记》开拍前,希区柯克还带着迈尔斯花了一周时间在纽约挑衣服,用希区柯克自己的话说,他干的事情和养“小三”的大款差不多——操心她的穿着打扮。
于是,维拉·迈尔斯的优雅度迅速提升,已接近希区柯克心中的女神形象。
《伸冤记》开拍后,就像对待昔日的那些金发女郎,希区柯克对迈尔斯的关注与日俱增,每天都会和迈尔斯进行长时间的剧情讨论会。当时其他演员每天只工作两小时,迈尔斯却要被希区柯克留下来开八九小时的“小灶”,一遍遍地排练她精神崩溃的戏。
“指导维拉拍戏时,我又有了和格蕾丝拍戏时的那种感觉,”希区柯克在接受《Look》杂志采访时说,“她有风度,又不缺智慧,此外还有种含蓄克制的品质。”
然而在迈尔斯看来,希区柯克对她的过分关注,已到了令人窒息的境地。他动不动就送她鲜花,不时还要求私下会面,攻势密集宛若枪林弹雨。
拍摄期间,迈尔斯与新任“人猿泰山”戈登·司各特(Gordon Scott)结婚,希区柯克对她的热情也暂时降温,回到一种冷漠的公事公办的态度。
不管如何,《伸冤记》中迈尔斯的演技令希区柯克满意,于是希区柯克又为她打造了《迷魂记》中的玛德琳一角。
可是拍摄却因为希区柯克的胆囊手术而推迟了。等到他准备好了,迈尔斯却怀孕了。希区柯克听到后大发雷霆:“她糟蹋了她一生的事业!这部电影会使她成为真正的明星,可她却无法拒绝她那位扮演泰山的丈夫。她真该懂得如何避孕才是!”
直到多年之后,希区柯克仍对此事耿耿于怀,认为迈尔斯辜负了他的一片苦心:“她的电话差点没把我气死。那是她的第三个孩子(之前两个是和前夫所生)。我对她说,一个孩子谁都想要,两个孩子已经足够,三个孩子就是罪孽了,可她根本听不进去。”
于是,迈尔斯被迫退出,《迷魂记》搁浅。
但迈尔斯对待和《迷魂记》的擦身而过却很坦然:“那么长时间里,他的电影里只有过一种类型的女人:英格丽·褒曼(Ingrid Bergman)、格蕾丝·凯利,前往前,则是玛德琳·卡洛尔(Madeleine Carroll,《三十九级台阶》女主演)。但我并非那种类型,从来就不是。我也尝试过,想要取悦他,但无法做到。她们全都是性感的女人,我完全不是那种类型。”
从此两个近乎路人,虽然仍有短暂合作(《惊魂记》),但关系也十分冷淡疏远。
就这样,派拉蒙向哥伦比亚借来了金·诺瓦克。派拉蒙认为《迷魂记》的剧本十分糟糕,不愿动用旗下其他大牌女演员,免得拖累她们的前程,却意外成就了金·诺瓦克。
片中詹姆斯·斯图尔特(James Stewart)改造诺瓦克的举动,也可看作是希区柯克对失去迈尔斯的心理反应:他不断让诺瓦克换装,把一个俗气的女人改造成身着灰色套装的淑女。这正如同希区柯克所做过的:将一个穿得七荤八素的家庭妇女,改造成一个只穿单色的高贵优雅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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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妻子不愿意和丈夫一同回去的时候,不自觉就想,如果突然反转,妻子正因为已知丈夫是凶手,又留有对他的感情才陷入精神迷惘中,似乎更曲折些,也更能让人觉得出其不意而大加赞叹。但是希区柯克没有这样做,或许是他从来都保留一个善恶有报的结尾的延续,又或许是它源于一个真实的故事,而赋予这样的结局是出于对故事本身的尊重。一个简单的故事,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与那些探索罪恶名其曰彰显人性深刻反思的高分影片不同,他传达了一种善良温润的价值观,而不只是批判人类缺少这样一种价值观,这才是当今时代所缺少的吧。传达,才是影片的力量所在。
在自己导演的电影中偶尔客串下,是希区柯克的小嗜好。这一习惯伴随他多年,如今已成影迷们交口称赞的影史趣事。
在1956年执导的《伸冤记》中,希区柯克依然露脸,只是这次的情况有所不同。影片开场,希区柯克站立在强烈的背光中,脚下踩着被拉扯很远的影子,他的声音浑厚有力,语言简洁干练,直接点明要点:我是希区柯克,这部电影很不一般。
是的,如此不同寻常的开场,注定会令观众加倍警觉。任何蛛丝马迹都不会放过,争取在100多分钟的“智力游戏”中不落下风。(怎么可能,希区柯克的电影我从来没猜对过结局。)
接着一个倾斜镜头正式拉开序幕,充满悬念与紧张感的故事开始了。
与以往一样,影片的故事依然扑朔迷离,毫无漏洞,充分显示了希区柯克编剧悬疑剧的大师风范。
一个夜总会的琴师(亨利·方达饰),无缘无故被指认为抢劫犯凶手,而且证人颇多。更恐怖的是,他的笔迹也与嫌疑犯神似。种种不利条件表明,他就是凶手。但他的妻子、母亲以及孩子们说什么也不愿相信这件事。
一个男人莫名其妙卷入一起案件中,周围因素全都对他不利,她需要同时对付警方与罪犯两伙人。这样的设定,我们在《西北偏北》和《捉贼记》中已经见惯了,这两部影片中,男主角都选择抵抗,并且都有一个女人鼎力相助,虽然艰险,局势却仍可控。
《伸冤记》不同,方达自始至终都没有抗争,用束手就擒形容他一点没错。而他的妻子,则在屡次取证无果后,精神崩溃,情况并不比丈夫好到哪。
影片以一种被动的方式行进,推动剧情发展的往往是那些外来因素,而非主角在主观上采取的某些有效行动。
故事发展也比较诡异,令人摸不着头脑。影片几乎完整交代了方达从被认出“是罪犯”到被警方认定并拘留,再到获得假释及邀请律师的经过。而且各个内容分布比较均匀,就像流水线一样,很“平”,没有什么重突出点。希区柯克甚至在此后还加入了两场法庭戏,和方达取证的一些戏份。(你该不会认为这是法庭片吧。)
几乎每一段戏码,希区柯克都会用招牌式的特写及流畅运镜加深一下悬念感,女职员对方达的恐惧、方达被警方带走时的忐忑不安、还有他被拘留后内心的绝望以及妻子的精神崩溃等等,种种负面情绪掺和在一起,使故事走向越发扑朔迷离。
如此绝境中,恐怕只有上帝才能拯救他了。宗教在这部影片中占有绝对核心的地位,方达在警局被要求交出随身用品时,就被搜出了十字架挂件。法庭受审时,他也是紧握挂件。
马丁·斯科塞斯曾经就《伸冤记》中的上帝身份给出过一番见解,他认定希区柯克 是一名天主教徒(希区柯克从未承认自己的宗教信仰),他甚至专门指出方达被囚禁在监狱内的一场戏内,方达抬头仰视的镜头,(之后还有转向右上方的动作)
及铁门锁孔神似十字圣象的特写镜头,根本就是教徒祈求上帝救赎的隐喻。
马丁老爷子甚至明确表明,这些特写镜头的角度根本不搭,像铁门的特写镜头,要比方达的视线高许多。
当然,最有力的证据出现在影片最后10分钟内,方达的母亲希望他向上帝祈祷。
他这样做了。
然后,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了。
以下是全片最精髓的镜头:方达祈祷的特写与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的远景重叠在一起。二者联系不言而喻,真相呼之欲出。
原谅我无法剧透结果,但可以告诉你,上帝真的施以援手。
也许真如马丁老爷子所说,希区柯克这个虔诚的教徒(猜测)用最擅长的手段向自己的信仰致意。此时,真相到底如何已经不再重要,导演的非典型布道,已然占据影片核心。
多说一点,无论希区柯克真人出镜,还是字母提醒,影片反复强调“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我自始至终都没相信。这是看希区柯克留下的后遗症吗?
PS.关于马丁老爷子的内容,可在《希区柯克与特吕弗》一片中找到。
奇妙电影夜....一天只剩电影麻痹...开场即有老人在身后不停地呻吟和哭...(自己的)现实和梦幻弄在了一起,老人家不知的是前几排的人也是对自己欲哭无泪麻痹自己...---后来 放映停止 老人被劝走--继续做梦|20181028 Arnaud.D《鲁贝之光》开拍前放映重看
真实比虚构更可怕。|最沉重的希区柯克电影。
长得与罪犯相似就得承受被怀疑被定罪,如果最后真正的犯人不出现是不是一直继续悲惨下去。法律条文、警察、法官这一切都不能保证正义的伸张,有时候却成为罪恶的施与者和帮凶。
抢劫犯还会若无其事地去同一个保险公司借钱吗?从智力上来说,此片毫无亮点。不过亨利·方达和薇拉·迈尔斯精湛的演技,以及本片另外的深意还是值得一提的。
希区柯克最严肃凝重、坚实有力,令人恻然动容感同身受的影片。
写实耐看,看完心情沉重。奇迹会发生的!奇迹发生了两次
对“冤”拍的极好,亨利.方达很适合这个角色。有两处镜头语言比较棒:1、透过小孔窥视牢笼内部;2、主角进入监狱后的眩晕镜头。
剧情如《忏情记》般令人压抑,虽然男主角最后沉冤得雪,但一个小人物随时都有可能被夺去自由的恐慌感还是不能散去的,入狱一段的主观镜头以及眩晕镜头显示了希区柯克的功力,亨利·方达很适合这个悲剧角色。
这次希胖的出场与以往在影片里客串小角色不同,而是在影片开始就以自己的口吻说:我是希区柯克,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还让人以为是在看他主持的电视剧集呢。这部电影把情节放简单了,有点弗里茨·朗到好莱坞后拍的那些黑色电影的味道,算是比较好看的了。不过大团圆结局就不太符合黑色电影的设定了
从影片开场连续拍摄的真实纽约景象起(俱乐部、街头的警察、空空如也的地铁站、报纸上的广告、铁道旁的皇后区街区),希区柯克将现实主义吸收到了恐惧之中,为什么一个目光能造就一场冤案?司法系统的场面调度是怎么样的(它允许我们看到什么或看不到什么)?资本主义是如何导致精神疾病的?它是如何嫁祸于人的?希区柯克展示了这些问题是如何连接在一起的,沉静又精准的影像接踵而至,让人窒息。
當做解謎片來說,還是謎面太誇張而過程太簡單(嫌犯的自投羅網),重點是受害者的心裡變化歷程(曼尼和羅斯);法庭戲拍得真好,手法最簡單,可是卻把受害者的處境展現淋漓盡致,到最後實際也沒有多少人真正關心受害者的獲罪與否,基督教的神跡,精神病患者的自我審視(伯格曼的假面),收尾弱
这不是典型的希区柯克电影?这正是典型的希区柯克电影,只不过由白纸黑字变成了黑纸白字。就算不考虑这点,Bernard Herrmann也还是Bernard Herrmann。如果说亨利方达在下一年的十二怒汉里欠缺了些什么,那就是Bernard Herrmann的这点儿独一无二的神经质与不安感。
亨利方达 一面正气, 沒可能是劫匪, 但步步惊心的感覺卻被希老完美呈現, 沒有刀光劍影...緊迫卻揮之不去
主题命名为伸冤记,而冤案更像某种衬托,案情给角色带来的精神重压才是重点。有苦难言的委屈,精神崩溃的妻子,还有一直以来难以维持的拮据生活。亨利·方达在监狱中靠墙沉思的运动镜头和冤案告破前的祈祷镜头留给人的印象实在深刻。
1.非典型希式作品,根据真人真事改编,实而却完整透射出了萦回于希胖内心的蒙冤梦魇。2.前半段步步设疑与此后语焉不详的神迹构成的鸿沟,恰成为对真实与虚构关系的注脚:生活可以更具戏剧性,现实并无电影中严密完满的逻辑。3.与[十二怒汉]构成互文。4.狱中眩晕晃镜,分裂镜像,叠化之脸。(9.0/10)
真人真事改编,先抑后扬的工整剧本。希胖镜头一如既往犀利,只是故事太沉重了。看的时候就觉得哪儿怪怪的,后来反应过来——当时美国还没有Miranda Rule。程序正义大过天,可惜我国不理解...
后30分钟好难处理……希胖用了N场戏来调,但还是节奏怪怪的……这种故事进行一半已经能猜到后面抓到真凶才能解扣子,而且肯定是【突然间】:中断中间大段探寻求索的过程———不好拍。男主这个角色在解扣之后的行为不可能像肖申克的救赎那样一场大雨揪烂衣服那样狂笑,戏会崩,也会加速结束,因为一切都会平息,再也没有剧情大起伏了。希胖把这个难题解了:把男主和观众的注意力转移到女主身上,这样处理很巧,但也违背了前面造势的初衷———前面用了大量第一人称镜头去关注男主被卷入案件的体验:1到了警局、监狱这种不属于他的空间2离开妻子家人的【拉】镜头。剧情逐渐被带入妻子的变化,移情中断,造成脱节,主体偏离,一定会有观众感受的异样,这就是后30分钟的问题。
亨利方达把主角的无助表现的非常到位 监狱里那段摇镜非常精彩 这事放我今天的天朝来简直就太小儿科了 警察逮进去直接一顿胖揍 然后就给人判了 佘祥林们被拍出来肯定比这事儿还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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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希胖一开场就给了段背影,害我细观全片,就是没找到那个胖身影。这个真实的故事,Henry Fonda真是够冤,连老婆都连累进了2年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