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斯医生第一季

欧美剧美国2004

主演:休·劳瑞,丽莎·艾德尔斯汀,欧玛·艾普斯,罗伯特·肖恩·莱纳德,詹妮弗·莫里森,杰西·斯宾塞

导演:Ann Donahue,Carol Mendelsohn,Anthony Zuiker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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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20 20:14

详细剧情

在普林斯顿大学附属医院内,坐镇一位大名鼎鼎的内科医师——格雷戈·豪斯(休·劳瑞 Hugh Laurie 饰),他穿着邋遢随便,手拄拐杖,刚愎自用,锋芒毕露,全然没有人们印象中那类谦和严谨的专业医师的影子。可是在这副令人咋舌的外表之下,却藏着令同行和病患佩服得五体投地的高超医术和丰富学识。豪斯医生治病的手法也独树一帜,他不当面问诊,也绝对不相信病患的道白感受,而完全凭借自己卓越的学识和高超的推理能力解决了诸多疑难杂症。   在神经科医师泰勒·埃瑞克·弗曼(奥尔马·伊普斯 Omar Epps 饰)、免疫学专家阿丽森·卡梅隆(珍妮弗·莫里森 Jennifer Morrison 饰)、心脏与急诊科医师罗伯特·蔡斯(杰西·斯宾塞 Jesse Spencer 饰)的协助下,豪斯团队绽放出耀眼夺目的光芒,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医学奇迹……

 长篇影评

 1 ) house 笔记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6518547/

人性什么的都是扯淡。house这个样子的医生,无论中米,都是法庭上给告死,吊销执照的命。

下面写点有关的东西。
半专业的东西。给自己的笔记。
诸位可以忽视了。

s1e1
猪肉绦虫囊肿应该是会钙化。CT 应该可以在脑里发现钙化灶。

s1e6
CT 上的肿瘤明显大于6cm,而B 超是个正常的肝脏,既没有肝硬化也没有肿瘤。在做pei的时候,反复显示肝右叶和右肾,正常的…
wilson's disease 一般十几岁差不多就该以肝脏病变发作,可以查出来了。36岁以精神症状发作被查出?不知。

s1e8
这集里出现了有机磷农药中毒。在心律下降的时候,居然直接就上了临时起搏。
在中国来说,这种情况肯定是下大剂量阿托品,提高心律到瞳孔稍稍放大的地步。曾经有笑话说在这种情况下阿托品是拿箩筐装的。
但是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现在,这种超出药典安全范围的用药还能用多久?
估计在不久的将来,肯定是用药到药典安全计量上限,然后看着病人死了。
这就是为法律付出的代价吧。
北京的产妇案,南方周末都能泼脏水。哈医二院的所谓天价医疗费案,新民晚报能声称icu因为没有挂号害死病人。这些谣言诬陷之下,医生就是戴着镣铐跳舞的大象罢了。
这集里,貌似病人的母亲放弃了起诉,这个只是编剧的一厢情愿罢了。前面某集那个到处告医生的家伙才更是常态罢了。House只是个编剧一厢情愿的想象罢了。

s1e10
不谈乱七八糟的医学问题了,虽然那个超声还是明显只是糊弄人罢了。
这集居然出现了传说中的费城的jefferson医院。
这家医院记得好像是2004年度还是2005年度全美最佳医院。
我之所以还记得,是因为我的偶像刘吉斌就在那里啊。
house这回指导学生,两个里就有一个亚裔,稍微背离了背景环境了一些啊。米国亚裔人口大概5%,亚裔医生则大概在15%左右。5个医生里出现一个亚裔更靠谱些,呵呵。此外,米国医生大概有1/4是从国外引进的。
刘吉斌就是这样的情况。这位是协和出去的。据说现在能拿20万刀一年。米国医生的平均水平大概是18万一年,也就是说他挣的已经比一半米国医生要多了。在费城有一座2层的house,有个小院子。
他以前的同事,协和的尹佳,说协和的医生一个月挣5000太少了。然后砸的砖都能盖楼了。
中国从医师执照考试实行以来,已经有100万人通过了考试。不过随后有40万人改行了。(ps,中国是150万医生,负责13亿人的健康保障,米国是92万医生,负责米国的3亿人)
现在不是闭关锁国的年代了,专业人员是有脚的,可以用脚投票的。看美剧的时候,总是感叹国外的医生如何好。其实想想看,自己国家的好医生都在人家的实验室里打工,更好的医生直接在给人家服务。如果在自己国家,只能给专业人员像 代文红,蒋 彦*永那样的待遇,那么庸医满眼也只是自己活该了。

s1e13
其实已经看到16了,太忙了,来不及看。
看的是风软字幕组的,明显这几集质量下降,一边看一边摇头,呵呵。感觉没有专业人员参与了,只是在照着字典翻译了。
这几集在专业上也没啥意思,基本是中毒,这种问题缺乏临床上诊断路径判断的爽快感……
社会环境的描述倒有些意思。黑手党打了chase的那耳光让我想起我同学急诊晚上被人拿枪比着脑袋的场景了。
中国医生面临的不是黑手党,不过就是那些中年大妈,敢动手动脚的都比米国黑手党厉害……sigh

第一季看完做个小结。
感觉house是先确定了故事的主线,然后往里面使劲灌水当猪肉来卖了。把第一季的内容砍了中间的那几集,恐怕结构更紧凑些。
真正的主线应该是医生和资方,医生自己成为病人,医生和药商,医生的生活这几个方面,总体的结论应当是,医生亦凡人,而医生也是有追求的凡人。
给医学院的学生上课的那一集恐怕是最正经也是质量最高的一集,充分表明了一个精神上有问题的,作为编剧和医学顾问YY象征的一个医生的凡人性,:)

 2 ) Three Stories

HOUSE第1季第21集篇名Three Stories。

这集的故事主要讲的是由于某医师因病缺席,HOUSE得代替他为年轻实习医生们上一节课做个演讲——可能他会一惯地敷衍过去,但这时候,Stacy,House的旧爱,为他现任的病夫来call help;于是这变成一堂极其认真的课,他说起三个有关腿疾的案例……

我不敢说,HOUSE S1.21是刚刚结束第三季的HOUSE一剧中最好的一集——因为我才看完第一季,但毫无疑问的,这是第一季中最好的一集。这一集是第一季中画龙点睛的一笔;不仅在于对剧情的联系,还是那一大堆仍旧让人发指的医科专属名词。

事实上,就第一季来说,这一集就是整季的灵魂所在;如果是HOUSE只是一部电影的话,这就是主线的故事。医疗剧大概也就是这样,跟刑事犯罪剧本质上是接近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医疗剧和刑事犯罪剧是最受欢迎的两个剧种),它们都是一个解决problem的过程(cure sick or settle case);都是每一集出现一个主要的problem(大病,大案)然后一两个伴随的次要的problem(小病,小案)形式的单元剧,然后它们同有一条指向最终那个problem的暗线。其它的也只是,刑事犯罪剧每一集里面堆满的是各种死法和各类害人的drug名词,而医疗剧中每集里堆砌的是不同的病名和各类救人的drug名词。要说它们真的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每一集分集中的主角他们离死亡的距离不尽相同罢了。

HOUSE S1.21 Three Stories中的三个故事turned out是House他自己的献身说法。故事中三位患者(包括他自己)的结局是一个被截肢了,但仍和害他截肢的狗朋友一起快乐地活在农场中;一个则完全康复,继续热血纵横球场;而他自己,就是瘸了,处于他们两种状态之间,却疼痛无比。但如今想起来,他的疼痛到底是他恨当初Stacy为他做了他也会为别人做的决定呢,还是,仅仅是因此而造成的Stacy的离开呢?

即使五年的时间转瞬即逝,他们再见面时,Stacy对House说,u r the one。是啊,谁叫他是她爱上的第一个男人呢?而她呢,也是他爱上的第一个男人。不然,Cameron也许就会成了他的the one——天知道她和他的旧爱有多像(他面对她时不是表现的如一个school boy吗;他在他们的first date上提到Scar提到替代品,他的瘸腿是Scar他的painkiller是替代品,就算他口口声声地对Cameron说着她的亡夫是scar他是她的替代品;这一集的tittle刚好叫love hurts,铺垫的如此巧妙,love really hurts,最病是心伤);又不然也许他会成为一个出色的gay,和有妻室的wilson有一段流芳百逝的爱恋(我想,这一点上,肯定很多人八卦过)。

我们的House,M.D.就如他的旧爱所说的,brilliont, funny, suprising, sexy;对于我们来说House这个角色仍然是个谜,就如Stacy对Cameron说的,他过去也就是如此,一个古怪的家伙——但我们并不能判断他是不是真的是老头子,不是吗,如此充满活力,即使整日里不停地吞着painkiller吞到上瘾。(文/len calvin)

 3 ) Hugh大叔的幸福生活

House大叔下班之后都有啥爱好?据说和懂得读心术的Matt Parkman(Greg Grunberg,HEROES)搞在了一起,组织起乐队来打发单身生活,取名Band From TV,到处走穴骗钱。队中House大叔玩键盘,Parkman打鼓,别说,还真不是一般的专业。半年多前,大叔拧着脖子顶住Cuddy大婶出一年门诊的压力(其实是Wilson给大叔垫背),胆大包天的在医院办公室接受了电视采访……

(相关视频请到YouTube自行查找~)

House 的扮演者Hugh Laurie多才多艺的让人嫉妒,除了做为职业演员狂捧金球奖外,还是通俗小说作家,出版过一本《The Gun Seller》;作为键盘手,曾参与过乐队Poor White Trash;早年在伊顿公学读书时,Hugh大叔于1977年代表英格兰参加在芬兰举行的世界少年赛艇锦标赛,最终获得第四名……而大叔的父亲 William Laurie,OMG,曾在48年伦敦奥运会上揽得锃亮的金牌一枚……

看看Hugh大叔的简历,真是不得了啊,伊顿公学毕业后,大学生涯是在剑桥度过,拿到考古人类学的学位(×_×|||),而且作为剑桥划艇队的一员参加了 1980年的剑桥牛津对抗赛(×_×|||)……演戏纯粹是半路出家,大学期间加入了一个剑桥学生组织的喜剧社团Footlights Club,几经周折,终于在大学最后一年坐上了社团老大的位置,而当时的二当家,靠,居然是96年奥斯卡影后Emma Thompson……95年李安版的理智与情感中,Hugh大叔为Emma大婶客串了一个小角色,细高挑,总说风凉话的Mr. Palmer。啊哈,大叔的刻薄看来是一以贯之。

http://soulyang.ycool.com/post.1940899.html

 4 ) 说说大叔这个人

孤单
像第一季那个喇叭手病人说的,House错过了诸如孩子、家庭等其它的每一样东西而得到了医术,这使他变成了最棒的,然而他却得承受下班后没有女人准备好酒和吻等他的生活,他嗑药,耍拐杖,弹钢琴,把独自一人的生活演绎得滴水不漏,Cameron要爱他了,他也动心了,却又用刻薄入骨的几句话把mm给驱赶出了自己的世界。前任老婆出现了,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赢回了美人心,然后不过是仅余道德感的作用,他又把这个他爱的女人推回到“王尔德”的身边。其实这里说他有道德,毋宁说他有自虐的倾向。然后再一次House有戏的是第四季那位南极的心理医生,他们都这么来电了,但长距离恋爱不是那么好搞的,几个来回,我们的大叔又孤家寡人,只影形单。(得了吧,这部剧一日收视率高到没有要大结局的危险,大叔就绝对没有从此快乐生活下去的可能。)

医术
大叔是个天才中的天才,小鸭子都已经个个天兵天将了,但他是如来佛祖,孙悟空还是得靠他来收复。他治病很少被情感道德左右,对人类这种生物看得极透——他们说谎、懦弱、表里不一,他就姑且嘲弄你的伪善几下然后把药开给你,治你的身体的同时也治你的心。有些时候他也犯错,病人也有死的,看人也有错的,但他都实实在在的对待。我就很喜欢第一季黑人竞选人那集他知错能改的觉悟,第二季那个癌症小妹妹的勇敢也给他上了一课。但这些或许都是编剧在使和谐术,更多的时候,我跟他一样相信人们不好,偶然的勇敢坚强大爱非攻不过都是身体里某个地方出了问题激素不平衡所致。

嗑药
大叔整天在痛,所以他要嗑维克丁,吃糖果似的。当然不是没有危险,像他说的,他每天起来都要照镜子看看他的眼睛有没有出现黄疸,但他还是得吃,因为他的痛楚是他顾影自怜、特立独行做混蛋的最好借口,他通过嗑维克丁这件事本身来提醒Cuudy、Wilson、小鸭子们他有做刻薄阴暗混蛋的特权。后来发展到他被证明上瘾了,搞到要去戒毒他也就认了,出来照嗑不误,反正没碍着谁。

朋友
变成瘸子对于House来讲不过是使到他变得更拉风,他本来就是个混蛋,但他也不是生来就是个混蛋的,最大的原因还是他有个严厉乃至无情的老爸,着墨是很少,但几次提到都把House搞得够郁闷,看来家庭还是最影响一个人的啊……House在后来的剧情推进中越发被展露得混蛋,我也就得接受他是个真正的混蛋的事实了,于是我更加庆幸大叔在年轻时能够结识到的Wilson跟Cuddy大妈,不然他绝对比现在变态得多。相比起前边他跟三个小鸭子瞎搞和的,我更喜欢后来导演把力用在大叔、大妈们这班老一辈身上,因为他们之间那种纠结的友情有了年月,看着动人。Wilson跟大妈其实一直都在保护大叔,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你有再牛b的医术要是性格生成那样还是不会好过的,第四季水准很高,结局很棒,除了大叔把Wilson女友弄死了这件事本身,但相信第五季两人绝对是会和好的,要说从此快快乐乐生活下去这件事本身,还是朋友比爱人更可能。

鸭子
House为什么需要下属?比较正路的解释是他需要在与人的争论之中获得治病的灵感,但后来原版小鸭子们全部离开后Cuddy点出他是需要有人在他天马行空的治疗中给与制约从而获得有效而又相对安全的方案。另一个方面上,他享受损小鸭子们的乐趣,尽管在这个过程中他也把他行医的态度与思维传授给了小鸭子们,不过得了吧,这不过是个副作用!而原版小鸭子中,我个人中最喜欢的是Foreman,因为他最拥有成为大叔第二的潜质,而另外两只鸭子大概也就到平时搞搞办公室恋情的程度。而大叔对他们应该是挺有感情的,不然他也不会在他们离开以后不招新下属了。然而大叔却又始终保持距离,用他那一贯的刻薄。第三季大叔最混蛋的时候装癌症,小鸭子们跟他的温情戏突破了界限,拥抱得那叫一个热泪盈眶。然而到最后真相大白大叔不过是为了给脑子来点兴奋剂,鸭子们都恨透了大叔吧,那种温情又稍纵即逝了。唉,大叔有时候还真的挺抽风的。到达第四季大叔搞超级鸭子海选,我便有点明白了大叔需要鸭子的原因,不过是因为映衬出大叔其实始终是孤单一个人的,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啊,来了又去,我都混蛋依旧,谁叫你们观众喜欢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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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看这部剧的没有人不喜欢大叔,然而大叔却实实在在是个悲剧色的人物,不过是美好的戏剧把大叔的生活展现得那么有滋有味而已。到现实中你要是想学大叔那叫一个傻冒,不用三天你就得在生活中丢盔弃甲了,我们最终还是得乖乖戴上面具去伪善着过那累人的狗屎生活。
亦正因为这样,大叔才能如此深得你我之心。

 5 ) House M.D. 0109:DNR/放弃急救*

S01E09 D.N.R/放弃急救* ★★★★★

如果要我排一个《豪斯医生》最爱单集表的话,第一季第九集“放弃急救”足以跻身三甲,正是从这一集开始,我才彻底被豪斯医生所征服。前几集不温不火的铺垫,豪斯的诸多性格和行为特点均已得到有效塑造:随意邋遢的着装、肆无忌惮的毒舌,对日常工作的厌恶,瘸腿和对止痛药的上瘾,敏锐的观察力、强势的思维能力和无视规则的工作方式等等,这些虽已让角色足够鲜明,但仍然不够独特,还不足以成为“这一个”。第一季即将过半,对于人物性格和行为内在动因的塑造成为当务之急,而这正是这一集的核心所在。

 一向逃避工作的豪斯,突然去卡蒂院长处主动请缨,而他想要治疗的对象却是一个已经被诊断患有渐冻症(至少当时这已经是被确诊的病因)的病人,与他之前那种散漫的工作作风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最终卡蒂将病人交给弗曼治疗,名义上弗曼成为这个病例的主治医生,弗曼坚持要根据病人新出现的症状治疗,而不考虑病人渐冻症的诊断是否正确,但豪斯却认为病人的一系列病症(包括渐冻症在内)有一个尚未被发现的原始病因。一个是主治医生,一个是诊断团队的头儿,豪斯VS弗曼的戏码让这一集变得非常有趣。

这里先不妨再单独说一说弗曼的塑造,作为六角关系里担任豪斯反抗者角色的弗曼,对于豪斯的塑造来说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为他每一次与豪斯对抗虽均已失败告终——豪斯就是吃定了他!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次次的对抗却让豪斯那些令人着迷但又抓狂的特性展现地更加淋漓尽致。豪斯否定常规,弗曼则否定豪斯,但这并不代表弗曼遵循常规;事实上,真正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人不是蔡斯和卡梅隆,而恰恰是弗曼。你看,他再怎么不认同豪斯,他仍然还是采纳了豪斯的建议,给病人用了IVIG的治疗方法;搞砸了之后,他气急败坏地冲着豪斯大声嚷嚷,与其说他对豪斯的错误建议的愤怒,我倒是分明从中感受到他的愤怒其实是因为自己竟然采纳了豪斯的治疗建议。

此后,“谦虚的”汉密尔顿医生出场了,这位弗曼的老相识假惺惺地给了弗曼一个新的工作机会,弗曼沾沾自喜但也犹豫不定,所以去蔡斯和卡梅隆那里寻求支持。你想,如果弗曼真心不认同豪斯,那么在优渥待遇的新工作面前,那一句“我对这里有承诺”简直就是浮云,但是弗曼虽然纠结了大半集,最终还是选择留下了,原因很简单,就像是上集他要求豪斯收下中毒的病人时,豪斯所说的那样,弗曼其实和豪斯一样,他们对疾病着迷,因为这个原因他们对汉密尔顿那一套“尽人事听天命”的行事不感冒,他们更看重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并且一定要做到成功为止(“他[指汉密尔顿医生]认为只要尽责,其他事听天由命;但我认为我们做的事很重要,他晚上睡的不见得比我们安稳”——豪斯)。在与豪斯的一番激烈的辩论后,弗曼显然被豪斯的话所征服了,正如豪斯在第一季第一集说的那样,医生的天职是治疗疾病,只不过疾病的载体是人,在豪斯看来,这让医生变得非常可悲:因为在用理性科学的态度处理疾病的同时,医生又不得不用感性的情感去抚慰病人。这是医生这一职业的根本矛盾,一方面如果过分注重科学理性,病人就会认为你冷冰以致冷血,但假如你像卡梅隆一样隔三岔五就抱着病人爱心泛滥的话,病人又要责怪你不够专业。以此观之,众多医患纠纷,尽管各有事因,但其根因恐怕与这一职业的特殊性脱不了干系吧。

在与弗曼的对抗中,豪斯往往是妙语连珠,当弗曼质疑他所做的事情是错的时候,他坦坦荡荡自信满满地说:“我认为我做的事情是对的,我才会这么去做,问题是你是否认为你自己做的是正确的吗?你又会如何做”?接着,豪斯又说谦虚是为总做错事的人准备的品德,因为一个做了正确的事的人,谦虚对于他来说没什么意义。这一句话完美地驳斥了弗曼说希望豪斯能学会谦虚这一言辞,也讽刺了汉密尔顿们的行事风格。豪斯很难承认自己会做错事情,不过他也确实会出错,但是他的牛逼之处在于,错了我就立马修正,立即进入下一步。失败是成功之母,尽管这是句老掉牙的名言,但是与其在失败之后谦虚(我也会做错,真对不起),还不如赶紧纠正错误,去做正确的事情。这样的豪斯与所谓的名医汉密尔顿相比,高下自分。

这一集,最精妙的地方,还不在弗曼与豪斯关于医生原罪的辩论上,而是病人亨利与豪斯的一番对话。病人已签了放弃急救,但是豪斯仍然给病人做了急救,并把病人拉回了生不如死的痛苦之中,因此,病人看到他就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就是一句“你给我滚”。面对不依不饶的豪斯,病人说:“我了解你跛脚,知道你没结婚戒指,还有你的执迷个性,这可是个大机密呵。你不会冒着坐牢和吊销执照的险,救一个不想被救活的人,除非你有什么…任何事…一件事…。正常人结婚生子的理由,随便他们干些什么,那是因为他们缺一样东西,让他们非常着迷。我有音乐,你有这种…让你不断思考的东西,让你发疯的东西。是的,这使我们伟大,这使我们成为最好的,我们只是错过了其他一切东西:没有女人在家,等你下班时,献一杯酒、一个吻,我们不会有那种事。”这样一段对话是如此精辟地将豪斯这一角色给概括了!自此,这个角色就算是真正地立住了,成为了这一个!他所有的性格缺陷、疯狂的行为都找到了一个堪称完美的立足点,那就是他对于解谜的执迷。豪斯为争取治疗病人的时间将病人家属告上了法庭,辩护期间,威尔逊说,大部分医生都有弥赛亚情结,想要去拯救全世界,但是豪斯却不同,他有的是魔方情结,他不能不解谜。

不得不佩服《豪斯医生》的编剧,通过一个病例却能如此巧妙地刻画人物形象,并能如此深刻地揭示人物最根本的一面,他们只是通过一个与豪斯一样有着执念的病人便这样顺理成章地如照镜子一样将豪斯给表现了出来。豪斯这种对解谜的执念,贯穿了《豪斯医生》全八季,直到剧终集彻底的放开,实现超越,编剧可谓是用心良苦,这样一个人物形象如何不让人肃然起敬,又如何不让人沉迷?

最后,被治愈的亨利送给了豪斯一份珍贵的礼物,并问豪斯他要吃多少止痛药,豪斯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I’m in pain。听后,不禁让人感慨:他能治好别人的瘫痪,却终究无法治愈自己。就像我在《豪斯,从医神到人》一文里谈到的,瘸腿和随之而来疼痛是一种实像化的痛苦,与豪斯的解谜情结是相互依存的(这一点后面的很多集将会极力表现,尤其是第三季的前半程),如果说解谜情结是豪斯的立命之本,那么瘸腿和它带来的疼痛,就是豪斯为此付出的代价的总括(”This is my Leg, This is my life”——S01E21 Three Stories/三故事)。

第一季第九集看似只是普通的一集,却是此后《豪斯医生》辉煌旅程的原点。如果说解谜情结是豪斯的基石,那么这一集就是整部《豪斯医生》的基石,这是以叙事技巧取胜的《三故事》(被认为牛逼轰轰的《三故事》只能算是对《放弃急救》里那一句“I’m in pain”的背景补充)无法与之相比的。而DNR和Wilson’s Heart/House’s Head,Broken以及Everybody Dies一起,作为塑造豪斯最为成功的单集,成为这部剧留给我们最宝贵的财富,它们给了我们无限的解读和思考的空间。

 6 ) 爱上一个英俊的瘸子

doctor house对于病人或者每一个病例的执着让我觉得难过。可以为了拯救一个人的生命,不惜法庭对质,他对于每一个生命的在乎超越了所谓对于他人选择的尊重。看到这样的情节。我总想拥抱一下那个清瘦的,总是穿衬衫的,笑起来其实很好看的老男人。

过分自信,接近傲慢,永远不会说出谦逊的话语,讲话直接刻薄,甚至接近恶毒,过分自律,执着接近无法理解的偏执,却常常有出人意料的变通,尊重生命,乐于实验,乐于承担责任,酷酷的外表下有一颗怎么也掩藏不了的善良的老心。

我就这样华丽丽爱上这个瘸子老男人了,喜欢看他在黑板上或者玻璃上奋笔疾书,写下可能的病症的名字,运筹帷幄;或者看他总是出其不意地出现,丢下一个看似更加不可思议的解决方式,永远不害怕失败地尝试,尝试再尝试,什么也无法阻挡他治病救人的愿望,其实获得艾美奖的dctor house多少很有些主旋律的意味,暗合老美们费尽心机往全世界灌输的英雄主义精神,在剧集里,美国的医生都很敬业,乐意为病人奉献,而且极端具有实验精神,更接近我们所说的“救死扶伤”。来不及鉴定这一切得挤去多少水分,我已经爱上那个瘸子老男人了。看到他温和对待那个82岁的前往治疗多年梅毒在药效失去后再次患病的老太太的求爱,脸上有温和而无奈的笑,那瞬间很是动容。

以前觉得英俊这个词过于俗气,就像如果有某首歌因为过于流行,难免有沦为口水歌的嫌疑,因此我很少用英俊来形容我喜欢的每一个男同学。但是我却觉得英俊这个词语用在greg house的身上格外合适。蓝色衬衫,黑色T恤,黑色裤子,清瘦身材,清癯的脸,满脸胡茬,拄着拐杖也不能阻止他的大踏步前进,动不动就吃止疼药的坏习惯,失心疯般要治疗每一个病人的隐忍的却无法抵挡的热情,敏感致死,总是能想到一些被人忽视的地方,可以忍受冷嘲热讽,也不忘随时还击或者打击别人,偶尔也有心事重重的时候,却总是隐藏得如此深刻。这样的男人,不英俊的话,还有天理吗?

我爱他,明明知道他是可爱的老美虚拟出来一个特别美好的另类医生,我还是爱他。

 短评

我爱HOUSE大叔

2分钟前
  • 霍尔顿狐狸振作
  • 力荐

伪结局:House dies in the House。真结局:医务剧变成公路片、因此被砍。九年长跑,修得正果,携手私奔,普天同庆。福尔摩斯式的结局……NETA的彻底啊。

7分钟前
  • 恶魔的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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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小弟的老豆原来很有深度

9分钟前
  • 亲爱的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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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

14分钟前
  • 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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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HOUSE

16分钟前
  • juan2m
  • 力荐

太雷同了,看几集,弃之

21分钟前
  • 扭腰客
  • 推荐

刀子嘴大叔

23分钟前
  • WAKEUPSTUP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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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剧

25分钟前
  • 庚金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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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se was an ass.He mocked anyone,patients,co-workes,his dwinding friends,anyone who didn't measure up to his insane ideals of integrity.He claimed to be on some heroic quest foe truth,but the truth is,he was And he proved that by dying selfshly without a thought of anyone else.

28分钟前
  • 流空破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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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集割喉管那我就受不了了``弃之``

32分钟前
  • `DO DO`
  • 还行

House真tm混蛋!哈哈!

36分钟前
  • men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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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治愈系

37分钟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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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每一集里面cuddy和house的争执有什么意义.......看了一季了......这个桥段不能去了么.....

42分钟前
  • wangzhe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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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se大叔,太爱您了

44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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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其实怎么说呢.这个应该算是美剧版本的《怪医秦博士》吧.虽然在普林斯顿的医疗上,行为并没有显得有多么离谱;在人物的性格上,却是很贴近那个冷峻、沉稳老练的具有人格魅力的怪医的——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该死的Hugh,他在黑爵士中那种贱精的扮相实在是先入为主的深入我心了啊!!!

47分钟前
  • 文泽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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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两集)一波总有三折,机锋迭出。赞。(看完五集)怎么老这样啊?

48分钟前
  • 大头绿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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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怪得如此完美

50分钟前
  • funny_v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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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内种[即使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讲什么仍然感觉的到剧情紧张]的感觉啊扶额

53分钟前
  • 宅蘑菇Mo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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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爱

55分钟前
  • 酚酞
  • 力荐

House是笨蛋中最笨的那一種,幾乎放棄一切來換一個答案,對或錯。知道這些有什么意義呢?只值一百二十秒的滿足感完全不值得拿其他美好的東西來交換,譬如愛情,譬如家庭。如果用他自己的對錯理論來衡量,當然是錯的離譜了。他自己也知道這個事實所以才顯得悲慘。不是由于瘸腿也不是由于嗑藥,一直都是那么悲慘。因為他清楚,放棄那些對或錯的個例就等于放棄整個理論的根基,那么得到其他東西的正確性又體現在哪里呢?這種悖論對于非對即錯的理論簡直是毀滅性的打擊,而這個理論又無限擁護悖論的正確性,使得悖論不可推翻。更慘的是他是偏执狂。

56分钟前
  • 有未始有始也者
  •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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