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舒尔茨医生的死
观影之后,一定有许多观众十分喜爱舒尔茨医生这个角色,也对他的死十分惋惜。一个如此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竟然以一个看似如此荒谬的结局收场。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舒尔茨医生的死,究竟何去何从。
在影片开始部分,舒尔茨医生和姜戈在酒馆里,谈论赏金猎人的职业,我们可以得知,这个职业是政府出钱悬赏,然后舒尔茨医生来去追杀这些坏人,来获得报酬。在医生的字里行间,也透露出了他自己内心十分鄙视奴隶制。 在西方,做牙医是一门十分赚钱的行业,而且毫无风险可言。那么舒尔茨医生从牙医转行到赏金猎人的动机到底是什么呢? 答案肯定不是Money。舒尔茨医生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赏金猎人这个职业正好为他的正义感提供了一个合法的渠道,既可以猎杀坏人,又不违背法律,对于舒尔茨医生来说,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
影片中期,舒尔茨医生和姜戈在讨论如何救出他老婆Hilda的时候,医生用了农场和马的比喻。在姜戈提出要强行救出Hilda的计划时,医生制止了他,理由是:如果强行救出了hilda,那么他们就成了偷马贼,就已经违法了。我们可以看到,医生至今为止的所有行为,都是在法律的范畴之内的。医生虽然鄙视奴隶制,但由于法律的原因他并不能有很大的作为。所以有很多时候只能袖手旁观。(例如当Calvin放狗咬死那个奴隶的时候,医生就十分纠结,因为在当时的美国宪法里,奴隶是奴隶主的财产,奴隶主可以做任何事情,包括了结奴隶的生命,所以医生也只能在马车上亲眼目睹这一切)
谈到医生的死,其实片中有很多细节。我们来详细探讨。其实医生的手枪里是有两颗子弹的,在酒馆的故事中我们已经看到。他在杀死calvin之后完全有时间再去回头杀死拿枪的枪手(那个枪手在看到calvin死了之后已经被吓到,站在原地发呆。按照医生的枪法和手速,杀掉他完全没有问题),但医生只是张开了双手,说我只是忍不住了。其实医生此话不只是说和Calvin的握手,更是说他自己整个人生的轨迹。之前他无时无刻不在遵章守法,做一个在法律范围内执行公平正义的一个人。但在和Calvin博弈中落败之后,他便发现,法律有时是无法让这些坏人得到应有的下场的,反而让好人饱受折磨,坏人作威作福。于是他掏出了袖枪,杀死了Calvin。但医生也知道,在这之后,他也就成为了一个违法的人,一个罪犯,也打破了他生活了一辈子的常规,所以在枪杀Calvin之后,他也没有抱着继续生活的希望,而是让别人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某种程度来说,医生的死是自杀。
医生死后,我们就发现,姜戈有了更深层次的变化。变得更加敏锐,机智,言谈中也流露着舒尔茨医生的气息。但与舒尔茨医生不同的是,姜戈更加的大胆,更加的不羁,他无惧法律的约束,他可以将子弹射向任何他憎恶的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舒尔茨医生的死真正的“解放”了姜戈。
舒尔茨医生是一个传奇,也是一个领路人,让姜戈从黑暗中走向自由。姜戈也是一个传奇,他受舒尔茨医生恩惠,也超越了舒尔茨医生,成为正义的执行者,同时他也解放了其他人。影片结尾,那三个被姜戈解救的黑奴望着姜戈疾驰而去的背影,眼中写满了钦佩和渴望自由的热情。有朝一日,他们也会像姜戈和舒尔茨医生一样,带领着北方军队,解放更多被枷锁缠绕的自由心灵!
2 ) If you insist
第一次写影评,献给今年看过的最有意义的电影。
姜戈认为牙医不是一个好人,因为牙医让他在孩子面前杀死父亲,虽然杀死的是一个该死的恶棍。在那个尔虞我诈的社会,从事赏金猎人这个高风险职业,就不可能当个单纯的好人。
从影片的前大半部分来看,这个来自德国的牙医聪明,狡猾,大胆,面对一次又一次凶险的局面,总能能从容淡定的化险为夷,直到他与莱昂纳多的对决。
老莱是一个奸诈狡猾、心狠手辣的奴隶主商人,从小生活在奴隶主家族,他早就变得残忍麻木,他适应这个环境的游戏规则,并且玩得很好,因为他也有自己的原则。
这次对决,老莱取得胜利。过程相当精彩,而老莱那炉火纯青的演技,更是把奴隶主商人的奸诈狠辣刻画得入木三分。
到此,双方都是按照规则来玩的,钱包里虽然有很多钱,老莱也只是拿了应得的12K,他更享受的是这场胜利。 作为输家的牙医,也很坦然的接受了失败。
接下来就到了这部电影的高潮,也是整部电影最耐人深思的环节了。老莱作为一个胜利者而沾沾自喜,并大方的请牙医吃蛋糕、还让乐手演奏德国音乐家贝多芬的致爱丽丝,尽显赢家的气度和对对手的尊重。 听到这曲子,牙医陷入了沉思,脑海里浮现出那个叫达达里奥的角斗士被恶犬撕裂的画面。贝多芬和大仲马都是崇尚自由平等的先锋,致爱丽丝怎么能作为这桩肮脏交易的片尾曲?! 而达达里奥作为角斗士的名字,简直就是对大仲马的侮辱。
一股悲愤之情在牙医心理油然而生,同时这种厌恶感也让他决定与老莱划清界限——对不起,我跟你不是同一类人。 于是他阻止了乐手继续演奏,愤怒的走进书房。 老莱觉得牙医因为输了这场对决而恼羞成怒,走进书房想安慰一下牙医,这样,他更能享受胜利带来的成就感。可是他错了,在自己眼里,牙医只是一个输不起的输家,而在牙医眼里,他却是一个卑鄙的赢家。
老莱怒了,大家都按照游戏规则去玩这场游戏,作为赢家,老子已经很尊重你了,凭什么你却不能给我尊重?于是他坚持要牙医握手完成这场交易。
当牙医伸出手走向台阶的时候,我一度认为他要屈服了,他知道开这一枪的后果。可是对于这个原则问题,他还是没能忍住。
假如是我,我会开这一枪吗?不知道,多半是不会吧。敬佩他!随后泛起一阵淡淡的感伤,为自己那渐渐逝去的血性。
后面的剧情就很俗套了,但是还是无法阻止我给这部电影五分
3 ) 昆汀的死穴
凭良心说《被解放的姜戈》(Django Unchained)还是相当好看的,不论剧情还是表演都充满了娱乐性,有一贯的昆汀style标签。但若与昆汀的其他作品比较,这部电影的表现便相当平庸:疯不够疯,血腥限于血腥,不及美学;邪不够邪,从主题到叙事执行到镜头安排都标准正统;范也不够范,既没有科恩兄弟在《大地惊雷》中震撼人心的的侠义道,也没有埃尼奥·莫里康内(Ennio Morricone)《黄金三镖客》中的神级配乐。总而言之,看得人差那么一口气。
之所以如此,我想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编剧和画面效果两个方面。
编剧上,一是剧情走势过于中正,从头到尾按部就班,昆汀以往作品中所体现出的“疯劲”严重不足。那么昆汀一般是怎么个“疯”法呢?昆汀的第一部作品是《落水狗》(Reservoir Dogs),讲八个劫匪抢钻石的故事,但重点不在抢劫本身,而是抢劫之后劫匪之间的彼此猜疑和相互残杀。每个人背后的真正动机目的和在紧急状况前的表现都相当出人意料,画面的血腥度与人物的疯狂度较着劲地不断攀升,作为观众对情节的投入度也随之节节高。《低俗小说》(Pulp Fiction) 的疯则是体现在极端风格化的对话与奇妙的环状叙事手法。从杀手朱尔斯对圣经的引用,到文森特和黑帮老大女人的舞蹈比赛,再到黑帮老大和拳手的和解,人物在不同片段中的角色位置飘忽不定,情节的每一个转弯都出人意料,然而同时首尾相接一气呵成。《杀死比尔》(Kill Bill) 的疯劲很接近于《低俗小说》的路数,女杀手单枪匹马寻仇,风格化的拍摄手法搭配动画式的夸张视觉演示。而相对的,在《被解放的姜戈》中,大情节走向基本为时间顺序,除少数细节(比如小镇夜袭)安排巧妙外,全片从头到尾并无意外,谁死谁活谁胜出,政治正确得乏味。
二是场景安排撞到了昆汀的短处而非长处。回顾一下昆汀的编剧/导演史,他从《落水狗》到上一部的《无耻混蛋》(Inglorious Basterds)都以群戏见长。所谓群戏,在情节安排上要求多线索与多进程的交织;在拍摄上要求镜头机位角度在全局与聚焦间的取舍与剪辑;在表演上则要求同场景演员之间的配合与碰撞。群戏好看就好看在这些不同视觉力量的对抗,它非常考验导演的运筹能力,因为任何一个环节的错误与遗漏都会造成整个片段的失败,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但群戏也意味着导演在人物内心情绪表现上的相对松懈,因为在众多人物出场的片段中,视觉重点集中于人物关系的展开,集中于不同势力、方面的牵制而由牵制表现出的镜头情绪紧张度。群戏中每一个演员每一条线索都很重要,尽管也有主次之分,但并不必须一个灵魂人物领头。即使有灵魂人物的存在,这个人物也是通过与一个个辅助人物一条条辅助线索的交手中逐步脱颖而出的。换句话说,群戏高潮的到来是海浪式的,是随着剧情发展与对手表演的紧密烘托而不可逆转地一波波震荡而来,而非单枪匹马刺穿重围,故而并没有某个人物的内心戏需要担纲。《落水狗》中的八名罪犯各个心怀鬼胎,小算盘拨拉地哗哗响,有凶狠的杀人不眨眼,也有兄弟间的深情厚谊,说不上谁才是绝对主角;《无耻混蛋》中小酒馆接头一场戏各方势力都相当重要,紧张的气氛和着黑色幽默,枪林弹雨和血浆飞溅中的小高潮看得人心跳加快瞠目结舌。而这不过出现在电影的一半处,后面一场接一场的复杂群戏越来越疯,越来越好看。
相对的,我们来看看《被解放的姜戈》是怎么进行剧情安排的。姜戈(Jamie Foxx)是个美国南方种植园上的黑奴,美国内战前两年,姜戈因与妻子从种植园逃跑而被庄园主双双贱卖。机缘巧合,德国裔赏金猎人舒尔茨(Christoph Waltz)救下了他,二人合作靠追杀逃犯获取赏金,直到姜戈决定深入密西西比州的糖果庄园营救被卖去的妻子。影片的前半部分描绘姜戈与舒尔茨的江湖闯荡,重点在于姜戈怎么从一个黑奴成长为一名快枪手的。直到了后半段,二人闯关糖果庄园,行骗沉迷于黑奴角斗取乐的庄园主坎迪(Leonardo DiCaprio),群戏的部分才真正开始,龙虎斗也才终于渐入佳境,变得好看起来。那么前面姜戈与舒尔茨闯江湖为什么不够好看?是节奏太缓慢缺乏打斗戏吗?不是,这一段他们统共杀了9名逃犯,血浆四溅了三场戏。那是因为人少不够热闹吗?显然更不是。类似讲述二人缉凶的《大地惊雷》连闯关杀逃犯的大动作戏都没有,却并不代表这直线顺序安排的小场景二人戏就不好看。
《被解放的姜戈》在进入糖果庄园的群戏前之所以缺乏力度,是这一段缺乏焦点,在情节上没有一个紧绷的弦来制造期待与悬念。而在缺乏戏剧悬念的情况下,姜戈的个人成长就必须成为情节推动的依托。换句话说,前面这一部分走的其实该是内心戏路,观众必须在这长长的铺垫中认识姜戈,理解舒尔茨,才能认同后面糖果庄园里的义无反顾跟舍生取义。而要做到这一点,演员的表演就异常重要。这就不得不提这部电影的另一个弱项:演员表演水平分布不均。
Jamie Foxx的姜戈和Christoph Waltz的舒尔茨凑到一起,风头就全归舒尔茨了。Jamie Foxx只有物理性的比划,缺乏人物个性的多方面展示。这个姜戈显得呆头呆脑,除了搭救妻子,行事相当一根筋。本来演员表演的呆板并不一定就意味着电影本身的失败,如果姜戈只是群戏中的一分子,那么他的单一层次很可能就是一块大拼图中的合理一片;但实际上姜戈与舒尔茨的互动却是推动第二部分的关键,他除了必须解释自身的演变,从“奴”到“人”的心路历程,还必须与舒尔茨有更进一步的精神交流,这才能造出巨浪,推动后面糖果庄园的大风暴。Jamie Foxx显然没能达成这个目标。
另外电影中糖果庄园的群戏表演也很值得单书一笔。Leonardo DiCaprio的坎迪,Christoph Waltz的舒尔茨和Samuel Jackson的老管家史蒂芬形成了一个相当有风采的三角结构。坎迪傲慢,舒尔茨狡猾,史蒂芬阴险,这三个人彼此牵制,绵里藏针地客套、炫耀、试探就很有意思。Christoph Waltz的表演极为松弛,是这个三角形中能量最大的一角。松弛意味着空间,而空间为情绪层次提供了可能。相对而言,坎迪这个人物形象就比较单一,傲慢且愚蠢。DiCaprio演得虽不过分夸张,但依然紧张有余,松弛不足,人物身上有更多DiCaprio自身的影子,而非人物本身。Samuel Jackson的老管家是最有发挥余地的角色,他演得相当犀利,但表演与他在《1408》中的凌厉劲如出一辙,也是一种单层次的戏剧感。
从视觉效果上看,尽管《被解放的姜戈》也在政治正确的大前提下屏幕上血浆横飞,死尸成堆,但放肆的杀戮并不代表这片子拍出了“疯”劲。《无耻混蛋》除了篡改历史,更重要的是对历史进行了戏虐的视觉表演。电影讲到硝酸胶片易燃,便突如其来插入解说片段,一秒钟变纪录片;在展示电影院里德国高官云集时,竟然画箭头表明谁是谁,还“叮”一声配个箭头音。“疯”是疯在对视觉手法运用的随心所欲上。再看昆汀最为人称道的《低俗小说》,主观镜头与客观镜头的穿插也转换得随心所欲,比如文森特要给吸毒过量的黑帮老大女人注射肾上腺素一幕,视角从女人失去知觉的脸转到左胸上的红点、针头、文森特的双眼和旁观者的双眼。这种视角的游移与穿越,拉长了动作发生的时间,进一步加剧了本就紧张的气氛,也逼迫观众不由自主地拉高情绪,看得人来劲。《被解放的姜戈》则是标准的线性进程,在缺乏剧情紧张度的情况下,电影中景特写的切换都规规矩矩,按部就班,只有糖果庄园晚餐女奴与姜戈的关系被老管家察觉一处才有所激动。但即使这一幕,剪辑也很有限,是非常标准的连续蒙太奇,很难激发超一般的情感投入和视兴奋。
其实相对简单场景中拍摄结构和视觉表现力的缺乏,是编剧出身的昆汀的一贯弱项。我们可以对比一下科恩兄弟在《大地惊雷》中牙医出场和《被解放的姜戈》中舒尔茨(也作为牙医)出场的力度。《大地惊雷》中是飘雪的小树林,主人公的老警探和小姑娘在陌生的印第安林地里本就紧张,这时两匹马从树林后缓慢踱出,其中一匹上坐了一只巨大的黑熊。镜头在小姑娘和老警探的背后、侧景、表情、视线间来回切换,随着马背上黑熊的逼近,紧张的情绪绷到顶点。这一幕中马背上的黑熊就是一个绝妙的视觉焦点,为本就紧张的画面增加了诡异,是静态的纯视觉冲击,无需任何对话提示,观众的注意力立刻就被调动了起来。《被解放的姜戈》中舒尔茨的出场则相对拖沓,先表现一群黑奴被两名奴隶贩子驱赶夜行,之后奴隶贩子发现对面有动静,紧张地勒令队伍停下。这时舒尔茨的马车从黑暗中现身,插入一个马车前行的主观镜头,再切回奴隶贩子枪上膛,人戒备。随后奴隶贩子喊话,舒尔茨正式进入镜头,边勒马边解释此行目的。这个场景中舒尔茨的马车顶上有一颗硕大的模型牙齿,晃晃悠悠地搞笑。当然舒尔茨出场的安排本就是喜剧性的,先前的紧张铺垫与后面的喜剧色彩形成对比;但仅就烘托出场力度而言,科恩兄弟的简洁画面与刀锋般凌厉的剪辑显然更胜一筹。
综上,尽管《被解放的姜戈》不失为一部好看的娱乐电影,但带了昆汀style的期待则难免不看得缺一味。就连一贯的精彩配乐也因为向莫里康内致敬,大量使用弦乐、鼓与号,反而让人不由自主地与《黄金三镖客》相对比,倒增加了二者差异的明确性。
4 ) 你只能成为自己
听闻Christoph Waltz再次得了奥斯卡,我宽慰不少:医生,你可以瞑目了。
影片里我最喜欢的一幕,是最后莱昂纳多想要再给医生一个下马威,坚持要他过去和自己握手的时候,两人之间的对峙。
这时的医生被女仆弹的《献给爱丽丝》搅得心烦意乱,黑奴被虐杀的一幕在眼前不断回放,良知告诉他,他本可以不死,只要自己愿意救他,而他当时选择见死不救,正是为了伪装自己的身份。如今身份败露,功败垂成,那么黑奴的牺牲便毫无价值。医生的恼怒,不在于钱,在于一条人命白白牺牲了。
莱昂纳多饰演的角色显然没想到这一层,他是个没有同情心的人,恻隐之心起到的移情作用在他这里不管用,他只以为医生是输不起。偏偏最后,医生还对他说了些希望永远不见之类的硬气话,于是他的骄傲被触犯,决定痛打落水狗,把对方的这最后一点锐气也挫掉。
他叫住正要离开的医生,说:在我们南方有个习俗,当一桩交易完成之时,双方要握下手,表示诚意。
医生说:我不是南方人。(转头又要走)
莱奥纳多大声说:但你在我的房子里,所以我坚持握手。
医生说:坚持?坚持什么?坚持和我握手吗?那么我恐怕就要坚持不和你握手。
莱昂纳多:你知道在我眼里你是什么吗?
医生继续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是什么?我不知道。
莱昂纳多:我认为你是个输不起的人。
医生回击:我认为你是个胜之不武的人。
莱昂纳多:在奇卡索郡,如果双方不握手,买卖就不算完成,那些签了字的文件就狗屁都不是。如果你不和我握手……
医生:如果我不和你握手,难道你就不要那一万两千块了?我不信。
莱昂纳多转向他的保镖:布奇先生,如果这个黑奴控德国佬不握我的手,而这个黑奴要离开,你就开枪毙了她。
保镖缓缓举起了枪,对着女黑奴。
医生这时五官都扭曲了,他说:你真的坚持要和我握手吗?
莱昂纳多已经看出了对方的屈服,得意洋洋的伸出一只手:我坚持。
医生无奈地摊开双手,说:如果你坚持的话。
然后他大踏步过去,抬起自己的手,袖口里弹出他的秘密小手枪,碰的一声把莱昂纳多打死了。
我喜欢这一段,和我喜欢《Heat盗火线》的理由是一样的,前者用一个片段、后者用一部电影的长度,都告诉我们:在以自己为尺度的人生里,你其实是没有选择的。
医生明知道,他开枪打死了莱昂纳多,自己势必要在满是对方武装的屋子里凶多吉少,但就如他开完枪后转身说的那句话一样:“对不起,但我就是控制不住。”
可以说这是洁癖,也可以说是底线,又或者是自尊。
每个人的自尊在不一样的地方,医生的自尊并不在“输”这件事上,他的底线在于不得不屈服于自己憎恶的人,这是他的自尊所不能忍受的。一个人的底线决定了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事和不会做出什么样的事,通常这两点也就决定了一个人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所以这个时候,如果他不开枪,他就不是他。
在《Heat》里,导演用阿尔·帕西诺和罗伯特·德尼罗两大神级演帝展示(是展示,不是说明)的也是这个道理。帕西诺饰演的警察和德尼罗饰演的大盗,各有各的问题:帕西诺已经离过一次婚,有个精神极度焦虑的女儿,现任女友总怪他爱工作不爱自己;德尼罗生里来死里去,向往家庭的温馨却始终孤身一人,遇到喜欢的女孩也不能像个普通人那样去爱。在决战的当晚,帕西诺的女儿自杀未遂,女友在医院又惊慌又恐惧的照看,帕西诺也说,我会留下来,哪儿都不去,这时谁都知道,留下来毫无疑问重要于他的警察职责,倘若这时帕西诺选择不去追捕德尼罗,谁都会认为合情合理。但,这个合情合理“合”的并不是人物的内心,而是世俗道理,所以当女友对他说,你去吧,不要紧,这里有我的时候,帕西诺立马一路狂奔出医院——内心的选择,往往超越世俗对错。
而德尼罗,此时已经成功逃脱,载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开在一条畅通无阻的路上,也是在这里,德尼罗再一次展现了他微妙而精深的演技:他的手指反过来挡在唇边,眼神闪烁不定,脸上有掩饰不住的焦躁,看向坐在身旁的女伴时,会突然露出不好意思的笑,而郁闷的女伴却完全不知道他此刻的挣扎。只是,明眼的观众们看到德尼罗的表现已经知道:他会回去。他的内心有一种规则,一种自有的正义,驱使他无论在怎样的情况下,都要回去杀了那个出卖兄弟的叛徒,即使这样做会失去唾手可得的幸福和自己的一条命。面对女伴时不好意思的笑,是一种双重的羞愧,不仅是对女友的歉意,更是一种被人看透的恼怒,因为自己的举动正好印证了当初帕西诺坐在桌对面时对自己的预测:“所以如果有一天,如果有那个必要,你会毫不犹豫地抛下你爱的人,就这么融入人群中悄悄走掉吗?”
德尼罗很淡然地回答:“是的,我会。”
导演最犀利的地方,就是在这部片子里抛弃了传统警匪片的核心对立,即身份上的对立、光明与黑暗的对立。在公路上,当二人从各自的座驾上走下来,心平气和又饶有兴趣的进入路边的咖啡店一起喝咖啡时,这个对立便不存在了。这时两个人都想知道,能和自己并驾齐驱的对手是怎样一个人。两人像普通人一样坐下来,聊天,然后和平地离去。这个过程中,观众也知道了造成两个人对峙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偏执,都是一样的偏执。我对犯罪很在行,我做的很好,我就做了,也许经商也可以赚大钱,但我就是不会去做;我是一个好的侦探,我对抓捕罪犯很在行,那么我就做抓捕罪犯的工作,经商可以赚更多的钱,那又如何?我就是不会做。世上所有其他的事,都是这个道理,你可以成为任何人,做任何职业,但一旦认定了后,就很难改变了,不是没有条件,而是你不会做那样的选择。世上只有一条路,就是你正在走的路。
在最后关头,也是编剧的导演都给了两人选择——而且是更好更合理的选择:留下来陪伴亲人修补关系的裂痕,和带爱人远渡他乡幸福之国——是为了让观众明白,这并不是一个是警一个是匪的问题:单靠责任感并不能使一个警察在女儿自杀未遂还趟在医院的时候就去追捕罪犯,而德尼罗冒着生命危险回去清理门户也无关金钱。两人都没有选择那条更好的路,是因为他们无法忽视内心最强烈的欲望。最终,当德尼罗死在帕西诺枪下时,帕西诺压抑住自己那份难以言喻的心情,惺惺相惜地握住了德尼罗的手,直至他断气,其实是在唏嘘另一个自己的命运。
终于写下这一篇早就想写的评论,也是为了白纸黑字的告诉自己,屈服吧,遵从自己的内心并没有错,无论世俗告诉你什么,你只能成为你自己。
5 ) 姜戈和他老婆真是特别讨厌
姜戈对于作恶多端的白人通缉犯报以同情,只不过是因为那家伙的儿子在旁边。需要舒尔茨做心理建设才能开枪。而到了坎迪庄园之后,对于收到和自己当初一样压迫的黑人兄弟,他却能横眉冷对,甚至过度演出,在舒尔茨对于要被咬死的黑人角斗士出手相救的时候执意阻止,眼睁睁的看着他被咬死。
到此,我已经非常讨厌姜戈了。他之所以阻止舒尔茨救角斗士,不过是因为怕露了馅而救不了他老婆。所以说,在他眼里,只有他老婆的命是命,其他黑人的都随意。
好吧,那么你既然能演的那么好,那就继续好好演呗。为什么在餐桌上演技却那么差,被黑人管家发现他们的真实目的。你既然在你老婆面前根本就控制不住自己,那么我只能说,之前对于其他黑人的不屑和残忍,并不是演技所致,而只是确实不在意而已。
当然了他作死的老婆也确实帮了大忙。我感觉姜戈老婆这个角色,从剧本设定到演员的演出都极其极其失败,一个能出逃那么多次的女人,怎么可能一丁点气场都没有,该镇定的时候一点都不镇定,而且演技超差。说实话这盘棋就是因为她的智商情商双低的表现而搞砸的。
反观舒尔茨医生,这个人虽然看起来冷静而心狠手辣,但是他能冷静开枪的,都是通缉犯。对于无辜的人,他不会有任何伤害的意思,哪怕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相比于此,姜戈则彻头彻尾的是个虚伪的圣母。
影片结尾姜戈的老婆面带笑容夸张的捂上耳朵那个动作让我感觉,如果我手里有枪,我可能直接就崩死她了。第一次看到这种英雄救美的片子的女主角是个完全不值得营救的绿茶。
最后加一句,迪卡普里奥演技真心也就那么回事,别说得奖了,我连他为什么经常能拿到提名都弄不明白。
6 ) 对《被解放的强哥》的流水账印象
总算出了DVDScr,推掉了晚上的事,好好花了三个小时看了昆汀塔伦蒂诺的新作。
感觉怎么说呢,有种很奇妙的意味。
这也算不上影评,只是一些观影时的想法。
首先,这没中字也没英字,看的我着实很累,尤其是塞缪尔杰克逊的口音,真是含糊。半猜半听的也算是弄懂了三分之二。基本上就跟预告片说的一样,只不过有些角色领便当领的也太随便了。
接下去有关键剧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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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点名要批评一下克里斯托弗沃尔兹的舒尔兹医生。
你怎么就忍不住了呢?怎么就不能跟小李握个手呢?
虽然你开完枪以后转身摊手说“I couldn't resist”的表情很是潇洒,很惬意。可再洒脱,你也逃不了被小李跟班龙套Butch(这是不是在对《虎豹小霸王》里保罗纽顿的Butch致敬?)一枪轰杀至渣的命运。而且舒尔兹医生被枪杀之后,真的是连一个镜头都没有了,连个缅怀意味的深情长镜也没有。
另外,塞缪尔杰克逊饰演的史蒂芬抱着小李痛苦的样子怎么这么奇怪,感觉这个Candy庄园,和小李感情最深的就是他了。而且这个黑仆的地位也颇高,总是呛小李,还发现了强哥的破绽。简直是第一反派,小李的风头也被他夺走不少。
剧情真是难得的线性叙事了,似乎这是昆汀的第一部线性叙事电影啊。而且直白到底的剧情,几无逆转可言,对我来说最大的惊讶就是强哥一人干翻屏幕内所有人,算是继承了66年版老强哥拿机关枪扫死二十多人的壮举。
和另一位豆友的观点一样,我也不理解为什么舒尔兹要冒这么大风险为了强哥救他的女人。舒尔兹作为一个德国人,难道对黑人没有歧视吗?怎么就对强哥这么好呢?又是救他,又是教他枪法,又是训练他当赏金猎人,还为了个毫无关系的女人送了自己一条洒脱牛逼的老命,你说你是为嘛许的呢?
感觉没有看《无耻混蛋》那么爽,可能是因为有很多话唠段子我没有理解对吧。配乐大量使用黑人音乐,相比较而言,我还是更喜欢《无耻混蛋》的音乐品味,尤其是大卫鲍伊的那首《putting out the fire》和片尾Ennio Morricone大神的作品。不过看到强哥戴着骚气的墨镜,穿着花哨的上衣,抽着装逼的小烟,身后是爆炸的Candy庄园,音乐响起,翩翩然让人有种想要立刻上马远走高飞的感觉呢。
有个彩蛋就是,66版的老强哥也出镜露了一小脸。就是那个和小李赌博的黑衣意大利人,这里昆汀还顽皮了一把。老强哥问新强哥名字,杰米福克斯逼劲十足的说“D-J-A-N-G-O,The D is silent”,老强哥看了看他,说了句“I know”。
不用说,昆汀自己也出镜,还是演了个死人。真是肥了好多啊,昆汀。
电影还是爽的,那股特殊的昆汀风格。上一秒还在叨逼叨,下一秒就爆你头。对枪战的处理沿袭了《无耻混蛋》,每次开枪就血雾乱喷,让我想起了杜琪峰的《放逐》,仿佛激烈的枪战被渲染成了舞蹈,而强哥就是那个在血色中独自浪漫的黑人。
P.S:有个豆友说看这片之前最好看看66年的强哥,不然会丧失很多乐趣。就我自己的体验来说,还真没多少和66版的呼应。除了片头曲和老强哥的客串,唯一令我想起老版的就是舒尔兹医生的大衣和披肩。
这部电影拿小金人我觉得悬,不过我还是支持昆汀塔伦蒂诺。
最出彩的是两个人,德裔“牙医”舒尔茨,和庄园里的黑奴管家斯蒂芬,他们都背叛了自己的种族或者说肤色,二者的反差值得玩味。衡量一个人善恶的时候,就看他可以主宰别人命运时的选择吧,别的,都是矫饰。
砰砰搅基砰砰砰搅基搅基砰砰砰砰砰搅基碰到另外一对搅基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轰隆 【咦这是什么功能?
握个手就能言欢,不握手只好灭门。
一部很high的意大利通心粉西部片,就是那种影迷们期待的痞子昆电影,竟然片中人人都觉得奴隶制很正常!诡辩的话唠神逻辑,绝不吝啬的番茄汁,类型杂糅的舒心配乐, 克里斯托弗·沃兹和塞缪尔·杰克逊神棍级的表演,最后故事又在失控中走向疯狂了,唯一的小遗憾就是影片剪辑的节奏始终慢半拍。★★★★
舒尔茨大夫不远万里,来到米国。一个德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强哥的解放事业当作他自己的事业,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的精神,这是基友主义的精神,每一个好基友都要学习这种精神。
本片很好的说明了什么叫做“躺枪”
一开始就把我瓦叔写那么牛逼直到小李非要握手前,我都以为会玩个大圈套HE。结果瓦叔没了后一秒变无脑主旋律,如果注定正义脸机枪扫射,请问前面隐忍装坏是图个啥?瓦叔演笑面虎炉火纯青,小李的癫狂算到位,塞缪尔贱到无法直视,真心觉得不如无耻混蛋,配乐算是昆汀最差一次。但还算是好看,三星半。
昆丁稍微一用心,就足以窃笑着俯瞰众生。我觉得他最牛逼的一点是可以让所有大牌演员在他的电影里集体迷失自我,并被注入昆式狡黠腔调。当然,这种腔调不仅仅是表现在角色身上,配乐、运镜和台词通通昆丁范儿,乖、贱、粗暴、不可复制。Who's the nigger? D-j-a-n-g-o,D不发音。
前抑后扬,情绪逐级酝酿,最后半小时则以很昆汀的方式回馈观众。老式西部片通常都是杀人不见血,一声枪响一股烟,人就躺下了,昆汀这已经不是血浆了,是血雨,爆开的鲜血之雨。而鲜血染白花也成为昆汀拿手的暴力审美。慢镜、暴血加耍帅,味道都很对。姜戈拼自己名字的时候,旁边是老版的姜戈。4星半
就看完“我操两个小时四十五分这么快就过去了?”
才疏学浅,没看出大好,又怕别人说我蠢,假惺惺给四星。
感觉比《无耻混蛋》都要好看啊!
那么简单一故事拍快仨小时。
或许不是年度最佳电影,但极可能是最令影迷们过瘾的电影。不再在结构上费心编排的昆汀这次采用了更为传统的单线程叙事,他向通心粉西部片、香港武侠片甚至自己的《无耻混蛋》致敬。混搭音乐、暴力、语言(特别是外语)再一次成为手下重要的道具。塞缪尔·L·杰克逊奉献了他《低俗小说》以来的最佳表演
热血沸腾!三年的等待值了!那个低俗、性感的无耻混蛋又来了!
零,有一种类型片,叫昆丁;一,昆丁只拍这种片,但只有昆丁拍这种片;二,此片没那么完美,但已比无耻混蛋用心很多;三,昆丁可能永远再达不到低俗小说的高度,但本作足以革新西部片;四,南方口音蛋疼,有些笑点没听懂,以后我得看中文字幕版;五,原谅我用那么多分号,cuz Ima goddamn programmer.
这片的牛逼跟导演无关
故事核心其实老土得很,就是男的历尽千辛万苦去救他心爱的人。但是故事人物设定实在太棒,花165分钟在这部电影上是绝对不会后悔。
waltz魅力十足 却死的那么酱油。。。
看到昆丁被炸飞那个镜头,不由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