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芳华》:当中年还没开始油腻,当少年还没开始佛系
其实,仔细去感受的话,《芳华》是一个非常奇特而分裂的文本:它的前半程充满痛感地讲述了情与性的压抑、讲述了集体对个体的禁锢和遮蔽、讲述了青春无处安放的火焰如何被燃尽在那些虚妄的信仰和荣誉里,这种痛感来自于某种跨时空的对映前提——与过去相比,我们正在生活的当下,是自由、开放、个性张扬的,当下有多少正常,回看过去,就能看出多少异常;它的后半程充满哀感地讲述了英雄主义的死亡、拜金的横行、欲望的脱缰以及那些最美好的祈愿是如何被封存与埋葬,这种哀感同样来自于某种跨时空的对映前提——与当下相比,他们曾经生活的过去,是单纯、洁净、赤子之心的,过去有多少希望,检视当下,就能看出多少失望。
也就是说,《芳华》先用一个今天的立场去嘲弄了昨天的荒诞,又用一个昨天的怀想去鄙夷了今天的市侩。
好像只有那个时代才会塑造出刘峰的光环,可是你必须承认,即使在那个时代里,刘峰也很突兀;好像只有那个时代才会酿造出何小萍的悲剧,可是你必须承认,即使在下一个时代里,何小萍也没有得到救赎。
有人说,这就是《芳华》最大的问题和悖谬,冯小刚也好,严歌苓也好,都在执着地唤起某些不属于“此在”的东西——它讲述了若干个时代,致敬了若干个时代,深情地凝望了若干个时代,然后,又薄情地虚无了若干个时代。
可我倒认为,这恰恰是《芳华》最动人的任性。
它讲了太多刻骨铭心的体验,这些体验充塞于所有的时代,却又不特定地附着于哪个具体的时代。
你永远都说不清自己置身的时代,是最好还是最坏,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面临过的疑难?过去很失常却也很超常,今天很正常却也很庸常,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沦陷?
有人说它批判力度不足,其实,它压根没有去批判,就像它没有去讴歌一样,它只是在放任自己进入和浸入一种情绪——当你为前尘往事踟蹰怅然,你又哪有余裕去讴歌和批判?
世界上有一句最没用的话:在我们那个时候。但是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把它挂在嘴边。
你曾以为可以在那顶名叫青春的保护伞下永远纵情歌唱,
你曾以为这世上最严重的事情无过于在邓丽君的歌声中拥抱了自己暗恋的姑娘,
直到有天你踏上战场,
目睹子弹穿过自己的动脉或者别人的胸腔,
直到集体猝然解散所有伙伴星散远方,
仔细想来,谁的青春不是这样,
或是最盛大的开场与最潦草的落幕,或是最不经意的邂逅与最刻意的岐途,
谁不是在被迫长大中褪去芳华万丈,
变作不忧不喜,学会对岁月不卑不亢。
岁月如激流一往无前,生活在这湍急的两侧静默地站成了岸,逝者如斯夫,最深的幻灭里,只有抓不住的回忆和等不到的未来,才会被美化得如此一厢情愿。
我们之所以既不满昨天又否定今天,我们之所以在今天打捞着昨天的遗珠、在昨天盼望着今天的日出,那是因为我们心中闪烁着某些永恒的、既无法被昨天所诠释、又无法被今天所覆盖的辉光——这种辉光,大概就该被命名为“芳华”。
许多电影作品遭遇“不走心”的诟病,往往是因为在博取观者的票房投资之时,缺失了作者自身的情感投资。
感动自己的,未必一定能感动他人,但感动自己往往是感动他人的第一步,或者说,必备前提。
张艺谋很喜欢整画面、陈凯歌很喜欢谈哲学、冯小刚很喜欢讲故事,因为很喜欢“讲”故事,所以之前的他,大多与电影之间保持着某种抽离感——我只是在转述一些东西给你们听、并且尽可能转述得声情并茂、栩栩如生——即使是他最扎心的那几次尝试,《唐山大地震》让你觉得很凄惨、《1942》让你觉得很沉重、《我不是潘金莲》让你觉得很愤懑,但凄惨、沉重、愤懑,照样都是“让你”层面上的情绪,这份“让你”执行得很到位,然而执行者本人在哪里,渺无踪迹。
这次不同,这次的冯小刚无处不在,这次的冯小刚无从自拔。
当然,如果他能先堕入、再抽身,既深入、又抽离,一边无保留地言说自己的在场,一边用冷静的反思和审视拆破当局者迷的幻象,那电影无疑会在精神高度上更加接近于不朽。
但是,无法冷静、无法抽离、无法平和与淡定地言说、无法言说得准确而清晰,抽不出来、跳不出来,情愿糊涂、情愿泥足深陷,这也是一种动人的真实。
毕竟,一旦事涉青春,从来都无关理性。
所以,冯小刚在《芳华》中一直表现得很拧巴也很摇摆:先用生硬的旁白视角开讲别人的故事,反复以画外音与第三方台词来切入重要角色的心理动机,再强行给视点人物添加一段感情线——这场关于他最迷恋的那段往事的呓语,恍惚到压根不知道该采用哪种人称。
那泳池边的纵身一跃、那排练场上的载歌载舞、那散伙饭的把酒高歌、那心照不宣的眼神和两小无猜的耳鬓厮磨,是他想要说、也说不够的回忆,那一群人对一个人的恶意、那张被撕毁的军装照、那副被垫高的乳罩、那关于出汗和馊味的歧视和流言、郝淑雯的优越感与挖墙角、林丁丁的落井下石与精致的利己,这同样是他想要说、也说不够的回忆。这两者前后不一彼此拆台,没有关系,世界从来不是黑白分明的泾渭对立,谁的过去不是一片模糊的、却又具有无限可能性的灰色地域。
没有绝对可恨的人,只有绝对可怜的人与绝对可悲的人;没有清晰的敌方,但所有人都在一个无物之阵里浴血沙场。
电影整个设定流程,无非是最标准的校园题材叙事结构,封闭空间内遗世独立般的少年群体,夹杂着几个影影绰绰的男孩,美好得一如人间的天国,直到某个外来者降落,涌动的暗流变作显性,很多心照不宣的平衡与保留,纷纷被打破。有勾心斗角、有欲言又止、有傲慢和偏见、有校园霸凌、有明暗不定的温存、有若即若离的隐藏。然后,所有人被迫离开名叫“年轻”的乌托邦,在丛林法则的社会里被时代的铁蹄碾碎,理想主义顺理成章地死亡,曾经的众生平等都不过是少年的幻象,有人从英雄变成边缘者,有人从边缘者变成英雄,世界从一辆牛车变成一路飞马,然而你已经没有足够的体力和身手跨上它,每个人都无法持续待在自己之前认定好的原点上,人设变得脆弱不堪。
时代色厉内荏,外部强大而内里空洞,欲望则与之相反,沉默寡言地在暗处野蛮茁壮。
可是,相比于许多拿腔拿调的、一脸风尘气的国产青春片,它带着许多粗糙的毛边和灼人的火焰,跃动得如此理直气壮。
就好像前一个小时里,那反复出现的雪白的肤色,以及突起的胸脯和臀部,竟然没给人以情欲或肉欲的感觉,你所目睹的,只是一种身体被成长所激活时、肆无忌惮的华美盛放。
上一次看到这种让人兴奋的暖色调,还是在姜文的处女作《阳光灿烂的日子》,只不过那是一种男孩们的放纵和张狂,而这次,满满的,心里飘着只有两个字:真好。
它错失了一些“正面强攻”的机会:比如刘峰在被定义为英模的、惯性奉献的前半生里,在林丁丁身侧曾经经历过的性觉醒和性压抑(想想那些晃眼睛的青春的女体可能引发的少年男人的悸动),再比如何小萍在英模报告团宣讲现场的精神崩溃,一面英雄旗帜最终坍塌而一面英雄旗帜提前坍塌,这原本可以与文工团最后一场演出时她在草地上的独舞,和小站长凳上他与她的依偎,共同构成一组可堪载入影史的经典镜像——这两人都是盘根错节的人情网络里赤身入场的无背景者,一个用无限示好来自救,一个用无限封闭来自保,最终,却只有他们遭遇了提前的流放,在枪林弹雨中走到了最前沿的地方。
它的美术、摄影、服装、配乐,都非常漂亮——冯小刚在我的印象中,一直以来并不以这些技术环节见长。当然,这些技术环节塞得太满、煽得太用力,好像也是问题。
它有很多修剪的痕迹,有很多语焉不详。
它的柔光滤镜用得太多太滥。
它没有原著那么深刻,稍显避重就轻(我并不喜欢用文学原作来衡量电影的优劣,毕竟每一种艺术样式都带有其本身的逻辑自洽)。
但是,它依旧很打动我。
它的缺点可以条分缕析、做细致入微地罗列和阐明。
可它打动我的地方却无法言说,因为那只是一种氛围、一种韵致、一种感觉、一种状态时态生态和语态。
因为它的混乱、模糊、分裂、拧巴,无限接近我们每个人试图回味、试图勾勒、试图粉饰、试图掩藏的芳华。
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一群很少感受出走心的观众,最能捕捉到走心,也最宽容于走心。
作者信息:
微信公众号:邵邵的私人书斋
新浪微博:@聆雨子
豆瓣&知乎&简书ID:聆雨子
2 ) 再谈《芳华》,严歌苓的冷笔与势利
前段时间看了电影《芳华》,出于评论者的习惯,又读了严歌苓原著。比这两者更好看的是《芳华》引起的讨论。少有一部电影(及背后的原著),能够让人群的观感严重分裂(上一部是《金陵十三钗》)。从这个角度,《芳华》不见得是好电影,却是好文本,借此厘清历史、畅谈价值观只是其一。其二,没有比这本书更适合用来解析严歌苓的了,因为这是她的“自传”。
《芳华》原著,本名《你触摸了我》,严歌苓写的是她熟悉的文工团生活。她用萧穗子的第一人称视角来写作,从叙事上是“不利”,这种全知视角不得不加入大量对“不在场”的脑补。但从作者本人的抒情达意上,却是“有利”,萧穗子只是一个假托,严歌苓有意地把自己的家庭背景(父亲是下放的文人)、成长事件(写情书被检举揭发差点自杀)、生涯转折(战地记者)、职业选择(成了小说家)都安在她头上,借此告诉读者,萧视角,即是作者视角。这部小说可视为严歌苓对往昔岁月的一次回顾,也就最能见严歌苓本人的“态度”——
没有哪位作家,忍心去丑化笔下自我的化身。严歌苓让萧穗子说出的反思和感悟,即是她对那段往事的真态度。
她的真态度即是:这些曾经聚在一起的人们,果然还是要回到自己的阶层属性,这样很好。
而这种隐藏在故事里的冷眼,完全没有被冯小刚领会到。冯小刚在近乎失控地意淫往昔美好的同时,仍然对人性的善恶存有一种本能的道德观,以至于电影里呈现的人物,和小说里描述的,走向了完全不同的面貌。以至于评论《芳华》,无法独立来谈电影,是电影和小说的矛盾共同构建了这一文本的复杂。
冷笔之一:从何小曼到何小萍
原著里,何小萍叫何小曼,身份没变,一个黑五类的女儿,母亲改嫁革命干部,她成了受尽欺辱的拖油瓶。原著关于她家庭生活的篇幅并不短。有一段描述,呼应了她在文工团里因海绵事件被羞辱的情节。母亲把唯一的红毛衣给了继妹妹,何小曼怀着嫉愤,把毛衣偷走,连夜拆线、染色、晾晒,最后重新织成一件黑毛衣——并且,把原有的两个小绒球,塞在了胸衣里。事情败露,她受到母亲的掌掴。
如果说对她少年时代的白描还看不出严歌苓的态度,那对她后来的文工团生活,严歌苓的下笔则不吝于鄙夷刻薄。
因为贫穷,因为品貌不佳,因为不良生活习惯,何小曼在文工团成了被公然歧视的人。皮肤黑,一身馊味,一头粗糙纱发,“一个头长了三个林丁丁的头发…原始毛人”、“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了灯接着舔”。这些具象的描述带着浓重的嫌弃口吻,众人对她的蔑视仿佛也是完全合理的。和电影将她塑造为清秀、清白、隐忍地躲在被窝里给生父写信的形象相比,原著里的小曼是一只地下老鼠,作者用俯瞰的眼光描述她的卑贱气息。
电影以浓墨重彩描写的两件事,一件,何小萍为了给生父看到自己进步,偷了军装去拍照,留下她一生中最美的影像。另一件,众人为胸衣海绵的事审判何小萍,让她发出愤怒的尖叫。前者是她人生中为数不多的闪光时刻,也拍出了她的青春秀美,但在原著中并没有这个细节(且和原著的暗黑基调很不协调)。后者,则连事件的定性都改变了。原著里,何小曼不但就是海绵胸衣的主人,还是惯犯(少年在家时就干过),众人对她的审判变成了红色时代斗私批修的正义行为,她那一声近乎歇斯底里的尖叫“我没撒谎”也成了对她人格的嘲讽——当然,即使海绵是她的,也不构成人品问题,但在叙事结构里,这种写法,即是把众人的欺凌又一次合理化。而在电影里,冯小刚则把事件拍成了青春美少女的作恶,何小萍是清白的,“我没撒谎”是她在压抑中爆发的呐喊,有一种强烈的反抗意味(导演在访谈里证实了自己主观的厚道)。
这是两个人:被侮辱的何小曼有着令集体厌烦的卑微,被欺凌的何小萍却闪动着人性的光芒。最直接体现严冯二人分歧的,是何小曼(萍)的流放事件。
在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后,电影里的何小萍因为厌恶集体的冷酷,采用了自我放逐手段,拒绝跳独舞。在装病被发现后,政委将计就计,把她哄上了舞台,在她差不多要重新燃起对集体的希望时,再一次彻底地抛弃了她。——冯小刚拍这段戏未必是为了批判时代,但很明显,他试图将何小萍塑造成一群无意识作恶者中唯一高贵的人。与之对应的是后来萧穗子探望战地的何小萍,后者绝然说出,“我永远也不会原谅她(林丁丁)”。这几乎就是她对整个故事的表态了。
然而在原著里,何小曼拒绝独舞,是出于私心,被萧穗子居高临下地鄙夷了。
“台下掌声口号声战马嘶鸣声,何小曼刹那间成了骑兵独立团两千人的掌上明珠。她站在出场位置上,感觉着命运的转折就是这么妙,这么迅疾,这么毫无预示。她也玩味着当主角的感受:当主角真好,当掌上明珠真好。……她后来向我承认,是的,人一辈子总得做一回掌上明珠吧,那感觉真好啊。……她也承认我猜对了,她就在侧幕边运气、起范儿的瞬间,又被希望腐蚀了。持续装病,是持续被希望腐蚀,人们是可以宠她的,夜里为她端茶端尿,白天为她端饭端水,看来她有希望跟所有人回到同一海拔。”
高贵没有了,光明被消解,何小曼依然是被主角看不起的小老鼠。严歌苓吝惜于赋予这个角色明媚的色彩。而在全知视角下的主观口述,则充满了对小人物的玩味感。这和萧穗子对刘峰的揣摩并列——在整部小说里,被萧穗子以主观揣测来脑补其不良动机的,始终只有何刘两人。玩味着小人物的不幸,揣摩着“其实他们也没多高尚”,是这部小说的主基调。
然而在电影里,在一部总体相当令人不适的电影里,何小萍却绽放了傲然的光华。
冷笔之二:刘峰,一段性骚扰的悬案
比起黄轩,更适合演刘峰的可能是黄渤。
原著里,没有女人去爱刘峰的原因跟雷锋的高尚、超我的净素、性压抑这些,关系并不大。尽管原著里有大量上述的分析,说服读者刘峰“不能爱”,同时又按耐不住地反复描述刘峰的“不可爱”:一个身高一米六二、带着乡土气息、从山东某县贫困剧团里翻跟头上来的凤凰男,在文工团这样以红二代为马首、阶级分明的集体中,他唯一的效能是充当万能服务员——电工、木匠、快递。所有人都在享受他的服务,而荣誉则是虚假的,谁也没有上当,去向他“学雷锋”。雷锋的重担和美名不过是毫无权势者的生存法则。而他——居然想吃林丁丁这块天鹅肉。林丁丁的惊吓来自于刘峰跨越阶层表达出的性欲,这戳破了不成文的规则,林的追求者,“一个追求者是宣传部的摄影干事,一个是门诊部的内科医生”。而郝淑雯的男友和未来丈夫,则是某军工厂厂长的儿子。她们看不上刘峰,和他是不是雷锋无关,而是他的阶层属性决定了他不在择偶视野内。
和刘峰相比,黄轩的白净、挺拔、秀美让人无法用俯瞰的眼光去理解角色,也削弱了原著里众女兵和刘峰的距离感。黄轩有一张天然的恋爱脸,冯小刚对刘峰的赋形塑造带有主观美化,最直观的体现则是在整个故事的核心——触摸事件。
电影里,俊美的刘峰在邓丽君歌曲的浪漫鼓舞下,向心仪的林丁丁表白,并情不自禁地拥抱了她。加上前期对林丁丁形象的刻意铺垫(对刘峰眉目传情,被删除的片段里还有两人拉手的情节),观者很难对黄轩的角色产生厌恶感。这个拥抱毁了他的前途,决定了他一生的畸零。导演让何小萍被骄傲地流放,说出“我永远不原谅她”,非常清楚地表达了导演本人对触摸事件的定性——因时代对人性的压迫而造成的悲剧。这已是整部电影里为数不多的、对时代残酷性的否定(尽管,避重就轻)。
回到原著,整个事件的性质完全不同。
萧穗子听完林丁丁的哭诉后,脑补着当时的场景。“注意到了吧,刘峰成功地把林丁丁诱进了这个相对封闭的二人空间。…一旦进了这里,关上门,即便林丁丁呼救也未必有人听得见。…一边抹,一边暗自惊叹到底是上海女子,这手感!细嫩得呀,就像刚剥出壳的煮鸭蛋,蛋白还没完全煮结实。…脸蛋就这样好了,其他部位还了得?手从脸蛋来到她那带柔软胎毛的后脖颈。…都是夏天的过错,衣服单薄,刘峰的手干脆从丁丁的衬衣下面开始进攻。…我拉开灯,看见的就是这个刚被人强奸未遂的林丁丁。”
刘峰不再是被邓丽君歌声鼓舞的求爱者,而是带着赤裸性需求的进攻者。萧穗子对这一场景的描述和揣摩,就像一个八卦强奸案细节的吃瓜群众,啧啧有味地感叹着,“摸了吧,爽不爽,皮肤好不好”,庸俗得不堪入目。而这当事的两者却都是她的亲密战友。
在对《芳华》的评论里,我看到一些令我愕然的言论。如两位社会学、人类学的女性学者淡豹、一音顷夏都从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角度批判《芳华》,作家侯虹斌也撰文认为刘峰的无辜是“主角光环笼罩”,而“(性骚扰)错误,可以是以善良、好人的形象出现的”。
我愕然的不是以上诸位的内在逻辑——我极其赞同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论述,尤其在女权主义有待发展的中国。我愕然的是这一套外部逻辑——《芳华》是一部美化性骚扰的作品吗?《芳华》的悲剧性论述是一种荡妇羞辱吗?《芳华》的争议点是性骚扰是否应得到惩罚吗?
严歌苓最擅长营造的,是叙事陷阱。“触摸”是整个故事的核心。不论是电影里的强抱,还是在原著里写实了刘峰的猥亵,“是刘峰而不是林丁丁吐口了事件中最恶劣的细节:他的手触摸到了林丁丁裸露的脊梁。经过是这样的:他的手开始是无辜的,为丁丁擦泪,渐渐入了邪,从她衬衫的背后插进去……”,坐实他的性侵行为,等于默认在故事结构里,他被流放具有一定合理性,跟她此书的批判主题(荒诞时代压抑人性、鼓动人们告密)产生了不协调,甚至是反方向的力。这是严歌苓用笔的主观恶意。
要知道,那个年代的残酷,她并非没有体验,严歌苓曾因给男兵写情书受到处分,在政治高压下,她差点自杀(小说里这个情节发生在萧穗子身上)。人性里对爱欲的渴望被政治压抑,成为原罪,那是一个巨大的时代问题。刘峰即使不“触摸”林丁丁,只是表白,他同有可能坠入深渊。更不要说在触摸发生的仅仅几年后,中国开始严打,当街拥抱甚至可能被枪毙。在时代成为更大的恶时,设置一个可能会触碰性别议题的情节,引起的争论虽关乎正义,却跟时代的残忍毫无联系。刘峰在“触摸”事件里究竟是不是加害者,影响了整个故事的批判逻辑。从一个时代受害者的故事变成性侵犯受惩罚的故事,大大降低了时代的痛感,也让作者的忏悔批判显得轻薄。
有人提到另一部电影,王小帅的《青红》。在那里面,男主角是实打实地犯下了强奸罪,没有人会觉得强奸有理,但却能从导演的叙事逻辑里,感受到痛苦。个人的罪和时代的罪并无冲突,被包含在更大的悲剧里。而《芳华》,则恰恰相反。如果说冯小刚还试图刻画刘峰的善良美好,那严歌苓原著就是锋利无情地对小人物再次践踏,“看,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另一处对刘峰有主观恶意的评述,出现在战场上。萧穗子想象着,刘峰在九死一生的关头,“刘峰露出得逞的微笑:这就是他要的,他的死将创造一个英雄故事,这故事会流传得很远,会被谱成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那个生有甜美歌喉的林丁丁最终不得不歌唱它,不自禁地在歌唱时想到他,想到他的死跟她是有关系的,有着细细一根纤毫的关系,但她脱离不了那关系。夏夜,那一记触摸,就是他二十六岁一生的全部情史,你还叫‘救命’?最终送命的是我”。这里确实出现了被害者有罪论,荒诞的是,这段话语的存在,恰恰不是为了论述“性骚扰的被害者有罪”,而是“那个被你们认为高尚的时代的被害者,他就是这么猥琐”。性侵者试图用死亡“惩罚”被性侵者,时代政治的严酷,战争的残忍,被消费、消解,也没有人须为悲剧感到忏悔。这是严歌苓的多重叙事陷阱。
原著里的何小曼嘶喊着“我没撒谎”,刘峰怒斥审讯他的人“我没这么下流”,在电影里全部成立,在原著里,作者却于高空俯瞰着他们,讥笑着,“别逗了,你们就是在撒谎”。
冷笔之三:何小曼和林丁丁的殊途同归
七十年代末的文工团,在远离政治风波的乌托邦里,作者主要刻画了四个女性人物,萧穗子,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郝淑雯是始终占据主导地位的红二代,“贵族阶层”,红色时代骄纵跋扈,改开年代成为富婆。林丁丁是小资产阶级的上海小姐,除了美貌是硬通货,可以成为向上攀爬的资本外,一无所有。何小曼也是上海人,来自更底层的家庭,父亲畏罪自杀。萧穗子对这三者的观感,以及她对自身的定位,呈现的是严歌苓本人的阶级意识。
对郝淑雯,她是带一点嫉妒的仰视。对林丁丁,是带一点不屑的平视加俯视。对何小曼,是带一点轻蔑的俯视。而她自己,属于一个跟政治特权无关的阶层:知识分子,因为文化技能,在随后到来的经济浪潮里,超越了丁丁小曼,而又不沾铜臭。严歌苓写林丁丁的两次婚姻,一次嫁入红色豪门,被大家族鄙视,离婚;一次嫁给海外华人,以为一步登天,结果天天包春卷,离婚。对这个人物的嘲弄意味跃然纸上。但却不是在嘲弄她的世故势利,而是嘲笑她麻雀攀高枝的不自量力。
严歌苓对郝淑雯这样的特权人物,即使下笔并无美意,也绝不会那样作践她。四人中郝淑雯和厂长儿子结婚后,成为寂寞的富婆。萧穗子依然和她很亲近,也是从她这里,得到了另外几人的音讯。即使郝淑雯亲口向她坦诚,当年正是自己教唆穗子的初恋检举揭发了她。这段惨痛的青春往事被道出后,萧穗子的反应是——没有反应,默然接受,连和解的过程都没有。比起电影里何小萍的“永不原谅”,萧穗子与郝淑雯的和解轻得毫无分量。
与之互文的是萧穗子重遇刘峰后,刘说出一段对下岗工人的看法,“一个国家这么大,跟一个大工厂似的,产品总得改换,机器也总得更新,咱们就算是些老机器老零件,老螺丝钉,给换下来了,扔了,不换不扔工厂就得关门。不是好些工厂都关了门?工人不都得下岗?咱打完仗也就下岗了。哪个国家都一样,当兵的嘛,仗打完了就都是换下来的废零件,旧螺丝钉。不能说螺丝钉旧了,没用了,非不让扔,那会行?不讲道理了不是?”。这段文字让人想起去年大热的一次演讲,贾行家说某个春晚看到小品“我不下岗谁下岗”,演播厅响起经久不息的残忍掌声。创作者让一个被时代抛弃的角色说出这样温顺的话语,仿佛在给自己的良心涂脂抹粉,释然地叹息一句,“啊,他们真善良”,解构了一切时代之痛。
电影有一处拍得特别不好,强行安排萧、刘、郝三人巧遇。郝淑雯仗义地为他代付一千元后,转头就和萧穗子讥讽起丁丁发福和刘峰的假肢,冷酷得有点突兀,而这一段在书里并不发生在同一场景。且讽刺的是,刘峰借走郝淑雯的钱后,消失了,“郝淑雯算了算,发现刘峰借她钱的时候,就打算要搬家和停机了”,和冯小刚试图温情脉脉地体恤老兵、给刘峰留一丝尊严相比,严对底层人的碾压更赤裸。一直到刘峰死亡,这笔钱他都没还上。“放下电话她解释,刘峰过去跟她借过一万块钱,用了十来年还上了九千”。
更奇怪的是严歌苓给小曼、丁丁这两人安排的结局。何小曼:丧偶单身,给一个海外华人当保姆,伺候他养老送终后,被恩准免费住在他的房子里。林丁丁:离异单身,给一个海外富商看房子,教华人的小孩唱歌。到头来,她们都成了海外高华的服务员,看似生活无虞,实则彻底失去了在社会中改变自身阶级属性的能力。
想一想吧,为什么要这么写?谁是海外华人?海外华人是谁?
如果说安排这两人殊途同归,不足以体现严歌苓的势利,那何小曼和刘峰最后的归宿,则让整部小说(和电影)陷入了浓缩鸡汤式的虚无。两人超脱了战友们的汲汲营营,实现无性的事实婚姻,过上了知足常乐的日子。这种叙事逻辑延续了严歌苓一贯的小人物三段论:受尽苦难——精神升华——岁月静好。一切结构性的冲突和压迫、阶层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都以小人物自己的“想开”终结。在严歌苓其他女性题材的小说里,这种对女性苦难的玩味是与男权结构挂钩的,而在《你触摸了我》里,则不仅是女性主义的问题,是严歌苓自身固若金汤的阶层观念的问题。
严歌苓并非出自权贵家庭,她的身份和萧穗子一样,父亲是作家。知识分子的清高与美国上流社会东方贵妇的矜持,结合、消融、整合成一种新的东西,属于严歌苓独有的,胜利者的阶层歧视。她写底层小人物每每有一种俯瞰感,写他们的苦难,写他们反抗但失败,最后赞美他们的安静、顺从与精神胜利。字里行间啧啧连声,尽是冷笔与势利。
冯小刚的《芳华》不是严歌苓的《触摸》,对于这两者间的矛盾,有其两面性。一方面,电影的视觉语言呈现的是对红色年代的意淫,是冯小刚毫不掩饰的赞美留恋,这与真实历史相比,很令人不适。而严歌苓小说则冷静得多,并未痴情怀念文工团的乌托邦性质。这给人一种错觉,好像冯小刚没有把严歌苓的批判性拍出来。实则是严歌苓对批判话题冷感。而另一方面,冯小刚似乎真诚地相信人与人之间的厚道美善,于是将两位主角拍得很美,很纯净,结局有一股“我把自己都感动了”的鸡汤味。这和严歌苓小说本身的冷酷截然不同。这两人对文工团的怀念基于不同的立场,在冯小刚,是“老子出息了可以重温旧梦”,在严歌苓,那段岁月却代表着卑微和耻辱,于是写作成为了一次自我疗愈,甚至是报复。
相同的是,他们俩谁也不想去批判那个时代,他们只想搭一个背景,然后各造各的梦。
3 ) 敏感只是噱头,更像一场絮叨
(文/杨时旸)
在电影《老炮儿》中,冯小刚借六爷的口一字一句地念叨出了自己不吐不快的抱怨,“动不动就什么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在马路边,他咬着后槽牙、眯着眼,怨怒又愤懑地说道。
作为一个出生于1950年代的导演,在现实中,他也不只一次地表达过对这种粗暴归纳的不满,而这一次,无论他如何想甩脱年纪的牵绊,这部《芳华》都成为了他堕入衰老入口的证据,它彻头彻尾充斥着中老年才会生发出的那种泛黄的、慨叹的、无力的忆旧心绪,而这种心绪最终更多的只停留于个人化的叹息,而没有挤压出任何超越于个人经验的反思。
《芳华》原作之中所涉的时代、背景、人物和命运斗转都如此磅礴、荒诞、残忍又令人唏嘘不已,但是,被改编成电影之后,那些丰沛的细部都被抽干了汁水,留下生硬的外壳和徒有其表的符号,成为了一部急于快进的缩略版电视剧。
如果说,刘震云和冯小刚一直在互相成就的话,那么冯小刚对于严歌苓似乎就有些无从下手。严歌苓和冯小刚同岁,又都有着部队的记忆,他们共享着部分经验,所以,完全可以理解冯小刚对《芳华》为何如此倾心,那更多的是出于本能,那些熟悉的场景和气味打动了导演,但是,这次改编止于了本能驱使的冲动。无论故事的裁剪和视角,还是道德立场的选择,《芳华》都显得莫名其妙又模糊不清。
《芳华》的原作是一部典型的回忆录式的故事,它的声部是单线的,所有故事线索的扩张基于叙述者的回溯,脑补、感慨和多年后的反思,在小说中,经常会看到叙述者一个人说着说着就开始讲述那些违背叙述视角的故事,然后,严歌苓就会在后话中把一切都拽回来,她会写到,“当然,那一切都是我当时的猜测”云云,而电影显然无法选择如此出入自由的叙述方式,不知道冯小刚出于怎样的心理动机,偏偏非要采纳这样一种配角口述的切入角度,他执拗地留下了那个配角姑娘的旁白,然后却又在绝大多数时候采用全知视角叙述故事,电影的视角就这样莫名其妙地错乱起来,更何况那一段段不时幽幽冒出的深情点评的旁白女声,像是冯小刚的化身,生怕观众没有领会那些人物的内心戏码,按捺不住地剖白一切,让原本可以意涵丰富的故事变成了夹叙夹议的作文。
众所周知,冯小刚如今已经改变了自己的人设,从一个拍摄嬉闹贺岁片的服务型导演转行——或者说回归最初——操持起了知识分子的行当。他乐于扮演一个孤独的逆流者,一个挑战敏感题材的突破者,一个憋着一股劲儿宣扬道德勇气和作者能力的独行者。《我不是潘金莲》在这个方向上走得很成功,那些对于中国当下最敏感点的呈现,有一些已经令人惊异,而当他转向历史,重新进入自己熟稔的回忆,到了《芳华》这里,那些“勇气”和“敏感”,全都变成了表面化的装饰与策略,甚至连《我不是潘金莲》中那些蔫坏损和小聪明式的反讽与批评也都不见了踪影。或许,从此看来,《我不是潘金莲》的成功更多的要归功于刘震云,冯小刚顶住了一些压力然后放大了这一切。
显然,《芳华》之中到处都是敏感的雷区,无论是那特殊十年的重要背景,还是那一场在电影中只能模糊交代的战争,又或者是时代转轨之后,那些被遗忘的亡魂,以及众多无法进入叙事的被侮辱和被伤害的人们,这些,无论认真地去呈现哪一部分,都可以变得庄重,但是,所有这一切都被轻轻地提及然后急速地略过了。
电影被切割成几段,何小萍初入部队的遭际,刘峰的“流氓事件”,战争,改革开放之后的人物命运转折。哪个部分不都是一部残酷史诗?何小萍初入部队的时候,文革尚未结束,部队中有人的父母还被关押劳改,这些被迫与父母划清界限甚至断绝关系的年轻女孩,在部队的文艺队伍中表演着歌颂与赞美,这之中会有多少内心波澜与自我撕扯?
一切都未被呈现。
刘峰所涉的“流氓事件”,是整个故事开始走向残忍的突然转折,那是一个宏大的禁欲时代突然折断了一个人普通“好人”的腰身,这时代造就的悲剧不被深究,而那个牵涉事件之中的女孩林丁丁的内心也不被深究。她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应激和自保式的哭泣之后,彻底抛弃了心理芥蒂迅速扑向新生活,这哪里是那一句旁白就能解释清的呢?毕竟有人因为她被发配又成为残废。
而后,关于战争,则彻底只剩下战争场面,被炸碎的身体,激流的子弹,炫技的镜头确实组成了中国大银幕上极其罕见的战争场景处理方式,但是然后呢?然后就再没有然后了,一切都停留于那一两个暴力血腥的场景,让人们生发出一点点这是如何过审的微小疑惑,而至于那场战争背后更深层的内容,没办法碰触。冯小刚是知道这些的,却还要做出一种触碰了敏感线的悲壮表情。
而再向后发展,一切更是突然破碎和流泻一地,那些符号拼凑的时代转换的象征,在任何一部1990年代末期的电视剧里都已经习以为常,它们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电影里,陈旧又敷衍。
所以,这故事呈现得最细致的部分是什么?水房里半透未透的内衣,姑娘们鲜嫩皮肤上的绒毛,舞蹈演员的青春酮体和纤细腰身——无性中的性,以及性中的无性,禁欲年代帷幕和帐幔之后女兵的隐秘心事。那些沉重的历史背景被驱散,每一个人物内心世界被关闭,留下的就是这样一部过去式的青春片图景,一场镶嵌着柔光金边的少女物语。相较于后半段的宏大叙事,这前边的一切看得出才是真的倾注了感情。
张艺谋把《陆犯焉识》变成了《归来》,那其中多少还是有着向人们内心底部挖掘的努力,多少还有着对那个残酷年代和人性异变的反思,但《芳华》呢?前半部分几乎成为了中学生宿舍里青春期霸凌和gossip girl的翻版,那些原本可以纵深的侮辱性的情节和晦暗的时刻,也都被抛光处理了,随处都充满青春元气,肆意饱和,连街上敲锣打鼓癫狂的群众都如此鲜艳。
多年之后,军队高官的孩子依然门当户对的走到了一起,成为了全职太太和房地产商,无依无靠的学雷锋标兵失去一只手沦落成为被城管驱逐的小贩,对于这些,人们早在现实中目击过比这还令人唏嘘的真事,所以对于电影中的呈现似乎也只能用一句“哦”来回应,连感慨都已经懒得感慨。刘峰用来敬军礼的右手没有了,祝贺战友考上大学只能用左手拍一次西方舶来的high five,这样隐秘的细节倒是比所有佯装的悲壮都更有意味。
何小萍被纳入部队,努力跳舞,排练B角,始终没办法上场,唯一一次独舞,却成为了一场残酷游戏最后的亮相,然后被一道命令推向命运的深渊,最终,她成为精神病患者之后,在无人的草地上自己为自己跳了一次纵情的A角。这或许是《芳华》中最令人动容的一幕了。但是,像这样有意味的细节和让人动容的内容都转瞬即逝,然后被冯小刚太多其他的私人心绪冲淡了。
客观地讲,《芳华》绝不是像《私人订制》那一类凑数、攒局的烂片,它确实是冯小刚费劲心力的作品,但正是因为他的在乎,他想要的实在太多也太杂乱了。冯小刚的好友叶京曾拍摄过一部长达四个小时的电影《记得少年那首歌》,从题材到气质都和《芳华》非常相似,有着同样的缩略电视剧的观感,而更相近的就是那种初入暮年用回忆进行自我精神按摩的典型气味。或许这是那一代经历过共同命运的电影人难以逃脱的宿命。
《芳华》如果彻底变成一部对个人青春的回望与纪念也未尝不可,又或者,干脆努力节制个人情绪,把它变成一次庄严的审视也同样力道十足,但是,现在,二者在一部作品中互相抵消着彼此。显然,只把一切变成个人回望,冯小刚会觉得太过于轻薄,而面对如此鲜活的扑面而来的回忆和细节,他又注定无法节制自己的情感。所以,最终,这个题材被尴尬的处理了,似乎提到了一切,但仔细想想,什么都未能深入。这个故事确实像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和老伙伴们絮叨着自己曾经的风华正茂和如今无处可诉的寂寥。
(本文首发腾讯大家专栏,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4 ) 《芳华》中最打动你的片段或细节是什么?
我又看了一遍《芳华》。
上次是九月底的点映,陪父母一起看的,原本国庆档期公映的这部影片因故撤档,我算是先睹为快;这次是陪女儿一起看的,她要完成老师布置的影评作业。这期间,我也读了严歌苓的小说原著。
陪父母看《芳华》时,大概因为拘谨,也因为更多关注他们的感受,我自己并没有特别的感慨和感动;陪女儿看这部影片,大概更放松一些,我有先见之明地多拿了几张面巾纸。那个00后的小孩是不容易被感动的人,我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掉自己的眼泪。
同样一部电影,跟不同的人一起看,会有不同的体验。以我个人的经验,看电影和读书一样,都是很私人、很自我的事情。
我熟悉影片中所有的歌曲和背景音乐,《绒花》,《绣金匾》、《沂蒙颂》,以及《送别》、《驼铃》等。恍惚中,觉得听这些歌的年代,也是我最好的芳华了。
2
主人公刘峰是个活雷锋。小说中用大量的篇幅介绍了刘峰与雷锋名字的相似之处和渊源,“刘峰”读起来是“liu-you-feng”,猛然听上去就是“雷锋”。
他的好,并不是刻意的表现,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的特质。我父亲所在的部队也有一位“学雷锋标兵”,他的事迹曾长期刊登在黑板报上,我至今记得那个叔叔的名字。有一年回部队驻地,在钢山上遇到一位晨练的老者,说起他的名字,那位老者竟然也认识,还说他每天都会到山上锻炼,让我多等一会也许就能碰到他了。
我们急着赶路,没有等。看过《芳华》,想到现实生活里曾经认识的一位“学雷锋标兵”,有着很好的晚年,也算是一种安慰吧。
刘峰的好,电影一开始就交待了。他接何小萍到文工团,在雨中,他告诉何小萍自己知道她的身世,父亲在劳改,何小萍随母亲改嫁随了继父的姓,但在档案出身一栏,刘峰帮她填了“革干”(革命干部),还叮嘱她自己也保密。何小萍感激得给了刘峰一个不标准的敬礼。刘峰告诉她标准的敬礼姿势是:大臂带动小臂,五指并拢……
我的第一张面巾纸是这时候派上用场的,忽然就热了眼眶。这个细节交待出刘峰是个很善良、能够为别人着想的人,而且是愿意帮助别人的人。
同样是敬礼,何小萍领了军需用品第一天到宿舍,遇到郝淑雯,穗子告诉她这是舍长,何小萍又一个不标准的敬礼算是打招呼。郝淑雯沉默了一下,冷冷道:“难道你不知道不穿军装不能敬礼吗?”并模仿小萍举手在耳边的动作,“你这是耍猴呢? !”
郝淑雯是部队高干子弟,她的傲慢、她的高高在上、她的优越感、她的不屑,溢于言表,与刘峰的善良、热心,形成鲜明对比。
真的很佩服冯小刚对这种细节的把控和处理。
3
刘峰好在哪里呢?
影片中,他两次从北京回来,都是大包小包一大堆,第二次,腰还受了伤。食堂吃饺子,他知道林丁丁不喜欢饺子,就给她煮了挂面,自己专门捡饺子皮吃,理由是“饺子皮也得有人吃啊”;饭没吃完,炊事员就喊:“刘峰,猪跑了!”他摞下饭碗,就去抓猪……
那真的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做这些事,都是他的心甘情愿。
抗洪抢险中,刘峰扭伤了腰,他又自动要求到文工团做后勤支持。“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影片中没有这样的台词,但能看到这种“一块砖”和“一颗螺丝钉”的精神。炊事班长要结婚,他帮忙打沙发;没有人愿意与何小萍搭档练习《沂蒙颂》,他拖着受伤的腰,自愿为何小萍伴舞;部队安排他去进修,进修完就能官升一级,他把机会让给了别人,说那个人更适合……
电影院里,我听到旁边有个姑娘小声道:这么傻!傻死了!
好心痛的刘峰!
如果刘峰生活在当今,会把这样的机会让给别人吗?会因为喜欢文工团、喜欢林丁丁而放弃学习、晋升的机会吗?林丁丁说他“那么无私啊,把进修的机会都让给了别人。”刘峰的真,在那一刻、在喜欢的女人面前袒露无遗:“我才不无私呢,我最自私了,我走了……就见不到你了。”
他向林丁丁表白时,被人撞见。好人刘峰的人设从此崩塌。这其中不乏林丁丁的落井下石,周围人墙倒众人推,保卫部门的诬陷……他所有的好,都在“触摸事件”发生后被忽略了。他被处分,去了更边远的连队,后来又上了战场。
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刘峰从离开文工团的那一刻起,大概就对生活就充满了绝望吧。那种绝望因为感情而起,又何尝不是对周围的人的绝望?他离开文工团收拾行李时,把奖状和出席表彰大会发的提包让何小萍统统给扔掉,一方面是他根本不在乎那些荣誉了,另一方面也因为深深的绝望吧。
他扔掉的理由是“上面都印着字,没法用了。”何小萍说:“可都是好字啊”。
都是好字,是受过表彰奖励的标兵,是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呢?何小萍也不理解吧。她也是不曾被善待过的人,不曾被善待的人才更能理解和感知别人的好。
那种失望和绝望,刘峰离开部队后,在何小萍身上也表现了出来。她有上台表演的机会,却装病不肯上场,最后还是被发现。她也因此受了处分,离开文工团到了部队医院。
刘峰的另一场绝望是在战场上,他受了伤,仍然选择坚守阵地。他想成全自己,也许想的是壮烈牺牲吧。影片中,是穗子的独白:这样,他的事迹就会被写成歌曲,也许演唱者就是林丁丁,自己爱的人不得不歌唱……
刘峰无疑是个好人。好到让人心痛。但这样的好人,有好报吗?
小说中的结局比电影更不堪。小说里,刘峰的老婆跟别人跑了,他在三亚还找了个发廊妹,也是继续做好人拯救人家的想法,最后得了癌症死掉了,连追悼会都开得仓促而匆忙,因为要把礼堂谦让给别的死人。
冯小刚在影片中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相对温暖的结局。我觉得这是冯小刚人性的光辉闪耀之处。
4
好人没有好报吗?
关于“为什么还要做一个好人”,曾看过一个故事。
1963年,一个叫玛莉·班尼的女孩写信给《芝加哥论坛报》,因为她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她帮妈妈把烤好的甜饼送到餐桌上,只得到一句“好孩子”的夸奖;而他的弟弟什么都不干,只知捣蛋,得到的却是一个甜饼。
她想问一问无所不知的西勒·库斯特先生:上帝真的是公平的吗?为什么她在家和学校常看到一些像她这样的好孩子被上帝遗忘了。
西勒·库斯特是《芝加哥论坛报》儿童版栏目的主持人,十多年来,孩子们有关“上帝为什么不奖赏好人,为什么不惩罚坏人”之类的来信,他收到不下千封。每当拆阅这样的信件,他心就非常沉重,因为他不知该怎样回答这些提问。
正当他对玛莉小姑娘的来信不知如何回答是好时,一位朋友邀请他参加婚礼。也许他一生都该感谢这次婚礼,因为就是在这次婚礼上,他找到了答案,并且这个答案让他一夜之间名扬天下。
西勒·库斯特是这样回忆那场婚礼的:牧师主持完仪式后,新娘和新郎互赠戒指,也许是他们正沉浸在幸福之中,也许是两人过于激动。总之,在他们互赠戒指时,两人阴错阳差地把戒指戴在了对方的右手上。
牧师看到这一情节,幽默地提醒:右手已经够完美了,我想你们最好还是用它来装扮左手吧。
牧师的这一幽默,让西勒 · 库斯特茅塞顿开。右手成为右手,本身就非常完美了,是没有必要把饰物再戴在右手上了。那些有道德的人,之所以常常被忽略,不就是因为他们已经非常完美了吗?
后来,西勒·库斯特得出结论:上帝让右手成为右手,就是对右手最高的奖赏,同理,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也就是对好人的最高奖赏。
西勒 · 库斯特发现这一真理后,兴奋不已,他以“上帝让你成为好孩子,就是对你的最高奖赏”为题,立即给玛莉·班尼回了一封信,这封信在《芝加哥论坛报》刊登之后,在短时间内,就被美国以及欧洲上千家报刊转载,并且每年的儿童节他们都要重新刊载一次。
5
看《芳华》,好人刘峰看得好心痛。
让我感动的另一个场景,也是敬礼。
刘峰离开文工团,只有何小萍一个人等在部队大门口为他送行。俩人告别,目送刘峰离去,何小萍始终是敬礼的姿势。
这是一个军人对另一个军人的致敬,也是一个被善待过的女人对男人的致敬,一个爱慕着却不曾表白过的女人的致敬,或者说是对好人刘峰的致敬。
电影结尾时,他俩坐在长椅上,何小萍对刘峰说,你走的前一天我去你宿舍,是想跟你说一句话。
刘峰因为抱林丁丁而名声扫地,成了部队保卫部门审察和拷问的“流氓”。何小萍想说的是,“能抱抱我吗?”
那个年代的人,不会轻易把“爱”说出口。这样的表白,刘峰也就懂了。已经人到中年的他,把她的头拥在肩上,算是抱了抱当年的那个何小萍。他对何小萍,应该是没有男女之爱的,他只是——对每个人都好。
那种好,几乎是一代人的本能。这种“本能”,也可以看作是被教育的结果。
我小时候,都恨不得去炸碉堡、堵枪眼、拦惊马、送老大娘回家、冒风雪找寻生产队走失的羊只……我们家对门有个比我小两岁的男孩,回想自己当年还只是个小学生的时候,曾偷拿过家里的零钱交给老师,以期盼自己的拾金不昧能得到老师的表扬。当年,哪个孩子没打量过路上是不是能捡到一分钱,有机会“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呢?!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
影片《芳华》结尾,处理得比小说更好、更温暖、更花好月圆一些。虽然只是简单地交待了几句,战友聚会,刘峰和何小萍是所有人里最淡定从容的一对,虽然他们没结婚,但生活在了一起。
好人刘峰被冯小刚善待了一回。
如果这个社会没有变得更好,那是因为刘峰们没有得到过善待,没有得到过好报。而好人是应该得到好报的。
“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高的赞赏”,就算不信上帝,就算什么都不信,做个好人,才得得到心灵的宁静与平和、淡定与从容吧?
就像电影结局中的刘峰和何小萍。彼此善待的人,最终获得了想要的相守。
5 ) 《芳华》,红色时代的cosplay
几年前我认识了一个艺术家,说自己在八十年代坐过牢。酒酣耳热,一桌人都笑听他讲牢狱中的趣事。他说自己那年才二十岁,正是血气方刚,坐牢最难受的是想女人,想得发疯。有一次在操场上列队跑步,他看到不远处有几个女人,顿时激动起来。当他跑到那几个女人跟前时,突然闻到其中一个身上的女性荷尔蒙味,他一下子失控了,像一头疯牛般狂奔过去,一把抱紧那个女人,像吸血鬼那样,在她脖颈间深深地、猛猛地吸了一口。啊,那一刹那,他说有一股东西仿佛从脚底直冲脑门,把他整个人奇经八脉都打通了。在场的女孩被他挤眉弄眼的夸张讲述逗得哈哈大笑。
看《芳华》,不知怎的,我又想起他,想起他说的那股“女性荷尔蒙味”。
电影不难看,也有人感动啜泣。但问题不在于好不好看。冯小刚在“张艺谋化”,这样说不精确,应该说那一代男性导演,在经历了最初个体化的自由表述、百花齐放后,开始回溯自己的精神母源——集体主义审美。其中以张艺谋为代表。集体主义审美有几大特征,一是高饱和度、高视觉冲击力的大色块,二是高重复性的口号和画像,三是高统一性的动作仪轨。革命年代的忠字舞,满街红色标语和毛画像,这种记忆是深入骨髓的,变成几代人的民族性格,沿袭到今天就是奥运开幕仪式上的人海战术,成千上万人做着同一个动作,形成巨大的视觉震撼,而在其中的每一个个体是不重要的、可被替代的,他们是细胞,服务着首脑。
在《芳华》里,反复出现大面积的红色,红旗、红墙、红背景的毛像,如花似玉的文工团美女在红色里唱响青春,在泳池边展示雪白的大腿。导演的用意是直白的,他不是在沉淀、反思、批判、怅望、否定,或者什么曲折幽微的表达,他只是在单纯地重温旧梦,梦里有他念念不忘的文工团女兵,夏天穿着的确良,露出洁白光洁的脖颈,一股女性荷尔蒙气息——在那个时代,她们不是他的。
冯小刚自述这部电影的由来和他当年在文工团的经历有关,原著和编剧严歌苓也在文工团待了十年,萧穗子这个角色有严歌苓本人的影子,严在原著里,把自己当年的经历(被恋人检举揭发)安在了她身上,让她代表自己说出许多对往事的思考。编剧和导演在面对同一段历史时,视角是天然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严歌苓的角色正是冯小刚当年垂涎而不得、试图通过电影再次意淫的。多年后,功成名就的冯小刚邀请一位当年的文工团姑娘来订制剧本,再通过一场盛大的选秀挑选出“冯氏文工团”,拍成这部电影,这场行为艺术的含义超过了电影本身。
在电影进入视野之前,导演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女演员,要求能歌善舞、美貌、非整容,他要符合自己记忆的天然美女。在角色确定后,观众看到了一套照片,幸运的女孩们穿上导演念念不忘的白衬衫,露出幸福笑容,而照片上也特别标注了这些美丽面孔的特征,如:吊烟眉、丹凤眼、微笑唇、精巧鼻……美被一把标尺具象化了,被缺乏尊重地、赤裸物化地展示出来,却没有人感觉有问题。这些被甄选的女孩在这些照片里、在电影后的各种采访里,露出与当下时代有些错位的、春风得意的笑容,也确实像红色时代重现。
在我幼年的模糊记忆里,父母曾经暧昧地讨论过一部电视剧《红颜劫》(估计没几个90后知道),并且提到一个我当时不解的名词,林立果选妃。中选的女孩是南京军区的舞蹈演员。这段历史,冯小刚应该知道。那是更真实、更残酷的芳华,背后埋葬的青春难以为世人所知。几十年过去,冯小刚反倒用电影镜头完成了一次精神选妃,骄傲地告诉全世界,权力时代他没资格做的事,资本时代,他有了。冯裤子出息了。
作为世界上极少数有文工团的国家,这个群体的属性是模糊的。无论导演和编剧本身都有理由去怀念她。在动荡岁月,文工团就是乌托邦,除了物质上的相对保障,也与激烈的政治冲击保有距离。对文工团的怀念,先天地带有柔光滤镜,注定了它不可能是一部“写实”作品。
在时代里沉沦、被毁尽芳华的是一代不可言说之人。是与何小萍父亲同龄、在各种运动里尸骨无存之人。回顾历史,就算不刻意着笔于血泪疮痍,至少也不尽是蓝天红旗、青春玉腿。时代的痛楚在这里被最大限度淡化了。电影里,高干子弟郝淑雯骄傲地宣称,“江山都是我们打下的”。在文工团快要解散的时候,她和另一个高干子弟迅速走到了一起,走进了新时代。戴上墨镜,穿上牛仔裤,下海经商致富。芳华逝去对她们来说是时代创痛吗?不是。郝淑雯们不曾吃过时代的苦,她的怀旧是人人皆有的青春感伤。旧时代她是既得利益者,新时代她依然是。而作为第一男主角的刘峰,从贫困的剧团里翻着跟头上来,在文工团只能靠学雷锋立足,靠给有北京背景的同伴当快递积攒人缘。最终被时代彻底抛弃,彻底放逐,只能辛酸地过完一生(原著里因病去世)。
问题是,对这种因时代、制度、阶层造成的悲剧,编剧和导演是持同情弱者、批判时代的态度,还是顺理成章认同其逻辑合理性?一个情节:退伍多年后,时髦的郝淑雯在街头偶遇刘峰,他正为讨回拉活的小车被城管推搡,一只假手掉到了地上。郝淑雯目睹了这凄凉的场景,为他仗义执言,垫付罚款。下一个镜头,她看着刘峰的背影,和萧穗子开起了玩笑:林丁丁中年发福了,现在让刘峰用假手摸都不愿意了吧。两个人就这样欢畅地笑了起来。她们的战友正因为那一次触摸,毁尽芳华,到头来却成了玩笑的话题。
我在想,冯小刚到底知不知道,这段玩笑是非常恶毒、非常残忍的呢?残忍来得如此直接,如此轻浮,实在无法让人感受到导演对此有任何否定态度。他也许只想借这一幕来自嘲,他迷恋的文工团女神终将发福,一代人的芳华终将逝去。这种感叹远远超过对那些被时代埋葬者的悲悯。
原著小说里,严歌苓让刘峰说了一段类似“国家不再需要咱们了,我不下岗谁下岗”之类的体恤温言。瞬间让我想到了贾行家的演讲,和黄宏的小品。伤残老兵的凄凉处境不需赘述,时代抛弃了他们。谁该为此负责,肯定不是文工团的姑娘。但在那个封闭的小环境里,萧穗子们直接参与了作恶,欺辱何小萍,驱逐刘峰,这不光是时代之恶,也是每个参与者的选择。电影没有表达出对时代的反思批判,有人说这是因为审查制度,“如果表达了就看不到这部电影了”。这种想法太自作多情了。
客观来说,严歌苓的小说比电影丰满很多,至少不像电影,近乎失控地意淫往日美好。有别于电影创作的男性视角,原著里严歌苓写了对往昔岁月的反思。不过这种反思并不涉及时代结构、政治体制,也就谈不上时代性的批判。严歌苓把这一场悲剧定性为人性的问题,类似“人们不能接受平凡,不能接受活雷锋也有平凡的人性,只有不被善待的何小萍懂得他的善良和平凡”这样的解读,对于刘峰承受的苦难来说,太轻薄了。严歌苓本身的立场就是轻的,以至于电影也不可能扎根在一个沉稳的地基上。国家苦难成了一场青春颂歌。就像今时今日,那些遍布各大城市的公社饭店、毛家菜,服务员穿着淘宝批发的绿色军装,用印着工农兵的搪瓷缸倒茶,墙上依然有革命口号。一切都轻了,变成了cosplay。而《芳华》正是这样一场红色时代的cosplay。
借用李伯通的评论来结尾——
“那些被阉割的灵魂,只不过恰好青春正盛,才能将那个时代冠名为芳华。这种怀念具有强大迷惑性,让如今这些可以随意做丰胸手术、对着明星大喊老公老婆的年轻人误以为往日并非地狱。”
6 ) 我们会是最后一代看懂这部电影的人吗?
1990年,我出生在广西省崇左市,中国和越南交界的一个小镇。
小时候,母亲告诉我,我出生在崇左原因是因为父亲在那里当兵。再长大一点点的时候,父亲有次喝醉了告诉我,他和越南人打过仗。他的战友炸死在他的身旁。那时,他只有16岁,为了当兵,他谎报了年龄。
从青春期开始,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和他说过话。
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糟糕的父亲。脾气暴躁、易怒、酗酒。我甚至觉得,如果我和他的战友有一方要死,他会选是我。
我时常觉得我母亲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
她害怕我离开家乡去往北京,害怕我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她甚至觉得我想有所作为是可怕的。
我母亲一直有个极端的愿望,是我能回到家乡一直待在她的身边,哪怕什么事情都不做。
在我稍大一些后,我大概明白,她的恐惧来源于山头那一座无碑的坟。
那个坟,不能立碑。
我小时候,母亲叫我给这个无碑的坟下跪磕头。我问他是谁?母亲说你不要问。
我不从,如果不知道是谁,那我下什么跪磕什么头?!母亲劈头盖脸地就是一耳光。
我恨透了坟墓里那个无名人!
后来,我才终于知道,那里躺着的是我的“亲外公”(我从小有个“后外公”)。母亲说亲外公是被“文革”打倒的,终日劳动,积劳成疾,最后病死了。母亲还说,亲外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远近闻名的才子,过年来家里求对联的队伍一直能排到马路对面去。
母亲却没告诉我,亲外公被“斗”死的那年,她只有十六岁。
这些支离破碎的故事大多只是茶余饭后的闲聊,它们从来都无法构成我对我父母的理解。
我理解的父亲,是一个暴躁易怒,蛮不讲理的退伍军人。
我理解的母亲,是一个鼠目寸光,胆小怪异的落后妈妈。
我真的怀疑,他们是否有过像我一样的青春?他们是不是生下来就这般的惹人讨厌,固执又老土?
后来,我稍稍理解了他们,但却无法和解。
从青春期开始,我逐渐筑起了一座高高的,透明的墙。我们彼此能看见,却不能拥抱。
我一直以为,我将以这样的方式和他们度过终生。
直到《芳华》。
猝不及防地,那些支离破碎的故事,恍然之间连成了一个整体。我亲身站在了那个时代,看到我母亲在泳池里绽放光芒的胴体,看到我父亲谎报年龄上战场的恐惧,也看到了我母亲得知自己爸爸去世后的幻灭,和我父亲退伍归来后的绝望。
我终于伸过手,透过那道高墙,摸到了我的父亲和母亲悲凉的双手。
感谢《芳华》,一个冷静而克制地讲述了一个快要被遗忘的时代的故事。
原来,他们也有过鲜活而明亮的肉体,有过炽热而浓烈的爱情,有过直纯而不凡的梦想。
当变化来临时,没有超级英雄,没有主角光环,没有逆天大反转的情节。时代的车轮碾压而过,善良是微不足道的一滩泥土,被万人踩在脚下,也为万人留下希望。
我们,会是最后一代看懂这部电影的人吗?
7,冯小刚这次应该是走心了,第一次能在他的电影里找到更真实的感情共鸣。故事可看性不错,从青春芳华到残酷战争再到一切的幻灭,颇有些伤感。美术、服装、摄影、配乐都非常出色,也成为主要加分项,片子拍得非常漂亮。
本不抱希望 却意外惊喜 剧本依然很严歌苓 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命运 红布黑布白布的符号堆砌 一代人的青春与主旋律的结合 冯导这几年感觉学了很多 炫技般的长镜头运用 丛林枪战长镜头真的太厉害 有几场戏真的想拍手叫好 缺点还是过长 有明显可删减的部分
敏感题材更像噱头,包装着一个中老年气味的回忆录。如果彻底变成一个回忆青春的私人叙事也可以,又或者干脆变成对特殊时代的见证与反思,冯小刚哪边都舍不得放弃,变得互相冲淡。战争空留场面,不能追究,“十年”只做背景,也无法深入,最深入动情的是开头文工团内的那部分叙事,残忍被忽略,只剩明媚
虽然剧本是很严重的硬伤,用女二的第一人称讲别人的故事,导致最后没有哪个角色的形象足够立体。不过从情感上讲,我是非常喜欢这部电影,很有共鸣,让我们看到一个特殊的时代,看到那代人信仰的幻灭,故事里没有敌人,但敌人又无处不在,好坏善恶都只是一线之间。这部电影里,最好的肯定是配乐了。
到广州美术学院讲座,在大学城的巨幕影院里欣赏了它。“青春芳华”与“历史盲点”的光芒抵消了剧作和处理的上的一些短板,使影片《芳华》充满了感情与力量。在如此娱乐至上、虚无历史的潮流中,冯小刚导演的不懈坚持与努力格外令我钦佩!
严歌苓笔下有幻灭,但冯小刚镜头里只是一闪而过。严写的是“他触摸了我”,冯心里更多是芳华,如同张艺谋心里有“归来”,而不是“陆犯焉识”。无论是冯还是张,都从严歌苓笔下拿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而将严那部分反思一带而过。他们终归是这个时代的主流,而严歌苓多是历史边缘人视角。也只能如此了。
《芳华》好看。隔着岁月往前看,许多人和事儿加了青春的滤镜,都深沉到不像话。年轻人美好又残忍。美好是因为心眼不脏,残忍是因为对别人的善良难以感同身受。那一代人把芳华给了时代。由衷地希望我们这一代人能多留些芳华给自己。
“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适合带长辈们看,或许多少年后,就没人再拍这样的电影了…后面半小时泪弹太足,我们在最好的年代虚度光阴,他们在最坏的年代洗尽铅华。
我不喜欢现在严歌苓的小说,但喜欢由她小说改编的电影。好看。
衷心祝福冯导,宣传的时候接触到他好几次,这年头还关注这种题材的导演不多了。在有限的人生里多完成一些自己真的想做的事情吧。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电影,讲一个故事,感受一段人生。
配乐简直要打500颗星。这电影我妈不带我外公外婆去看的话他们当年就是白在军属大院见证文革了。节奏和情绪在剪辑上有些脱节不过还是有被感动到。一镜到底的战争部分略乱略啰嗦,但整体瑕不掩瑜。坐我旁边跟我差不多年纪的中国男孩哭了。最喜欢的角色无疑是穗子。我对军旅题材的作品是没有抵抗力的。
能抱抱我吗?
那个年代,集体对于个体的“人无完人”是敬而远之的,边缘个体最容易找到共鸣;人们对于“英雄”的定义也是不容许有缺点,所以英雄才会一次次上场和落幕。对于那个时代特征、精神面貌的还原,拥有创作者的情感投射,使之活灵活现,恍若隔世。(缺点是后半小时有显冗长,女演员们傻傻分不清)
最近的影片都是「虽然我哭了还哭的很惨但我没法把票投给你」的类型
精神病人聚众围观文工团的歌舞表演,是个很好的落脚点。但分裂的冯小刚,显然没有想好,如何去反思这场大型的疯人院精神虐待。你为所谓的情怀买单,为不再拥有电影记忆的父母辈落泪,你以为这是一壶好酒。实际上,更像是损伤大脑记忆的勾兑酒精——正如那场丑陋的散伙酗酒。
冯小刚的最佳作品——也就这样了吧。道具、美术都让人感动地细致,但各种柔光滤镜让人倒胃口,一个又一个华丽丽的长镜头,但人物的脸谱化让人没法忍。冯是大陆导演中最擅长市民情节剧的,但过分沉溺于草民被时代巨轮碾压的悲情,却无力反思巨轮本身,这使得他的电影始终讨巧有余,力度不足。
贩卖几代人集体回忆的流水账,冯小刚讲故事的能力直线下降啊,只能靠年代符号来缅怀“善良”了。陪母亲大人看的,她要给五星我要给三星,结果就是被平均(就像里面每个人的戏份一样)...🙄
这场战争活着不如死去,那个年代清醒不如疯魔。倘若这样牺牲,刘峰便能被写成歌,在心上人的歌喉里成为不朽;假如继续痴癫,小萍就能一直跳舞,在幻梦里领舞到老去。可惜文工团的台上没有不散的舞,滇缅的沼泽里唱不出永恒的歌。他们像熟透的番茄、将化的雪糕,在青春里一个趔趄,再回首已是面目全非。
最大问题出在导演在给作为主角的文工团群体持何种态度上投了弃权票。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在前半部已被成功塑造为坑害好人的作恶者,在后半段试图以依依惜别怀旧战友情感染观众,只能彻底失败。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青春是独舞后的重生,是撕碎的心动诗行,是泛黄的破碎照片,是物是人非后不曾遗忘的气息面容,青春的热血涂洒在特殊年代,以平庸个体嵌入历史图腾的方式,呈现诗意浪漫与残酷幻灭并存的质地;前后影像基调对比明显,战争长镜调度出色,情怀满溢不觉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