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尼拔第一季

欧美剧美国2013

主演:麦斯·米科尔森 / 休·丹西 / 劳伦斯·菲什伯恩 / 卡罗利娜·达韦纳 / 拉娜·珍·科洛斯特奇 / 阿隆·艾布拉姆斯 / 海缇安·朴 / 艾迪·伊扎德

导演:大卫·斯雷德 / 迈克尔·瑞迈尔 / 彼得·梅达克 / 吉列尔莫·纳瓦罗 / 詹姆斯·弗雷 / 蒂姆·亨特 / 约翰·达尔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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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02 15:01

详细剧情

  本剧根据著名畅销小说《红龙》(Red Dragon)和同名电影改编。                                                                      Will Graham(休·丹西 Hugh Dancy 饰)是FBI的特别调查顾问,也是一名犯罪分析师。Will有一种特别的能力:可以在犯罪现场根据线索还原犯罪经过。他正在调查一起凶残的连环杀人案,凶手非常狡猾,每次作案留下的线索都很少。为了破案,Will向著名的心理医生Hannibal Lecter(麦德斯·米科尔森 Mads Mikkelsen 饰)寻求帮助。在案件调查的过程中,这位学术精湛又极具个人品味的Hannibal都对Will有所启发,让他感觉离揭开凶手的真正身份又近了一步。但在亲手击毙罪犯之后Will陷入了自责和幻境中,不得不再次向Hannibal寻求帮助。渐渐,Will越发依赖这位受人尊重和爱戴的医生。但是,故事似乎才刚刚开始......

 长篇影评

 1 ) 当食人魔变成了艺术家

《汉尼拔》(Hannibal)是由美国NBC电视台根据托马斯·哈里斯经典小说《红龙》改编。

讲述了FBI特别探员威尔·格雷厄姆同表面上是优雅心理医生,实际上是食人魔连环杀人犯的汉尼拔·莱科特博士斗智斗勇的故事。

汉尼拔的故事在荧幕上起源于电影《沉默的羔羊》,当年安东尼·霍普金斯的精彩演绎,使得这个残忍中带着优雅气息的心理医生,成为了影视界的传奇,后来又出了续集电影《汉尼拔》和前传电影《红龙》,构成了独特的电影宇宙,和小说相得益彰,共同成就了这位优雅的食人魔----汉尼拔。

而我今天要推荐的,是在2013年上映的电视连续剧。

一、剧情篇

1、主线剧情

杰克·克劳福德是FBI行为科学部负责人,针对近期发生的一系列少女失踪案,找到在学校授课的犯罪分析师威尔·格雷厄姆,希望他利用独特的“移情”(精神分析用语,意为情感投射,以被分析者的角度看问题)能力,协助调查案件。但杰克作为官方人员,又担心威尔的情绪可能不受控制,专门请来心理医生汉尼拔·莱科特博士作为威尔的心理顾问。不过每次在案件调查的过程中,这位学术精湛又极具个人品味的汉尼拔都对威尔有所启发,威尔也对汉尼拔博士越来越信任,但随着对各种案件的调查深入,威尔的认知能力出现障碍,真实和虚幻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而汉尼拔的真实面目,却被隐藏在他深邃的笑容之中。

2、主要人物

汉尼拔·莱克特

本剧的主角,声望很高的心理学专家,作风如同绅士。阿兰娜·布鲁姆向杰克·克劳福德推荐,而作为威尔·格雷厄姆的心理评估医生。在威尔·格雷厄姆遭遇的棘手案件中,他会协助引领侦查方向,同时让自己逐渐深入FBI核心。实际身份是食人连环杀手充满智慧,享受美食,并且对生活拥有很高的品味。

威尔·格雷厄姆

本剧的主角,爱好飞钓,喜欢安静的思考,对于动物充满爱心,经常收养流浪狗。前凶案组探员,一位充满天赋的犯罪侧写师,正因为这种能力而受到恐惧,造成精神不稳定,故离开探员职务。时常为联邦调查局的新学员进行犯罪分析的教务工作,响应联邦调查局主管杰克·克劳福德的请求,而担任联邦调查局的特别探员。他接受了汉尼拔·莱克特博士的帮助,同FBI一起追查国内最危险的连环杀手。

杰克·克劳福德

联邦调查局主管,FBI行为科学小组的负责人,是威尔的上司。有着顽固的性格和果断的执行力,他的任务是抓住最危险的连环杀手,而他最重要的武器是侧写师威尔·格雷厄姆。

二、杀手猎奇篇

这剧有毒,如果让我说的话。

打开方式稍微不对,你会以为这是形体艺术片或者美食栏目。

为了营造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死法,编剧可谓绞尽脑汁,而且还得兼顾影像的艺术性,造型变得比血浆重要,下面就来盘点一下第一季中的各种杀手以及他们的手法:

1、明州伯劳鸟

在八个月内,霍布斯劫持并杀害了八个女孩儿,每个人都有相同的发色和瞳色,年龄相仿,身高体重也都相仿,和他的女儿阿比盖尔一样。

霍布斯每次都是和女儿结伴寻找“猎物”,女儿充当诱饵,到很安静的角落后下手,杀人方式就如同对待动物一般杀死。因为事件都发生在明尼苏达州八所不同的学校,所以被媒体称呼为“明州伯劳鸟”,而针对被杀死的女孩,他会选择把女孩身体能吃的部分吃掉,不能吃的也要物尽其用,认为这是对死者或者“猎物”的尊重。

在调查初期,威尔比喻霍布斯是威利旺卡,每个遇害的女孩都是一块糖果,而藏在众多糖果中的某个,才是那个真正的受害者,那她就是那张金券。而他侧写出来的霍布斯,并不能确定是否为精神变态,他不是麻木不仁、粗鄙浅显的一类人,他给她们一个痛快的死法,并以自己的方式施以怜悯。

2、蘑菇人

杀手是一家诊所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寻找自己的猎物,将患有糖尿病的患者的药物进行掉包,并把他们绑架后带到丛林深处自己开辟的田园,作为蘑菇的培养基。他认为人类都是由菌丝演化而来的,他只是想把人恢复到本来的样子,“若你在菌田中穿行而过,他们能感应到的,他们会感应到你在那里,孢子会在你走过的时候向你靠近。”

在接到三个丛林探险者的报警后,警方发现隐秘的便道上有轮胎痕迹,周围区域布有诱捕小动物的陷阱,调查员认为这是杀手希望自己的作物不受外界干扰。

现场共发现九具尸体,处于不同的腐烂程度,检查后发现所有的人都是活埋在营养丰富的肥堆中,凶手希望人的身体尽快腐烂,培养出真菌,使蘑菇迅速生长,静脉注射液是由绳子和钢筋控制的,以维持丰富的养分。

3、天使杀手

艾略特,三十五岁,卡车司机,作案前五个月被确诊为癌症,然后因为受不了这种打击就离家出走了,而在病痛折磨的过程中,自认为可以看到神迹,分辨出人类的善恶,觉得这是上帝在召唤自己的同时,让他完成神的旨意----帮助有罪的人实现飞升。

而他判断罪恶的标准就是头颅被火包裹的人是有罪的,他使用自己的方式来改造他们:将背部的皮剥下来,然后使用鱼线吊起尸体和翅膀,让他们成为天使飞升。

4、切萨皮克开膛手

本剧贯穿始终的连环杀手现身。

吉迪恩是最大的嫌疑犯,不过这一切都只是汉尼拔的掩护而已。

每当汉尼拔想要办一次聚餐会的时候,切萨皮克开膛手就会大肆屠杀,一周内杀够三人,然后就会销声匿迹一段时间,外界都评论说他是货真价实的反社会主义者,实际上主要在于开膛手(汉尼拔)太过聪明,每次犯案都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使得人们在此之外找不出任何话语对他进行描述,不管是杀人动机也好,作案方法也好,警方对于这样的连环杀手都无能为力。

吉迪恩入狱之后,切萨皮克开膛手便销声匿迹,当警方把目光锁定在吉迪恩身上时,真正的开膛手有开始有了新的活动。

对于汉尼拔而言,切萨皮克开膛手只是他诸多杀人乐趣中的一种代言而已,他视人类为猪狗,所以就想通过自己的灵感创作把杀人变成一种艺术。

5、小提琴杀手

店主(凶手)表面经营一家提琴店,并教授学生音乐课,私底下却是连环杀人犯,同汉尼拔类似,拥有很高的智商,做事情不留痕迹,杀人之后也很少会有留下线索,他希望将人的身体上升为艺术本身,用人的肠子来做小提琴的琴弦,也将受害者的身体改造成乐器演奏,不过因为孤独也希望找到自己的伙伴,想法一致、对世界和人类有相同理解的人,把汉尼拔视为可能成为伙伴的人,直到汉尼拔把线索透露给警方,他所做的一切才败露。

6、坟墓图腾

安东尼1986年死于车祸,波登1994年服药自杀,帕克汉姆2001年死于心肌梗塞,麦基2006年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于家中,以及葬在沙滩上没有查明身份的七具尸体。凶手在最后杀死一个人后将之前所有的尸体从墓穴中挖出,然后在沙滩上拼成属于自己的图腾,给世人传达讯息,供以“瞻仰”和“传播”。

受害者的每例死亡事件都不相同,通过伪装掩人耳目,没有性虐,没有折磨,对于凶手来说,谋杀手法的重要性远比不上让这些人死去重要。

“当你出席葬礼,感受人们的集体沉默时,意识到你就是此场景的创造者,那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

三、汉尼拔的菜谱篇

汉尼拔作为本剧的绝对主角,他的一言一行都会引发思考,可能你会好奇他过去的经历,或者他思考问题的方式,当你被他的谨慎与聪明折服时,却又不寒而栗,毕竟他在杀人,而且还吃了每个被杀害对象的内脏,这是作为普通人类而言,很难接受的事实。

编剧在创作的过程中,为了凸显出汉尼拔独特的艺术创造性,每次犯罪的经过都是一笔带过,而荧幕前冷冰冰的尸体,却远还没有汉尼拔的菜谱来的引人入胜,精美摆盘,花式配菜,五花八门,色香味俱全。

特别之处在于,汉尼拔的食材是通过名片确定的,随机翻到的名片就是下一个被捕猎的对象,这样的方式确实很难让人抓到把柄,因为没有行为模式掺杂其中,更没有特殊动机,所以你在感叹这是个好厨子的同时,也不得不思考像这种连环杀人犯的存在于社会的原因。

四、食人魔or艺术家

天才和魔鬼只有一线之隔,这是事实,也是社会在不断进步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碍。

天才之所以是天才,在于给人类社会带来进步,而魔鬼,则相反。

19世纪末20世纪初,因为媒体和互联网的强大,通过网络,使世界范围内的讯息更加畅通,普通人也可以通过数字信号了解更多的信息,而当年那些尘封在新闻报导背后的残酷事实也逐步浮出水面。

华城连环杀人案、白银连环杀人案、绿河杀手等等,有的悬而未决,有的已经结案,当你面对这些双手沾满鲜血的人时,才明白他们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而已,屏幕中透露出来的信息,和当年看完《杀人回忆》一样,听到那句“很普通啊”带来的震撼而久久不能释怀。

《汉尼拔》电视剧其实在剧情上稍微逊色一些,远没有《犯罪心理》的单元剧情精彩,或者《犯罪现场调查》的节奏紧凑,但是实验性很强,每一集的剧本、台词都很考究,包括构图,当编剧在绞尽脑汁思考花样繁多的杀手或者杀人手法的时候,其实无形中也是对电视剧本身艺术性的升华。

“如果你的目的是杀他,也是因为你了解他所作所为的缘由,那是一种特别的美感,给已无法发声的人回应的机会。”

“上帝很强大,他上周三晚上让得克萨斯州一个教堂的屋顶掉了下来,当时教堂里有34个信徒,正在唱圣歌。他感到的是力量。”汉尼拔是一个把自己比喻成神的人,对于人间凡人的心态就是想着去轻轻推一下,不管前面是水坑还是悬崖,自己则优雅地品着红酒,静静地坐在桌前看他们会怎么样。

威尔作为汉尼拔人生中最大的对手(毕竟原著中是威尔把汉尼拔送进了监狱),第一季中因为心理戒备过于放松,被汉尼拔成功洗脑,导致全盘皆输,成为汉尼拔又一个替罪羊,而汉尼拔则借助FBI的平台,获得了更多的资源,从而寻找到属于自己的灵感,并满足食人的渴望。

 2 ) 救赎、超越、直到毁灭

记忆之宫底层的石牢房的石盖飞了起来,地牢张大嘴喷出一股熏人的奇臭。
莱克特博士的父母叫大炮和机关抢打死了。他们的庄园里那广衰的森林满目疮痍。只有少量的动物勉强存活了下来。
那群成分复杂的送兵使用着远处的猎人住屋,弄得到什么就吨什么。有一回他们找到了一只可怜巴巴的鹿,疫骨磷均,身上还带着一枝箭。那鹿是设法在雪下找到了食物才活下来的。他们不愿扛着走,于是牵了回来。
他们牵回来时,6岁的汉尼拔·莱克特从仓房的缝隙里看见了。那鹿拽着拴在脖子上的犁绳,使劲摆着头。那些人不愿开枪,只敲得它那纤细的脚站不住,再用斧头向喉咙砍去。生怕鹿血浪费,需要准备一只碗,因此他们用几种语言互相咒骂着。
那瘦小的鹿没有多少肉。于是两天后,也许是三天后,穿着长大衣、臂里冒着热气和臭气的逃兵们便踩着雪从猎人住屋走了过来,打开仓房,从挤在干草上的孩子们里挑选。孩子们一个都没有冻死,他们只好选个活的。
他们摸了摸汉尼拔·莱克特的大腿、上臂和胸口,没有选他,却选中了他的妹妹米沙,把她带走了。他们说是去玩,但是带去玩的人谁也没有回来。
汉尼拔用他那结实的手臂紧紧抱住米沙,他们把仓房沉重的门狠狠关到他身上,砸断了他的上臂,痛碍他昏死过去。
他们把米沙从鹿血斑斑的雪地上带走了。
他使劲祈祷着能再见到米沙。那祈祷费尽了他6岁的心力,却淹没不了斧头的声音。他再看到米沙的祈祷并非完全没有应验。他确实看见了米沙的几颗乳齿,放在抓人者腥臭的板凳上的凹处。那板凳是那些人在他们的住处和仓房之间的雪地上使用的。仓房是他们用来关抓来的儿童的,1944年东线溃败之后他们就靠这些儿童维持了生命。
自从他的祈祷只部分应验之后,汉尼拔·莱克特使再也不把神明放在心上。他只觉得自己那区区的捕食行为在上帝的伟业面前苍白无力。从反讽的意义看来,上帝的伟业确是旷世无匹,上帝的暴行也是罄竹难书的。
在这架飞掠云霄的飞行器里,靠在椅背上的头轻微地起伏着,莱克特博士在对血淋淋的雪地上走着的米沙的最后一瞥和斧头的声音之间停住了。他就耽搁在那儿,他吃不消了。他那汗湿的脸在飞机的世界里爆出了一声短促的叫喊,尖细高亢,而且凄厉。
从米莎被从他身边强行带走的那一刻开始,汉尼拔就注定了要成为汉尼拔。物理伤害会让人肉体残疾,精神伤害则让人情感残缺。在海啸般排山倒海呼啸而来的痛苦面前,除了残存的对米莎的爱和无力保护她的负疚感,他的内心世界里已经容不下正面的情感了。汉尼拔从此开始封闭自己的情感世界。
但一个人是无法背负着如此巨大的痛苦生存下去的,即使是汉尼拔,特别是汉尼拔--无比敏锐的感受力反过来成了刺向自己内心的一把把利刀。
之后他的一切所做所为,都可以解释成为了从这样的痛苦中逃开,为了将自己救出苦海。
救赎的方式有五花八门花样繁多:用爱心爱复仇用宗教用酒精用毒品用逃避。
汉尼拔选择了复仇,虽然这是作者一厢情愿替他安排的一个出口,现实中,被熊熊燃烧的之火灸烤的,只能是怀恨的人自身。
但是即使成功复仇又如何?再多敌人的血也无法把米莎带回来。
血痕褪色之后,留下的是一片废墟。连仇恨都没有留下。

 3 ) 漢尼拔第一季:拔叔真的是出自好奇好玩刺激而陷威爾入獄嗎?

說實話,數年前第一次看此劇,覺得一般。我是罪案片迷,但Will的查案方式有點像

Psychic,他說了算。而且漢尼拔是神,甚麼也逃不過他太開掛,所以看完S2以為S3沒料而棄劇。

而且我曾介紹給兩位腐女朋友,都卡在S1,我需要用很大的力推動她們,才能捱到S2,而且要到S2中後段茶杯開始引誘拔叔,基情才開始明顯。

所以S1一直是我不太喜歡的,因為枯燥乏味,都不會認真看,一直都沒心去弄明白一連串有關的案件(模仿犯的案件、與ABIGAIL的麻煩事)。但多看了洋妞討論,她們常說S1很多subtext,其實當時我也不太覺得。

但這次翻看我終於弄明白了!NowthatIfinallyfindyouinteresting,DrLecter!

所以教訓是,看故事不能只看愛情部分;看同人文不要只看肉啊(笑)。

因為弄清楚了案情,我終於能多一點理解Hannibal於S1的奇怪作死行為,然後發現很虐。(想說第一次看此劇時,我不喜歡漢尼拔,雖然他很有魅力,但覺得他玩弄陷害茶杯很討厭XD)

漢尼拔是作死界第一名!以前看不明白就會覺得因為他是變態痴線佬,所以不按理出牌,也無需去理解他的動機,因為他是變態。但這種解說是不負責任的。如果只一味認為拔叔任何時候都在演戲,他的情緒是裝出來的話,那此劇就真的索然無味、乏善可陳了。

他是一個相當理性、克制且高智商的罪犯,而且他並不是一般的Psychopath。因為他並非缺乏同理心,只是他能傾注感情的對象很少,只有他妹Mischa和Will。Abigail根本不在他能愛的範圍(對不起了AB妹子!)。拔叔雖然一開始認為她是有潛力的門徒想加以栽培,可以成為murderfamily的成員,但他其實只當AB妹子是工具人,用來操縱Will。只要一牽涉到Will的任何事,AB妹子是可以立即被放棄的。

一直都覺得漢尼拔這劇是令人可以不停執著地翻看。

不難理解為什麼洋妞們可以看過7、8次。

本人很少會翻看劇集,但因為拔杯已成了我唯一本命,而且每天都被大量IG分析和MEMES圖轟炸,所以會常發現自己對不少細節都有所遺漏,而且有很多謎還未解開。這會驅動我定期重溫,再驗證一下別人的分析是否正確。而每次看我都會有新的收獲,仿佛又再明白多一點漢尼拔、WILL和他們的關係。

這一遍我翻看的因是在facebook看到一個帖子,有人問起Mads,漢尼拔是甚麼時候發現自己愛上Will。Mads回應大概是”probablyoneofthemomentsatfirst,maybeinthemiddleofthefirstseason”!所以說,拔叔的初戀,幾乎是一見鐘情,那不是說笑啊!既然不是ff,我就實實在在以這種心態以查案角度去翻看s1,想找尋拔叔究竟甚麼時候確切愛上了WILL。

所以說,拔叔為甚麼要玩弄茶杯?真的如Will所認為,純粹出於好奇?

並不完全是。

拔叔應該一直有注意到WillGraham這號人物並想認識他。因為從Alana,Chilton口中得知,Will在心理學界是一個很出名的研究對象。而且他也有發表一些很有見地、關於犯罪學的學術文章。Hannibal在S1中段,也有刻意地問過Alana是否多年來刻意避免提起WillGraham。

意思是,Alana其實已經跟Will認識好幾年,但因為她想保護Will,所以她沒向其他人包括拔叔提起自己跟Will是朋友(而且是Will少數的朋友之一)。

而拔叔在機緣巧合下,被介紹了成為Will的非官方的“心理醫生”。因為JACKCRAWFORD不能讓FBI知道WILL的情緒不穩,但他需要有人觀察著WILL的心理狀況,以免WILL因為前線的壓力而”壞掉”。

而拔叔幾乎一開始便對WILL充滿興趣。他居然可以接受WILL的無禮而沒收集他的名片(做人肉菜單)。記得拔叔認識小茶杯後第二天便帶著自製的早餐送到WILL家門前嗎?(WILL家住狼陷,拔叔住BALTIMORE,駕駛需時1小時。)人家都來送早餐了,WILL卻直截了當說我對你不感興趣。(想想看,漢尼拔是一個Socialanimal,每個人都喜歡他,每個人都想成為他的朋友、吃他的食物)

拔叔對茶杯日漸濃厚的情感,很多時候都要透過和他的心理醫生Bedelia表現出來。比如他會直接承認,頭一次遇到一個值得擁有他友誼的人(Will)。

伴隨著更多與Bedelia的面談,拔叔明示暗示了對WILL不只是好奇。他是相當喜歡和Will相處的時間。多次直言他們不是病患與醫生的關係,而是朋友。

比較起Hanni和Franklyn,這便很清楚。Franklyn想與拔叔做朋友,逾越這條界線,拔多次強調這不合乎他作為心理醫生的道德操守。然而,他對Will卻無視這種”操守”,儘管Bedelia多次警告他對Will過於執迷,已超越了醫生與病患的界限。這完全是雙重標準吧!

簡單來說,拔叔過份地在乎Will,絕對有情感(廣東話是沉船)。如果說拔叔一直自翊自己是自由且無所拘束的,他不被任何人事物控制自己,因為他是最頂級的控制狂與捕獵者,他是神(HelikestoplaysGod)。這也牽涉到後來S3拔叔常說的原諒。(他要原諒的是Will對他情感的影響,令他無法像從前一樣思想自由。)

劇集中拔叔第一次因Will而展現出明顯的負面情緒,是因為Will失神而錯過了和拔叔每星期一次的治療面談。拔叔滿心歡喜開門迎接卻沒見人,MOZART的安魂曲LACRIMOSA響起(搞甚麼鬼!),然後他的表情失落,坐回他的案桌前,精神恍惚地摸了一下電話(但沒打出),立即動身走人。

原來他是直接由Baltimore駕車到Quantico的FBI學院找WILL(花了1.5小時XD),好像有點生氣地說自己的取消條款是24小時前,質問Will為什麼沒出現(天!不能打電話嗎?你這DRAMAQUEEN)

由此可見,那個時候的拔叔對Will已是相當在乎了。

在此段時間,拔叔和Alana,Jack及Bedelia的會面,幾乎都會談論WillGraham。(後來我們知道,連AbelGideon都知道拔叔多麼渴望WillXD)

另一段想分析的是Will的腦炎。

WILL因殺了GarretJacobHobbs和回歸前線的壓力愈來愈大,在S1中段,開始”瘋了”。主要是因為他的共情能力需要鑽入殺手的腦裡,因此被黑暗迷惑。而且查案同時,他常常感到憤怒,會在拔叔面前發脾氣。

不久後,WILL開始出現精神問題,伴隨著發燒的症狀。經典畫面是拔叔偷偷聞WILL的氣味。其實那個時候拔叔已察覺到WILL可能有健康問題,但他沒有言明。可能他只是懷疑,或者根本已經確定(因為拔叔可以聞到癌症)。

後來,WILL的情況愈來愈嚴重,開始有夢遊、幻覺、幻聽、失去時間,癲癎等。拔叔要求WILL畫時鐘,卻出現了spatialneglect(空間忽略)的徵狀。

HANNIBAL選擇隱瞞起來。因為他想誘導WILL以為自己有精神病。從而可達到他的一些目標,而我認為,這不單純只是出於好奇和玩弄,而是引誘。

HANNIBAL跟BEDELIA面談時,他說出自己的心情,大概是WillismadbutIwanttocontainit.

Hannibal多番不顧Will隨時致命的腦炎而有所隱瞞,絕對是出自他的私欲。因為Will的腦炎和幻覺和查案代入兇手思想,讓他展現了內心的darkside,Hanniba感到與他很接近和親密。他想擁有這個瘋狂的Will。

本來在更早之時,Hannibal已向Bedelia表明Will和他對事物有相似的看法,相近的價值觀。而DarkWill可說是他的一個理想”對象”(友情也好,愛情也好)。

在Will的角度,他常常認為Hannibal對自己多番作弄是因為“你很好奇我會怎麼做”。而這種認知直到S3中期也一樣,所以Will一直執著於這點而無法原諒他,直到後來他在Bedelia口中確認了”Hannibalisinlovewithme”,他對Hannibal的態度立馬180度轉變了(S3杯說服Hannibal越獄時,Will近乎調情地請求拔叔參與引誘紅龍實質協助拔叔逃獄之計劃時,他的表情、態度和自信,簡直變了一個人。)這也能解釋為甚麼S2到S3茶杯常常搖擺不定,一時說原諒拔,下一秒又要用刀捅拔。即使拔叔已多番求愛(挖出”FreddieLounds”的屍體展現"courtship"、用AntonyDimmonds的屍體做成摺紙心臟顯示自己心碎、因為WILL要”分手”而自首等等),但WILL還是以為漢尼拔一直當他是玩物。直到他確認拔叔真的愛上他,他才醒過來,開始接受拔叔,因為二人的關係開始對等了。

如果拔叔一早已知道自己那麼喜歡茶杯,為什麼要陷害他入獄?

我之前以為拔叔是玩弄他。其實不然。拔叔是迫不得已而插贓嫁禍他的。是名符其實的玩大了(笑)。

這個要跳回很早期之前的案件。這就是我前面提過,沒弄清所有案件的來龍去脈,便不會明白漢尼拔這些作死的舉動。

以下是我分析一點,可能並不完全正確,但這刻我的理解是這樣的。

拔叔自認識杯開始,杯便倒楣了。

杯會殺第一個人,即GarettJacobHobbs,絕對是因為拔叔的操弄。當二人查到Hobbs很可能是兇手時,拔叔打電話給Hobbs告密,他知道Hobbs一定會立即殺掉女兒Abigail。而Will會是在場唯一一個有武器(手槍)的人。所以簡單來說,如果時機許可,便促成到Will殺Hobbs的事件。

然後他們繼續追查Hobbs的案件。Hannibal便一直在WILL身邊殺人。他殺Marissa本來是要操縱Abigail殺NicholasBoyle。然後Hannibal幫Abigail處理Boyle的屍體,也說了一些謊話。包括襲擊了Alana。所以倘若Abigail那一連串事件的真相開始曝光之後,拔叔將會受到懷疑。

然後Will因為腦炎影響而產生的暴力幻想,感到相當害怕。Hannibal樂於加以操縱,他多番引導Will殺人並擁抱自身的黑暗。比如他唆擺AbelGideon去殺Alana,並故意讓Will持械去阻止Abel(但最後沒殺成Abel,操弄茶杯殺人失敗)。

當拔叔玩弄小茶杯玩弄得很開心之際,一些意外發生了-Abigail開始脫離軌跡,開始搞亂套。

Abigail挖出NicholasBoyle的屍體,引起了拔叔會被質疑的危機。

同時,神經科醫生DrSutcliffe被Hannibal說服Will的腦炎可以在學術上得到難得的機會,一起隱瞞Will的病情。後來為了殺人滅口及想讓Will以為自己瘋了去殺人,所以Hannibal殺了DrSutcliffe,卻意外地被GeorgiaMadchen看到。但因為她有精神病所以看不到拔叔的臉。但紙也許會包不住火,所以拔叔一定要殺她滅口,又可以令茶杯以為自己瘋掉而殺人,可謂一石二鳥。

然而,Will在身心被折磨到頂點之際,忽發奇想,他將MarissaSchurr的一連串模仿犯案連結到GeorgiaMadchen的案件,應是同一兇手。簡單來說,Will開始發現了這些兇殺案其實都在指向Will,他覺得FBI裡有一個Insider,通曉科學鑑證、並相當了解他。HANNIBAL此時意識到,Will已距離真相很近。

而且當Abigail作為她爸的共犯之事已被JACK查出來,HANNIBAL的一連串詭計將隨時會被揭穿。於是先下手為強,將計就計,設計了Abigail的假死-讓所有人包括Will,以為他太過深入GarretJacobHobbs的腦袋,所以殺死女兒abi。

Will被控告五宗謀殺案後,Hannibal在Bedelia的面談之時聲淚俱下訴說自己害死了Abigail。因為他幫不了Will,Will瘋掉所以累死了Abigail。之前我以為Hannibal在做戲。如果你將整段對白裡的「abigail」換成「will」,完全是說得通的。他的淚是真的,只不過不是為abi(因為她根本沒死),而是為Will入獄而流。

本來Hannibal隱瞞Will的腦炎和不斷操縱的初心是因為他想擁有這個darkwill,而且他也是多番努力才能取得Will的信任。

所以拔叔根本不會想法律介入到他們的關係中。

Will被控謀殺5人,他會面臨終身監禁或是死刑。這並非拔叔樂意看到的結果。(第二季我們看到他花了很大氣力把茶杯弄出獄)

拔叔做了那麼多,其實只是想誘導Will“做自己”,之後二人能展開一段坦誠的友誼(或是愛戀?)。他最終的目的只想讓Will全然接受到自己是開膛手的事實。不然,拔叔不用花費那麼多心思時間讓Will信任他,設法成為他的船槳,可靠安定的精神支柱,並要他依戀自己。

所以,拔叔並不是因為好奇而令Will入獄。只是在各方情勢下(Will查到出來,加上Abigail的麻煩事東窗事發),他只能嫁禍Will了。

所以當Hannibal害了他之後,他是真正感到難過的,並且跟Bedelia說:Imisshim。

Hannibal在Will被捕之後,他沒人可以傾訴,所以他會做好晚餐衝到Bedelia家要求談話。不要再說Hannibal不會感到寂寞。他只是習慣了自己一人。一旦曾經有人可以和他分享一切的時候,他便察覺到自己的情感需求。

這也解釋了無論Will怎樣用惡毒的語言傷害他(Will在獄中說:“You'renotmyfriend.Thelightfromfriendshipwon'treachusforamillionyears.That'showfarawayfromfriendshipweare.”時,拔叔的受傷並不假。他是真的很受傷!)、無論Will怎麼指控他是真兇,Bedelia警告拔叔茶杯要見他是為了操縱他,拔叔也控制不住要去探訪茶杯(還有後來茶杯派MatthewBrown去殺他等等,拔叔都死纏茶杯不放)。當Will演戲哭著說需要hannibal幫他,拔叔眼神表達的難過和同情也是真的!

所以說,正因為有了陷害入獄包括假殺Abigail的戲碼,才會有HannigramS2-S3相愛相殺的故事。

如果沒了這些,其實Hannibal會做的是繼續對著毛毛蟲的蛹低語,看看會蜉化出甚麼來,或者他們和Abigail三人組成一個murderfamily的夢想很快便能實現了。

S2拔叔那麼容易上鈎,除了茶杯假戲真做之外,是因為拔叔根本由S1尾段已經瘋狂迷戀茶杯,所以當他肯surrender的時候(殺Randalltier,Freddielounds,甚至一起食人肉)拔叔根本沒懷疑他。

後來拔叔被背叛逃亡到Florence,拔叔在意大利本故作平靜,聲色犬馬。他那麼愛Florence,應該十分愉快才對。他跟Bedelia的”同居”久了,一次又一次驗證了她無法取代茶杯,到後來他根本是絕望狀態,一點也不開心。

以鋼鐵克制力見稱的拔叔,不止一次承認自己反應過度,在自己家中衝動殺人(那個還是他的同事),故意引fbi來找他似的。

順帶一提,原來不少洋妞覺得AntonyDimmond跟Will外型相像(就是Isitthatkindofparty那位仁兄)。他主動接觸拔叔,對他很感興趣,也知道拔叔殺人。如果是以前的拔叔,一定會好奇,或者視之為潛力門生。但拔叔完全沒有給他機會,也沒嘗試去了解他,只是立馬邀請他回家吃飯,就地正法殺害,並將它做成Origami心臟送給Will了。

所以,拔叔幾乎是一早就愛上Will,只是他們之間不斷輪流復仇走向了無法收拾的局面啊!

倘若拔叔在S2沒有殺死Abigail,會好一點?

 4 ) 追寻汉尼拔

追寻汉尼拔

忘记是什么时候了,看到一则新闻,说《沉默的羔羊》里扮演汉尼拔的安东尼·霍普金斯被路人起诉,因为看到他十分害怕以为他会突然走上前来把人吃掉,法官判处路人赢了,罚了安东尼·霍普金斯的款。刚才我在网路上搜索了半天,没有找到当初的新闻来源,不能确定它是真实的事件还是一个段子而已。由此可见的是这个电影里所塑造的这个食人魔医生是多么深入人心地可怕。而对于我个人印象最深的竟然只是那张经典海报而已。它在我的记忆里,没那么深,没那么重要,仅仅只限于当别人评说某类经典电影的时候,看到它的名字,想着它,我会点头同意。仅此而已。直到有一天,我再遇见它,当它作为一个崭新的剧,一个崭新的故事,我是那么好奇,好奇这个剧和电影之间的联系,好奇汉尼拔这个人物的前因后果,好奇一个恶魔如何在犯下令人作呕的罪行之后又为人所情不自禁地着迷,如看见了光的飞蛾一样一路追寻。

汉尼拔的创造者托马斯·哈里斯(小说的作者)谈及创作过程的时候曾经说道:“毫无疑问,肯定发生了一些事情。你必须理解当你写小说的时候,你其实没有编造任何事情。所有的都在那,你只不过需要去发现它们。”《汉尼拔》这个剧改编自托马斯·哈里斯写的食人魔医生三部曲的第一部《红龙》,事实上剧的设定还要在第一部小说之前。在《红龙》这部小说里,威尔第一次去拜访医生即意识到他就是追寻的凶手,医生迅疾就对他下了手,在他的肚子上捅了一刀险些要了他的命,而威尔也就此抓住了医生。作者并没有安排他们在此之前的交集,三部小说都侧重在对“现形”后的医生的需要,对那个疯狂的世界,需要医生这个桥梁。威尔需要汉尼拔,史达琳需要汉尼拔。汉尼拔是一把钥匙,是解开那些不能直视的凶残的案件的关键。

在小说里威尔是这样说医生的:“他是个怪物。我觉得他是那种不时在医院里非正常出生的可怜的东西。他们喂养他,给他保暖,却不把他放在机器上,结果他就死了。莱克特的大脑和他们同样是不正常的,可是他外表看起来很正常,但没有任何人能识别出他与常人的不同”。医生呢,是这样对威尔说的:“你知道你为什么能抓到我的吗,威尔”“你抓到我是因为我们很相象”——在反复翻阅三本小说之后,我固执地认为剧的剧本就是从这里开始的,是从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威尔和汉尼拔的相象开始。为什么们只有他逮到了他?医生的世界究竟在想什么,这是人们最大的好奇,史上最有魅力的食人狂魔(最后他还带走了史达琳呢!这是真的!在小说的结尾他们双宿双飞并不如同电影的结尾把我整个下巴都差点震了下来)他的行为究竟是因为什么。在小说《汉尼拔》里有部分讲到他的妹妹,小时候亲眼目睹饥饿的人们吃掉自己的妹妹。在电影《汉尼拔的崛起》里有完整地讲述过医生成长中关于妹妹的这段经历(这部小说没找到,就不妄说了),把它归结为少年时悲惨的遭遇,不能承受的悲痛,和异于寻常的过程。无法评述它是否合理,在我个人是把它看着是一种解释的尝试。我们认为任何时候都是有因有果,汉尼拔这种超凡的精神病患者就一定要有超凡的故事才能解释的通。我不知道别人的如何看待这个解释,我个人仅仅只把它看着是一个可能,人的恶是无从解释的,也许它是先天的,也许它只是一个不合适的畸变。相同的经历也会造就出不一样的人。平平常常也会导致极端的恶,如果你看CM,如果你看Wire in the blood,如果你看CI,你一定懂。

但,汉尼拔医生仍旧是不一样的。不是隔着囚室的巨型玻璃小心翼翼地交换隐私,不是一种智力游戏的较量,不是教导与学习,是那种无限接近的追寻,寻找可以解释的理由,平视的,棋逢对手的理解(千万别跟我说这是个基剧,恨死了每个跟我说医生和威尔有多基的人),对黑暗的直视,这在小说里没有的。小说里的三个案件在某种程度上都跟医生曾经的病人有关,是医生敏锐地抓住相关的信息之后,放给了他们线索。看电影的时候被悬疑的惊恐气氛牢牢地抓住了,更来不及细想这点信息。直到后来看中文译者的前言里谈及这是一个并不以思想性和艺术性见长的文学作品,它以恐怖的悬念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那人们是为什么被它吸引的呢?这个我赞同作者自己的想法“我用心地去感知智慧,也去感知疯狂与邪恶,我知道那些同样是精神的苦闷”“在我们人类的身体中,在生活在文明社会的人们的头脑中,有形形色色的邪念以及我们对这些邪念的天生的认知……是人们自己在装神弄鬼”。无论在小说还是在电影,我们所见的医生是一个以人体内脏为精美食物原料的食人魔,他对生命是冷漠的如同看待一个纯粹客观的事物,优雅而凶残。我们对他的恐惧超越剥人皮为自己造一件衣服的野牛比尔,超越认为自己是一条红龙可以超凡脱俗穿越生死的多拉德,因为他们都受他的掌控。他随意出没于人群之中,伪装成任何一个他愿意伪装的人,随时拿出一把刀切开活人的大脑一边对谈一边用勺子食用额前叶……可见的可怕是有限度的,未知的可怕才是最可怕。最成功应该是对医生这个角色讲的太少太少了,不光那些凶手是被他控制的,威尔和史达琳也是,医生一点一点地挖掘他们的内心他们的隐私他们从来不示于人不被人知的内心深处的东西,那些恐惧,那些不停尖叫的羔羊。医生给他们答案,对案子的线索,但从来都不是他自己。观众也是,阅读者也是,一路提心吊胆到达答案,却挥不去心里头越来越深的恐惧——医生是不可知的。他攻击每一个人,利用一切机会吞食身边的人,没有任何仁慈。(别提史达琳,那真是太突兀的转折了,不然不会在电影里把他两共结连理这段直接改成了医生砍掉了自己的手,好歹合理了点)

美剧《汉尼拔》是一种尝试,尝试去解释医生这个角色,借助威尔这个角色,平视的,离开男人和女人之间荷尔蒙这个太不确定的因素,以大脑交换大脑,以智慧互相较量,是想象的贴身肉博,是旗鼓相当的两个不同的人的对峙,是朋友,也是敌人,这才是真正的坦诚相见,通过医生对威尔的诊断与评价才有机会一窥医生内心的黑暗。

剧开始两集那并无多大吸引力的案件取自小说《红龙》里威尔在并未接触医生的案子之前的一个案件。它是威尔“过度的精神忧郁”的起因。虽然无论哪个里面都说出过“你(威尔)和我(医生)是相象的”,但正是这个案子让这两个人区别了开来。为了救下袭击大学女生的精神变态霍伯手里挟持的女儿,威尔不得不开枪,那血肉横飞的一幕一直困扰着他,一遍遍去思考是不是有另外的方法可以使事情的结果不至于那样的糟糕,“杀人,即便是当你不得不这么做的时候,它的感觉也那么的不好”,这就是威尔和医生最根本的不同。

案子一个接一个,变态杀手一个接一个,每一个都让威尔和医生更接近一步,接近无限趋于的可能,是隐约的召唤,也是看不清楚的迷茫,无从分辨清楚正确的方向。对于医生是脱离控制的危险,是隐秘渐渐浮出水面的疏忽大意,这是代价。这个剧最精彩的部分是,威尔的身份是“侧写”,对于观众来说是想象,是根植于原作之上又超越了原作的可见线索。终于,对医生的好奇,可以由着另一个可能的引导,尝试更多的可能性。离开那个被抓到了的医生,离开那个逃脱了医生,离开那个还在少年时的医生,停留在这个没有被揭穿面目隐藏在人群中的医生这儿。你或许这样想过,你或许从来没这样想过。

托马斯·哈里斯说自己一直害怕写最后一部故事,“害怕自己的人性被蹂躏和破裂,害怕必须面对的选择”但,后来“我把他们都放飞了”。当医生接受杰克的邀请与威尔坐在一起做心理侧写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们不知道它会和我们已经熟悉了的故事有什么关系,就像我们从来都不知道关于恐惧会那么深入人心。我们只是在一个新的猜测里追寻我们想象中的汉尼拔,或许是符合的,或许只是一笑置之,或许我们只能当作一个相同名字的其他人的故事看着。但黑暗是相通的,用电影敲击它,用小说敲击它,现在用一个剧敲敲它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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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唯一

 5 ) [转]食人记略

人,体修长,生二足双臂,有头有腚,肥瘦长短不一,黑白黄绿各色,性有雌雄二类,寿长过百者稀,此物繁衍日盛,历时百万年,自诩万物灵长,得智慧果,割据地界,区别尊卑,近二世(两千年来),此物数量大增,几近6成,然老者增,少者稀,品质渐次,望好此物者速去地球品味,否则良品渐少,奇货可居,实在不值。
 
食人要领,先乃是选材。人,幼时柔嫩,少时肉筋,壮者为佳,老者千味,雌体多脂而甘肥,雄体多筋肉而耐回味。一则性格、体质、给养水土、饮食习气皆影响品位,一文不足已论述之。二则人生养于地,自谋食宿,乃有不同职业,劳筋骨、伤脑力,更是百样人,百样味,辨材质而烹有道,此亦食人之乐。分骨肉、举精华,略以小文述食人之道,聊以解趣。
 
 
食筋骨
人之体格,直立屈伸,以骨为架,支撑四体。无论长幼肥瘦,皆有骨两百零六块,小有指节机巧,大有胫骨脊椎,皆为食之佳品。
 
 
以长幼论,幼者骨骼初成,多脆骨,筋腱幼嫩,宜用火炭炙烤,佐以盐、辣椒面、花椒粉、孜然粉等料,散布均匀,烤至筋肉透明,脆骨酥白,作料斑斓,香气隐现,乃令食客垂涎。
 
少壮者,骨骼坚硬,骨髓生血正旺,宜拣选四肢胫骨、椎骨,剔除筋肉,高汤炖煮,七分火候,取出以重锤敲击现裂纹,再煮片刻,入盐得味,食之髓,髓质丰厚、鲜而不腻,入口即溶,管吸口吮,不亦快哉。
 
然则人年过30,造血渐歇,则不宜食髓,过50,骨如枯柴,竟不知何用。脊髓乃造血之精,味更胜胫髓,然则须谨慎检验,莫食病髓。
 
另有上指骨十根,下趾骨十根,方法众多,略述一二。一曰泡椒十兄弟,取手指,去手掌,余指节二,清水煮五分熟,用泡椒连汁四两、盐七钱、糖七钱、花椒适量、洋葱碎一两、酒十钱、醋二钱拌匀,密封浸泡一夜,隔天拆封上屉蒸至熟烂,滤掉渣滓,只留料汁浸泡十指,放置冷却再食,皮酥肉嫩,骨有泡椒余味,乃冷盘首选,侍酒佳肴。地球上有擅弹琴弄弦者,手指直长,灵活机变,有名为操琴兄弟,不可多得,此品等级可根据钢琴考试证书级别区分,知名佳品多在包装外附上证书,以证资质。
 
下脚趾骨可如法炮制,独不能十脚趾同用,乃因大脚趾粗大肥壮,不易入味,须单独下料,故曰上边十根高,下边八根矮,两个没人爱,酱缸腌起来。南方溽热,最宜腌制大脚趾,发酵微酸带臭,皮质缩水筋道,风味独特,成对出售,情侣佳偶订婚盟誓之筵席,必有此物,寓意两个没人爱,乃当互敬互爱,同历风雨。
 
食肉
人身体重百斤上下,肉占一半,肋骨侧肉平滑细致,肥瘦均匀,宜整扇煎烤,肋骨根根,肉附着其上,掌握火候,莫要过了七成熟。腿肉、臀肉,肉体完整、肉质紧致,煎炒烹炸烤蒸煮,皆可。唯须体会,喜肥嫩者,食雌者肉,红烧、梅干菜等制法为妙,喜筋道者,食雄者肉,烤至三五成熟,淋漓酱汁,是为大餐。
 
职业论者,于此最紧要,人中有云运动员者,整日劳苦锻炼筋肉,奔跑跳跃,无论雄雌,皆肌肉发达,筋骨结实,此职业人肉,无需烹饪,超低温冷藏后切薄片蘸芥末酱料,入口即溶,冰凉多汁,鲜美异常;或整块煎烤表皮,剪熟三四毫米,内芯犹存冰屑,再切片,陈醋浸泡,开胃爽口,口感丰富,妙哉妙哉。
 
有妙品,就必有败笔,若是无知厨子,将一类名曰文职雌体的臀肉用此做法,则不可原谅,乃因文职雌人,整日坐于椅子上,臀部压迫,血流不畅,脂肪沉淀,形状扁平、肉质懈怠,脂肪腻厚,此肉最不宜鲜食,多用于制作罐头、火腿等,依靠调料增味,不吃也罢。
 
食脏人
之脏器,脑子、心、肝、脾、胃、肺、肾、肠,皆为妙品。食肝尤其不同,乃须此人喜食肥腻,富养肝中脂肪,致使肝脏肥大,食之方妙,少壮人等肝脏皆不上属,唯独五十上下腰圆肚阔的老雄体,多年肥腻积累成脂肪肝,最为上品;饮酒过量者为酒精肝,次之,过肥过量者变化为肝硬化,肝脏质地老硬,则为败品,上品败品尺度微妙,乃须厨师仔细辨认,如果眼力不济,最好去化验肝功,科学准确,不致用错食材,让食客挑剔嗔怒。
 
食肾则与肝恰恰相反,雌肾不论,单雄体肾脏,年过四十则骚不可闻,年不过十六,幼嫩无味,正当18-25岁之间,最是精壮,此时双肾乃一双妙品,然房事过甚者,肾亏不足,不能取,须戒除房事,静养数月;童子之肾亦不佳,此肾为死肾,不曾劳动锻炼,精气不动,不足取。
 
食脑者,可火锅涮脑,鲜脑一碗,用薄银小匙剜取一匙,置滚烫锅底中翻滚数秒即可,入口滑嫩,酣畅淋漓,不可久煮,否则口感和营养皆损,不如豆腐。脑乃人脏器中奇品,不分长幼、不论男女,谭火锅、清蒸、一品盅,风味俱佳,实为奇特。
 
肠胃乃家常食料,不赘述,唯独贵者、忙者肠胃难食,乃因其终日惶惶,鸭梨山大,多有胃溃疡、肠胃病,不好吃。
 
食器
人器分人头、颈项、五官、手脚等,常见菜品:欢喜霸王脸、绝味美人颈、烤舌头、双珠点翠(清蒸眼球和翠鸟毛)、秘制对掌、红烧双立地等等,蔽叟最爱一样名堂曰“如意双闻”,乃是高汤浓料炖煮一天一夜的鼻子和耳朵,煮到通体透明、呈酱色,轮廓清晰、骨脆肉弹,形状似如意云纹,耳闻鼻亦能闻,唤作如意双闻,美食配妙词,可爱可爱。

 6 ) 在拔叔自己的逻辑系统里,他对茶杯的爱,是自洽的。

啊……好棒。最棒的当然是小茶杯,在脆弱混乱的表面之下,是无比坚定的内核:他要拯救苍生。这股驱动力如此强烈,当他望向深渊、深渊也回望时他没有退却;当他被深渊侵蚀、摇摇欲坠时,这股力量甚至成为他的基石。而拔叔,我对他没有感性的喜爱,全是对“一个精彩的戏剧人物”的欣赏。他从第一集开始展示给观众他那浓烈的爱:给他取昵称(茶杯!我简直没有见过比这更肉麻的昵称)、为他做饭、帮他喂狗,口口声声宣称“他是我的盆友”。但本质上他对茶杯是什么态度呢?首先对他而言,茶杯确实是独一无二的。因为超凡的共情能力,茶杯可能是唯一真正理解他的人。于是他滋生出了所谓的爱,并实践了这份爱:他利用茶杯的信任,操控玩弄他,隐瞒脑炎的重要情报,将茶杯一步步逼上精神失常的悬崖。最后他精心布置,将连环杀人罪嫁祸到茶杯头上。哦是的,这就是我最爱这个剧的原因:人物异常鲜明且坚定。茶杯:一个神性光辉普照大地的圣母(褒义),拔叔:一个反人类反社会的精神变态。绝妙的是,在拔叔自己的逻辑系统里,他对茶杯的爱,也是自洽的。所以我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甜蜜漩涡里:有这么两个直男在搅基,搅基手段我看一眼都脸红滚地唧唧叫,然而一切又都是说得通的,我可以尽情的萌而不用分化出一个理智的自己在一旁冷冷鄙视萌的自己。

ps:我最喜欢的CP是小茶杯和亚裔法医姐姐。以前看过吉永史谈“yaoi”:两个人命运交织,但始终不涉及性关系。yaoi最初是专门用于少年漫画里的男性角色,用来形容少女读者们对所谓兄弟情更深一层的感受。但时至今日,少女们都很污了。感情好的两个男的怎么会没有性关系呢呵呵。所以,至少对我来说吧,没有性关系的男女角色更加像一股清流,滋润那污浊的心田。法医队伍里除了姐姐是清一色的男性,且清一色的心怀偏见,将茶杯视为疯子。对比之下姐姐对茶杯的疼爱/信任,真是温暖如猫咪的肚子。

 短评

那些忘不了安东尼霍普金斯的人,你们的人生出了问题啊你们造吗?我还真想不出来除了米克尔森这个嘴巴上长着骂人尖儿的气质男,还有谁能演出汉老师那邪乎又优美的劲儿!

6分钟前
  • Eudemonia
  • 推荐

做为美食节目看看不错 破案什么的就算了吧

9分钟前
  • Y
  • 还行

那个鸟人总在心情愉快的做菜。。。「一句话概括整季剧情」

11分钟前
  • ⸜(●˙▾˙●)⸝🎈
  • 推荐

单是画面就可以打五星了。优点不须多说。

15分钟前
  • 壁花少年柯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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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丹西真的是个好演员啊,居然用演技凭空实现了“一个茶杯放到桌子边缘还要悬空一半颤颤巍巍就是不掉下去”这种逼死强迫症的脑补画面。再给你加一星!

17分钟前
  • 黄青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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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美国,味道十足!

22分钟前
  • mad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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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 第一集惊艳,音乐摄影的各种好其他人都提过了,希望这个剧不要搞成单元剧,但目前看预告不会是。Dancy的美式英语有时会露馅,可我喜欢他的颜(・∀・);Mikkelsen有北欧演员特有的冷,perfect fit for this role。都是好演员,两个外国人挑大梁的美剧我还是很喜闻乐见的!

27分钟前
  • Angelabå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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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Jack这种boss小茶杯算你倒一辈子血霉 万年加班 课堂上说叫走就叫走 出了事也不罩着 功劳都是他的黑锅全是你的 亲友团一个个智商不足干着急 Ab妹子全程拖时间 医生你这渣攻!!

30分钟前
  • [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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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病和精神病之间的较量 追 追 追!!!!必须追剧

35分钟前
  • 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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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都在不停地发Hannigram的牢饭……怎能不张嘴吃安利!

40分钟前
  • 罐儿图样图森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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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s在第一集播了一半才tm出来。。。谁要看神经病男猪啊啊啊啊啊啊!广大观众纷纷表示要看mads好么!!话说编剧一定是港片迷,这片整个就是一《神探》 加《潜罪犯》好么。。被本剧惊艳到尿流满面的麻烦别媚外了,还是回过头看一下港灿们拍的片吧。。

44分钟前
  • 瓦达西瓦又又又桑只爱这巧克力
  • 较差

导演野心不小。片子大部分时间都在摄影和构图上跑酷。如果你不是很喜欢这种类型,你可能看了15分钟就关了。莱克特的出场也颇为考究,一如他第一集竟然换了4套衣服。丹麦首席男星的英语还是这么差啊,头发也很油。扣一星是因为实验性质太强了。

49分钟前
  • Earl Mi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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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TM拍的什么东西,40分钟不超过5分钟是在好好叙事,其他都是在放BGM玩构图

54分钟前
  • rivo_boondock
  • 还行

我要去SY围观下有没有文了......................

56分钟前
  • ▲L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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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角挺好的,看人的眼神跟看着“盘子里的食物”似的。

58分钟前
  • 我说苏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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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想起犯罪学老师经常给我们说:现实中没有那么多高智商犯罪人的,大家可以洗洗睡了。

1小时前
  • Kreuz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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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期望值太高了,感觉这风格很神棍啊….精神严重不稳定版Sherlock和criminal mastermind Moriarty版Hannibal/Watson(误)医生的既视感...一个sociopath遇见一个psychopath,结局必然是相爱相杀...呃,Hugh跟他家Claire Danes最近都在演精神病...真是喜闻乐见啊!【剧情好无趣,已弃,都是NBC的错...

1小时前
  • 弥呀
  • 还行

听到哥登堡变奏曲时瞬间燃了!扣一颗星为新拔叔没有爵士那fancy的口音和迷人的声音…

1小时前
  • he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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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变态杀人花样做卖点的剧始终觉得有点不厚道,可悲的是口味越来越重的观众们很大一部分是媒体培养的,Mads撑死只能是个衣冠禽兽,绝对不是恶魔汉尼拔

1小时前
  • 兮称
  • 较差

以后还怎么说“在家呆得都快长蘑菇了”啊!!!!!( ⊙ o ⊙ )!

1小时前
  • 福尔馒斯
  • 力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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