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我们还未入住遥望酒店,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个著名的场面:汹涌的鲜血从巨大的红色电梯口喷发出来,淹没了整个厅堂,将整个镜头染成大红色。
那么问题只有一个,我们为什么爱那座房子?自从库布里克的《闪灵》(The Shining, 1980)诞生以来,围绕着杰克·尼科尔森饰演的杰克·托伦斯的最终结局一直有很多疑问,究竟是纯粹精神分析式的人心崩溃,还是遥望酒店这个房子在作鬼?换句话说,这部电影的主角究竟是尼科尔森,还是酒店本身?抱歉史蒂芬·金,我只能仅仅谈论这部电影,现在就让我们开始吧,直到永远。
在我的心目中《闪灵》可能是库布里克在纯粹电影领域上最伟大的成就,如果不把《2001》宏大而富有哲思的命题计算在内的话,《闪灵》作为一场影像的体验,排在他电影的第一名。《大开眼戒》也非常伟大,但这部恐怖片更加直接的渗透到观众的魂魄中。这天晚上,我在Metrograph观看它的35毫米版本,虽然播放的并非库布里克更加满意的116分钟版,而是148分钟的美版,这个版本填充进了更多家庭关系间的复杂性,而因此对整体节奏而言有一定损失,但我依旧看的无比尽兴。神奇的事发生在剧场外,当我看完电影像往常一样走到附近的地铁站,瞬间我眼前的世界竟然变成了库布里克式的“单点透视”,于是,我呆呆地站在那里注视着,盯着这一由电影的视觉暂留导致的幻觉。
《闪灵》究竟有何魔力?关于库布里克有很多老生常谈的言论,比如说他如何完美主义,再如他的单点透视构图如何精准,或者他在本片中对斯坦尼康革命性的使用等等。人们用这些技术上的机械上的言论去支持着其作品的天才,确实,我们不能否认它们。但不如从其根源的角度去问,为什么库布里克要设计这些镜头运动,他拍摄时的完美主义究竟源自何种执念?我想,在库布里克极端控制狂的表面底下,真正值得我们赞叹的,其实是未知,是其拍摄时无与伦比的好奇心。请看,即便摄影机面对的是已经设计到完美境界的场景,即便它的运动由精确到每个镜头的工作脚本支撑,库布里克依旧将摄影机处理成了探索未知的东西——丰富的形式运用不仅充当向导,它自己也在探索:什么是神秘?什么是恐惧?而此时我便应回到文章开头所述的,关于影片主角的归属的问题,主角究竟是尼科尔森还是“遥望酒店”?我们为什么会一次又一次地被影片吸引,反复地观看它呢?
我想明确一个事实:正如我们一样,摄影机也爱着这个房子,正如杰克对儿子所说的那句可怖的台词那样,“我希望我们能永远呆着这里。” 在片中,杰克反复地在打字机上敲打着“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这句话,而摄影机呢,它不厌其烦地运用着轨道和斯坦尼康,从酒店的这个走廊慢慢滑到另一个走廊,或是长时间地注视着一个通道的尽头(单点透视),或者借着墙壁和片场的界线,慢慢地为观众揭露一个新的空间。还有更多的技巧:他的缓慢缩放、他的快速缩放(Redrum!镜头瞬间从中远景拉近到大特写)、他的垂直仰视(杰克疯狂捶门一幕,看过本片花絮的影迷应当记得库布里克是如何亲自拿着取景器躺在门前,发现了这个镜头的他开心得像个孩子)...... 还记得它以一堆洒落在地上的气球为引子,用一个完美的平移,为观众揭露那场20年代风格的舞会。我想令《2001》和《闪灵》如此伟大的一个特点正是因为如此,库布里克为这两部电影搭建了影史上少见的复杂场景,《2001》繁复前卫的太空舱不必多说,而《闪灵》对其事件发生地的热爱虽然提及量不如前者,但也同样伟大,摄影机乐在其中地捕捉着,观察着。
《2001》和《闪灵》,极少有那么几部电影,虽然里面只有少数几位演员,但他们却在全片中都独自占据在一个如此巨大而复杂的独立空间中,这不仅是故事的出发点,更是一次和地点本身的亲密接触,在一瞬间,我们如主角一样和酒店建立起了更加私人的联系。在这方面,《闪灵》比《2001》更加极端,在影片中除了酒店,我们还见过的内景可能只有杰克和温迪平时的家,以及厨子迪克的家,这些场景虽然也一如既往地有着库布里克式的精致,却从来无法像酒店一样令我们有如此强烈的感受,是链接剧情的过客式角色。
在影片开场不久后,主角一行人到达酒店,此时人员并没有彻底搬离,相反,这里还挺热闹的呢,于是我们来到大厅、厨房、走廊等地方参观,一切正常,库布里克非常执着地让角色们走遍了所有他们该去的地方,而只有最终的迷宫则得由角色自行发现。最终,我想它强调了人去楼空所带来的强烈反差的神秘,当你抽空了一个空间中一样常见的东西——来来往往的人们、酒保、服务生,剩下的空间突然变得难以定义。然而经过了之前的一场场戏,整座房子的结构已经像被3D建模似的印在了我们脑海中。嘿,谁不会记住那个堆满了所有你爱吃的食物的储藏室呢?迪克对丹尼这么说,他滔滔不绝叫出了所有肉类和方便罐头的名字,而电影也对我们这么说:它会回来的,正如某个镜头中,背景的一把菜刀正对着前景中的丹尼,而在100分钟后,它会变成温迪的武器。
而在这之后,“遥望”酒店就只剩下主角们了,但其为酒店本身的经济职能消失了,它与世隔绝了,而入住的却是一位“作家”,更何况他写作的内容,以及他家人对其写作的认知,在片中是从来没有任何正面的表达的(自然除了最后的揭露),换句话说,杰克所谓作家的身份,完全是子虚乌有的幌子。杰克·托伦斯在入住酒店的那一刻便已经被化解为一位虚无的,没有目的的行尸走肉,空旷华丽的大厅内响亮的打字机一遍遍地打出那句著名的台词的回音,是他唯一的存在假象;而温迪一如往常地做着一位程式化的普通家庭主妇的工作,住在酒店或者自己的家里似乎没有任何区别;现在,全场的焦点便在丹尼身上了。
正如你所见,温迪和杰克在一开始的活动范围实在非常有限,前者来往于厨房、大厅、卧室之间;杰克在发疯之前除了在卧室睡觉便是在大厅打字;而丹尼呢?即便我们被告知他有所谓“闪灵”的超能力,但就算没有这个认知,观众都不会怀疑他才会是我们真正的向导,正如他的“闪灵”能力一样,他无处不在,他是这座美丽屋子的真正向导。片中有很多斯坦尼康的运镜(这项技术的发明人Garret Brown亲自拍摄了这些片段,你简直能看到镜头背后的他喜出望外的样子),而很多时候,这个突然自由了的摄影机选择了孩子的视角,孩子的身高,以及孩子的好奇心。
我们跟着丹尼骑着他的脚踏车逛了一圈酒店,第一次我们逛了一楼,从厨房左拐到大厅再拐回厨房,注意丹尼车轮在木质地板与地毯之间不断来回形成的声音节奏,“哥啦啦啦东——”(这部电影的声音真美妙,除了潘德列茨基、温迪·卡洛等人的前卫音乐作品外,酒店广大空间生成的空旷回音令恐惧再上一层楼,在此请听一下迪克与丹尼讨论“闪灵”的那5分钟,没有配乐,只有一句句的台词在那种空旷中渗透出神秘);第二次我们跟着丹尼逛了一圈二楼,最终摄影机跟着他来到了那个著名的237号房间,我不必再在这里多写当杰克走入那个房间时那个镜头的美妙与恐惧。有意思的是,在丹尼试图打开房间门失败,回到脚踏车上继续前行时,摄影机留在了门旁边,不再继续跟随,而是向躲起来似的看着他离开。摄影机是否也为这个未知空间而着迷?答案看来是显而易见的。
摄影机爱着这座屋子的终极印证或许是影片的最后一个镜头,而它事实上已经在电影中被反复铺陈。全片中当我们游走在酒店中,我们总能看到这些挂在墙上的黑白相片,它们整整齐齐地一排排挂在那里。当影片看似终结于杰克的死亡——一副静像式的,完全戏剧化的影像,杰克的冰冻让他在这座死寂的迷宫中化为静止,而此时电影想起了什么,于是我们被切回到酒店,1920年代的音乐播放着,镜头缓慢地接近照片墙,对准那个位居中央,微笑着的杰克。电影不愿意在杰克之死时便抱憾结束,它必须终结于酒店,或亦是要永远地呆在那里,这座让它流连忘返的恐怖仙境。
《头号玩家》对“闪灵”的完美致敬,让库布里克的这部经典恐怖片再次成为热点。看过的人去重温,没看过的去翻资源。
原小说作者史蒂芬.金被称为“恐怖小说之王”,更官方的美誉则是“现代恐怖小说大师”。他个人有个愿望,就是“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就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
《闪灵》是史蒂芬.金1977年创作的恐怖小说,后来被库布里克改编成电影,于1980年上映后引发轰动,至今仍是好莱坞历史上最经典的惊悚片之一。
但是史蒂芬.金本人对于电影版并不满意,这一点在《头号玩家》中也有提及。
电影版中,库布里克对原小说中的诸多细节都没有呈现,如此“省略”的结果,反而造成了很好的悬念,引发观众的推测猜度。而网友推测出的那些细节,其实在小说中都有交代,所以,只要你看过原小说,电影版中的疑点就不会存在。
本文中,我就将电影和小说中的情节做一下对比。
其实用今天的视角来看《闪灵》,不论是原小说还是电影都并不“震撼”。小说的剧情设定,其实就是“一个生活困顿的男人带着老婆孩子,为了谋生屈就到一家饭店做了看护人,结果被这家鬼店里的恶灵蛊惑并干掉的”套路故事。
电影则节奏缓慢,虽然也有多处视觉类恐怖场景,但更多的还是心理惊悚。
我们知道,电影中杰克“发疯”,是因为他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但是片中对于这一点铺垫不足、交代潦草,以至于很多看过电影的人都会觉得杰克“很脆弱”,“疯”得有点不可理喻。
小说中,史蒂芬.金用占据全文一半以上的篇幅把杰克的“压力”呈现出来。
初次面谈时,厄尔曼给予杰克的负面感觉,一直是杰克心里的刺,之后更催生了他的报复情绪。
杰克原来是中学教师,同时还是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到饭店却只能做一个维护工、看守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耻辱。
电影中的远望饭店富丽堂皇,无论是外在还是内部都非常“高大上”。关于杰克的工作内容,影片也是一带而过,只说他需要维护锅炉。
而小说中,则非常细致地描写了杰克主要的工作环境和他要维护的对象。
锅炉房是一个布满蜘蛛网和乱七八糟管子的地下室,闷热、阴暗、潮湿,处处都让人非常不适。
那台锅炉更是超龄服役,厄尔曼形容其为“患了癌症的老娼妇”,稍有疏忽“她”就可能成为毁掉整个饭店的炸弹。
可以想见,杰克每天都要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心理上会有怎样的逆反、不适。更何况,他还要承担维修屋顶、修剪树篱等等琐碎工作。
电影中,不仅没有交待这些,杰克更无所事事像在度假一般,连锅炉检视的工作都是温蒂在做。
书中,杰克有一个问题重重的原生家庭。父亲不仅酗酒,还有严重的家暴倾向,曾在饭桌上暴打妻子致其重伤。
童年的不温柔不美好深植入杰克的内心,他忘不了自己的酒鬼父亲,也恐惧成为父亲那样。但人往往越恐惧什么,越会靠近恐惧源。
成年后的杰克,一样染上了酗酒恶习不可自控。
原小说中,杰克酒后扭断丹尼手臂只是原因之一。
他曾与酒友醉后驾车,途中撞到一辆自行车,虽然不曾发现尸体,事后也没有被警察追责,但“撞死人”这个可能发生的事件,已然成为杰克的噩梦。
之后,他用五个月的时间戒了酒,并保持十多个月滴酒未沾。可是,酒一直都是他的渴望,“能喝一杯就好了”、“这个时候有杯酒就好了”的念头,几乎随时会浮上他的心头。
因为不能喝酒,杰克经常十分焦虑,下意识的动作就是不断搓嘴唇。在压力巨大的时候,搓出血来而不自知。
另外,杰克本身也确实有暴力因子,他丢掉之前的那份教师工作,就是因为将一个学生打成重伤。在不暴力的时候,他是很多人眼中的好人,但是一旦暴力起来,就会变成完全不同的人。
因为杰克酗酒、弄伤丹尼,温蒂曾经有过跟他离婚的念头。
在温蒂说要跟杰克好好谈一谈时,杰克请求“一个星期后再说可以吗”?
这一个星期里,杰克努力改变自己,让温蒂暂时放弃了这个决定。
但是,温蒂会走,这个家会散,造成了杰克极大的心理压力。
在之后的剧情发展中,杰克觉得自己为这个家改变、牺牲很多,而温蒂却不理解、不珍惜,这个念头成为他心中的导火索。
小说中,杰克在饭店中不慎再次让丹尼受到了伤害。他用“灭虫弹”剿灭了一个黄蜂巢,当作球送给丹尼玩。巢里活着的黄蜂在晚上攻击了丹尼,医生从丹尼的手上数出了十几个毒针眼。
这次的事,让温蒂十分不满,被压下的夫妻矛盾再次爆发。温蒂要求带丹尼离开酒店,杰克认为温蒂不理解自己的工作,故意要让他失信于帮他介绍工作的朋友。
甚至,杰克认为温蒂不再爱他、要毁掉他。
杰克是有“闪灵”的,当他的负面情绪开始滋生时,就被酒店的恶灵趁虚而入,由此“见鬼”。
在书中,明明白白交代远望饭店是一个恶灵云集的“鬼店”!
虽然杰克对于这份看护人、维修工的工作十分不满,但这却是他最后的机会。如果失去这份工作,全部家当只剩下60美元的杰克,就将无处容身,需要靠救济养家糊口。
对于自尊心很强的杰克来说,这是巨大的羞辱。
书中,杰克情绪最大的转折点,是他在锅炉房发现了那本剪报簿。
剪报簿中,是远望饭店过去所有的负面新闻和黑历史。
之前应聘时对于厄尔曼的不满,也在压力的累积下成为催化剂——到远望饭店后所有的不顺利,让杰克想要报复。而远望饭店是“厄尔曼的事业”,他想以酒店的黑幕写一篇小说,让所有人都知道远望饭店的真相。
这个未能实施的计划,让杰克彻底得罪了厄尔曼,也得罪了介绍他来酒店工作的朋友。
杰克放低身段哀求,才勉强保住了这份唯一的工作。
压力巨大的杰克被恶灵趁虚而入,在恶灵的蛊惑下,杰克迷失心智,相信饭店真正需要的人是他,只要留在这里,他就会被重用,不再是一无是处的失败者。
所以,想要离开饭店的温蒂和丹尼,在杰克看来,就成为想毁掉自己前途的绊脚石。只有除掉这两块绊脚石,才能向“饭店”证明他是个人才。
不止是杰克有压力,温蒂和丹尼也都各自有心理问题。
与杰克一样,温蒂的原生家庭同样问题严重。父母离异,母亲在杰克眼中是“地道的泼妇”、“她想吃了你”。
温蒂曾被母亲赶出家,与杰克的恋情也遭到母亲强烈反对。
为此,两个人举行婚礼时只通知了温蒂的父亲。
因为家庭造成的心理阴影,当杰克酗酒、伤到丹尼时,温蒂才会强烈失望,觉得自己嫁错了人,想要结束这段错误的婚姻。
杰克第一次不慎弄伤丹尼后,温蒂潜意识中已经不再相信他。随后的黄蜂事件、丹尼被女僵尸掐伤,都助燃了温蒂的这种情绪。
“托尼”正是在那段时间内首次出现,作为惶恐不安的丹尼的“看不见的朋友”,给予他安慰和陪伴,消除他的不安全感。
他怕父母不能理解他的这种能力,怕别人用异样的眼光将他当作“神经病”,怕被穿白大褂的人带走关到“疗养院”。
不过,书里的丹尼比电影中要强大的多,结尾时甚至靠着自己“击退”了饭店中的恶灵。
迪克很喜欢丹尼,也知道酒店有恶灵,所以从最开始他就非常不愿意让丹尼留在酒店,多次问他“想不想跟我去个暖和的地方”。
在收到丹尼的“脑电波”传讯后,迪克几经周折、费尽艰辛来到远望饭店。
而且书中的他并没有死,成功将母子两个带走。
说完了几个主要人物,我们来说最关键的“闪灵”。
闪灵是什么?
有的人说是第六感,有的人说是遥感能力,都对,却又都不全面。
我看到有人说丹尼的“闪灵”是邪恶的,是他诱导丹尼“弑父”,这点是完全错误的。
丹尼的“灵力”是以一个叫做托尼的男孩形象存在的,这可能是因为他的灵力非常强,所以有了“形象”,就像修仙小说中的“元婴”、“分神”之类的设定。
丹尼的“闪灵”,对于同样有“闪灵”的人甚至可以形成精神攻击和传递。
丹尼的“闪灵”托尼在他进入酒店之前曾多次劝止他,并带他看了许多恐怖画面用来做提示和警告,但丹尼反而因为害怕不再信任托尼。
进入酒店后,托尼不再经常出现,是因为酒店的恶灵在压制他,不让他帮助丹尼。
不止丹尼和杰克有“闪灵”,迪克和温蒂也都有。
黑人迪克的“闪灵”是“橘子味”,每次他闻到橘子味,就可以预知、感知。
杰克和温蒂两个人的“闪灵”则比较简单,不会预知,只有感知,并在感知中看到画面。比如杰克曾看到的女僵尸、酒保、格兰迪还有舞会上的人群。
刚进入酒店时,温蒂就很恐惧酒店的电梯,觉得电梯会吞噬他们、困死他们。
后来,她通过电梯中的面具、彩蛋,确认了酒店中存在恶灵。
书中还有两个有“闪灵”的人,一个是迪克曾经的同事,一个靠着“闪灵”的预知能力偷懒耍滑的女服务员,后来因为看到女僵尸被辞退。
另一个,是迪克驰援路上遇到的司机,他不仅救了险些坠崖的迪克,还给了他很大帮助。
书里这段情节很细致,格兰迪在把门打开前,还用激将法羞辱、否定杰克。迫切想要证明自己的杰克出来后,开始疯狂追杀温蒂母子。
他用球槌将温蒂打成重伤,温蒂为保护丹尼奋勇与他搏斗,将一把尖刀刺入杰克后背。被恶灵附体的杰克背插尖刀继续追杀温蒂,并打伤了赶来的迪克。
“树迷宫”在小说中是不存在的,小说中是“树篱”,修剪成两只狮子、一条狗和一只兔子。
书中,树篱动物在杰克和丹尼面前“活”过一次,狮子甚至抓伤了丹尼的腿。
结局时,狮子曾疯狂攻击前来救援的迪克。迪克付出烧伤一条手臂的代价,才将树篱狮子烧死。
电影的结尾,是温蒂带着丹尼开着雪地车仓皇逃离,杰克冻死在树迷宫中。
小说中,饭店因为锅炉爆炸变成一片废墟,恶灵们也在火焰中消亡。
杰克也不是冻死,而是在追杀丹尼时因为父爱暂时恢复清醒,要“丹尼,快跑,快跑,记住爸爸是多么爱你!”
为此,他被附身的恶灵“转过槌头,将硬槌头对准了它自己的脸。接着,木槌开始起落,摧毁了它身上的最后一点杰克。”
杰克的死,成为温蒂母子最后的“救赎”——他之前买的意外保险因此生效,让温蒂母子有了经济能力安定下来。
小说不像电影版那般隐晦,开场不久就借助沃森的口解释了217房间(电影中是237房间)的来历。
电影中由美女化成的恐怖僵尸老妇,书中交代她本身就是个老贵妇,带着“小奶狗”情人来饭店浪漫,因饮酒和服食大量药物死在浴缸中。
除了女僵尸之外,远望饭店的“恶灵”还有:
不过并没有电影中的双胞胎姐妹。
两个人原本是恋人,但哈里很快就厌倦了罗杰。
为了讨哈里的欢心留住他,罗杰按照哈里说的“如果你能装扮成小狗,就可以继续留下来”,穿上狗装变成了一条“狗”,经常被罗杰和其他人一起戏弄。
它们喜欢带“闪灵”的人,因为这些人的“灵力”可以喂食它们,让它们越来越强大。
虽然史蒂芬.金对于电影版很不满,但库布里克很多地方的处理其实比小说更有味道。
看片时不专心是不好滴!调没音量是不好滴!一边看一边放无敌治愈的歌是不好滴!把画面缩成巴掌大是不好滴!这直接导致我淡然而欢乐的看完了传说中的闪灵……
看到一半就不敢往下看了,不愧为恐怖片NO.1啊啊啊已吓尿~ 结构对称的画面透出冰冷的压抑,加上长期密闭空寂的环境,不疯都难,Shining只是个影子,真正的邪恶来自人的潜意识。
重看@新衡山,四星半;用今日标准衡量,顶多算是惊悚,凌厉剪辑让我又毛骨悚然了一次,特别是murder出现时;古旧旅馆里逝去的平行时空,在村上《列克星敦的幽灵》和海豚宾馆里闻到似曾相识的味道;高潮部分女主偶然瞥见KJ一幕,绝似后来《大开眼戒》,绝赞瞬间!勿究逻辑,神秘才美。
我第一遍看的时候直接睡了,后来看了说明书,人们说它有多屌,有多的经典的手法、技巧,我想大概是吧,于是我第二遍有点懂了,我终于被吓了。。
最近重看,深觉这是一部刻画现代性焦虑的经典,核心就在那句话里“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杰克其实是好人,他太在乎身为男人的责任,太想写出好作品证明自己,最后终于把自己逼疯,举起斧子疯狂砍向家人,因为他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不愿承认自己才华有限,于是他归罪于家人,把老婆孩子当成了负担,认为如果不是要养活他们,承担他们的期待,自己就不用活的这么累。这种压力我也体会过,但到了某个临界点时最终决定放过自己。现代社会给我们太多机会,也同时给了我们越来越沉重的身份的焦虑,很多人如同深陷漩涡无法挣脱,逃到天涯海角都逃不出这期待的诅咒。也许真正的解脱只有回到内心认真问一问自己,这一场人生几十年,到底为何而来,快乐吗?值得吗?真的必须如此吗?
看后对237这个数字有阴影了
有吃有喝有玩五个月还能孤独到要杀人。。大概是因为不能上网吧。。
何为恐惧?失去控制感方为恐怖,无知为其表现形式之一。闪灵中的罪缺少逻辑性,是无缘由的,一切都没得到充足的解释,看着恐怖,也因为自己了解自己也曾有这样的无缘由之事之选择。跟踪镜头伴着诡异音乐不停向前,而观众却不知去向何方也不知会发生什么更不知何时会发生什么,怎能不紧张!好玩的倒是,写影评的人总力图将故事纳入逻辑范围之内,硬说这隐瑜着印第安人等诸缘由,真的吗?为了心安吧!另外,那旅馆空间太大了!!
女主角长得很怪异.男主角演技很牛B,很神经质,让人毛骨悚然.小男孩演得很传神,感觉有点人格分裂.
从此对萝莉,特别是双胞胎萝莉,产生了心理阴影。
欣赏跟拍的几个镜头的感脚,比如danny骑着小车在酒店里穿梭,比如在迷宫里跑,比如一开始的高速公路。其他一般。
说实话我对这部片子基本无感。但这却是一部相当标准的恐怖片,拥有一切恐怖片该有的经典情节、经典镜头、经典人物、经典配乐——但是这一切带给人的整体感却是冗长、沉闷。一个部分过后便知道接之而来的场景。为了那两个漂亮孩子、神秘的洪水、门后的斧子和疯癫狂乱的那个男人的演技.四星之
COVID-19肆虐期间,如果把疑似病例都安排在这个酒店隔离岂不是很酸爽?哈哈。因电影本身闻名遐迩,顶着最恐怖电影的名号,导演也声名显赫,故不少观众慕名而来后发现好像也没有那么可怕。的确跟那些通过一惊一乍来吓人的恐怖片来比,是不会那么害怕,然而库布里克显然追求的是另外一种心理恐惧感,并非单纯的生理刺激,而是通过悬念设置、氛围营造、镜头处理来让你对电影的主题产生更加充分和深入的思考和追究。当然,因文化鸿沟,多数人除了对幽闭恐惧的理解外,对诸如屠杀印第安人、美国西部大开发等历史文化缺乏了解,从而影响了对主题多义性的理解,故本片在国外的口碑更高。电影也留下了很多经典画面,双胞胎萝莉让人不寒而栗,楼道汹涌而出的血水更是被后世致敬多次,典型的如星爷的《功夫》。其实只要有网络和电脑手机,这样的工作真是美滋滋。
DC版。讨论它有多恐怖并不重要,现今最低级的蹦鬼头技法,也能吓倒一片人,但库布里克显然不屑于此道。站在通道口看完了片头字幕和现场观众状态才入座,六百人被吸摄进电影空间的感觉真美妙。一家三口,演员个个出彩,老流氓尼克尔森尤其疯魔。小朋友踩车、237房浴室、雪迷宫等段落都拍得很绝啊
除去镜头配乐不说,这个年纪这个时代看这种片子真是冒火,还拍那么长,烦
要是我住进远望的话,和家人大吃大喝几个月多开心啊。
对不起!真没看明白怎么回事儿!情节拖沓的一塌糊涂,还没觉得开始呢就结束了!黑人叔叔还以为是主角呢,刚赶回宾馆就一斧头被砍死了;小男孩那Tony有啥意思也目懂;还有最后照片的含义更是云里雾里……实在是挑战我的智商,就不多给星了!!
失意的作家,性冷淡的妻子,精分的孩子,这遍再看已不是恐怖片,而是家庭伦理悲剧,《闪灵》的恐怖来自独处封闭环境下心理暗示的恶化,心结的放大,恐惧感的释放,直至最终彻底的崩溃爆发。再次膜拜神级配乐和精准选角!
片子看得我困死了,之后看了几片评论吓得有点睡不着了
标准恐怖片。最喜欢的是Danny 骑着三轮小车、摄影机超低位跟拍的设计,华丽的装饰、车轮滚过木地板的隆隆声以及超低位镜头造成的压抑、不祥的宿命感,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