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桥遗梦国语

爱情片美国1995

主演: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梅丽尔·斯特里普,安妮·科利,维克多·斯勒扎克,吉姆·海尼,莎拉·凯瑟琳·施密特,克里斯托·弗克朗,菲利斯·里昂斯,戴布拉·莫克

导演:克林特·伊斯特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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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14 19:02

详细剧情

  弗朗西斯卡·约翰逊(Meryl Streep 饰)去世了,留下的遗嘱要求孩子们将自己的骨灰撒在罗斯曼桥。困惑的孩子们翻看母亲的遗物,揭开了母亲生前的一段动人感情。 1965年夏季的一天,主妇弗朗西斯卡送走了丈夫理查德(Jim Haynie 饰)和孩子们,独自做着家务。摄影师罗伯特·金凯德(Clint Eastwood 饰)误打误撞来到这里,向她打听罗斯曼桥的所在。她平静的心起了波澜,于是带他来到桥头。当天的工作结束后,他送她一把野花致谢,并接受她的邀请,与她共进晚餐。第二天凌晨他走后,恋恋不舍的她回到罗斯曼桥,将一张字条钉在桥头,邀请他再次共进晚餐。他再次接受了邀请。两人在罗斯曼桥相会,爱情的火焰在两人心中熊熊燃烧。他请求她随他一起远走,但她割舍不下现有的家人和世俗的幸福。他黯然离开。 十多年后,深爱弗朗西斯卡的理查德去世。又过三年,她收到了罗伯特的死讯。他把大部分的东西留给了她,并要求将自己的骨灰撒在罗斯曼桥。

 长篇影评

 1 ) 罗伯特金凯去世后寄给弗朗西斯卡的信

亲爱的弗朗西丝卡:
    希望你一切都好。我不知道你何时能收到此信,总是在我去世以后。我现已六十五岁,我们相逢在十三年前的今日,当我进入你的小巷问路之时。
    我把宝押在这个包裹不会拢乱你的生活上。我实在无法忍受让这些相机躺在相机店的二手货橱窗里,或是转入陌生人之手。等它们到你手里时已是相当破旧了,可是我没有别人可以留交,只好寄给你,让你冒风险,很抱歉。
    从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三年我几乎常年是在大路上。我接受所有我谋求得到的海外派遣,只是为了抵挡给你打电话或来找你的诱惑,而事实上只要我醒着,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在这种诱惑。多少次,我对自己说:“去它的吧,我这就去依阿华温特塞特,不惜一切代价要把弗朗西丝卡带走。”
    可是我记得你的话,我尊重你的感情。也许你是对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从你的小巷开车出来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艰难的事以后也决不会再有。事实上我怀疑有多少男人曾做过这样艰难的事。
    我于一九七五年离开以后的摄影生涯就致力于拍摄我自己挑选的对象,有机会时就在当地或者本地区找点事做,一次只外出几天经济比较困难,不过还过得去,我总是过得去的。
    我的许多作品都是围绕着皮吉特海湾。我喜欢这样。似乎人老了就转向水。
    对了,我现在有一条狗,一条金色的猎狗。我叫它“大路”,它大多数时间都伴我旅行,脑袋伸到窗外,寻找捕捉对象。
    一九七二年我在缅因州阿卡迪亚国家公园的一座峭壁上摔了下来,跌断了踝骨,项链和圆牌一起给跌断了,幸亏是落在近处,我又找到了,请一位珠宝商修复了项链。
    我心已蒙上了灰尘。我想不出来更恰当的说法。在你之前有过几个女人在你之后一个也没有,我并没有要发誓要保持独身,只是不感兴趣。
    我有一次观察过一只加拿大鹅,它的伴侣被猎人杀死了。你知道这种鹅的伴侣是从一而终的。那雄鹅成天围着池塘转,日复一日。我最后一次看见它,它还在寻觅。这一比喻太浅露了,不够文学味儿,可这大致就我的感受。
    在雾蒙蒙的早晨,或是午后太阳在西北方水面上跳动时,我常试图想象你在哪里,在做什么。没什么复杂的事-不外乎到你的园子里去,坐在前廊的秋千上,站在你厨房洗涤池前之类的事。
    我样样都记得:你的气息,你夏天一般的味道,你紧贴我身上的皮肤的手感还有在我爱着你时你说悄悄话的声音。
    罗伯特。潘。华伦用过一句话:“一个似乎为上帝所遗弃的世界。”说得好,很接近我有时的感觉。但我不能总是这样生活。当这些感觉太强烈时,我就给哈里装车,与大路共处几天。
    我不喜欢自怜自艾。我不是这种人。而且大多数时候我不是这种感觉。相反,我有感激之情,因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们本来也可能像一闪而过的两粒宇宙尘埃一样失之交臂。
    上帝,或是宇宙,或是不管叫它什么,总之那平衡与秩序的大系统是不承认地球上的时间的。对宇宙来说,四天与四兆光年没有什么区别。我努力记住这一点。但是我毕竟是一个男人。所有我能记起的一切哲学推理都不能阻止我要你,每天,每时,每刻,在我头脑深处是时间残忍的悲号,那永不能与你相聚的时间。
    我爱你,深深地,全身心地爱你,直到永远。
    最后的牛仔:罗伯特
    又:我去年夏天给哈里装了一个新引擎,它现在挺好。

 2 ) 王小波:奸近杀

《廊桥遗梦》上演之前,有几位编辑朋友要我去看,看完给他们写点小文章。现在电影都演过去了,我还没去看。这倒不是故作清高,主要是因为围绕着《廊桥遗梦》有种争论,使我觉得很烦,结果连片子都懒得看了。有些人说,这部小说在宣扬婚外恋,应该批判。还有人说,这部小说恰恰是否定婚外恋的,所以不该批判。于是,《廊桥遗梦》就和“婚外恋”焊在一起了。我要是看了这部电影,也要对婚外恋作一评判,这是我所讨厌的事情。对于《廊桥遗梦》,我有如下基本判断:第一,这是编出来的故事,不是真的。第二,就算是真的,也是美国人的事,和我们没有关系。有些同志会说,不管和我们有没有关系,反正这电影我们看了,就要有个道德评判。这就叫我想起了近二十年前的事:当时巴黎歌剧院来北京演《茶花女》,有些观众说:这个茶花女是个妓女啊!男主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玛格丽特和阿芒,两个凑起来,正好是一对卖淫嫖娼人员!要是小仲马在世,听了这种评价,一定要气疯。法国的歌唱家知道了这种评论,也会说:我们到这里演出,真是干了件傻事。演一场歌剧是很累的,唱来唱去,底下看见了什么?卖淫嫖娼人员!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几年。我总觉得中国的观众应该有点长进——谁知还是没有长进。


  小时候,我有一位小伙伴,见了大公鸡踩蛋,就拣起石头狂追不已,我问他干什么,他说要制止鸡耍流氓。当然,鸡不结婚,搞的全是婚外恋,而且在光天化日之下做事,有伤风化;但鸡毕竟是鸡,它们的行为不足以损害我们——我就是这样劝我的小伙伴。他有另一套说法:虽然它们是鸡,但毕竟是在耍流氓。这位朋友长着鸟形的脸,鼻涕经常流过河,有点缺心眼——当然,不能因为人家缺心眼,就说他讲的话一定不对。不知为什么,傻人道德上的敏感度总是很高,也许这纯属巧合。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在聪明人的范围之内,道德上的敏感度是高些好,还是低些好。


  在道德方面,全然没有灵敏度肯定是不行的,这我也承认。但高到我这位朋友的程度也不行:这会闹到鸡犬不宁。他看到男女接吻就要扔石头,而且扔不准,不知道会打到谁,因此在电影院里成为一种公害。他把石头往银幕上扔,对看电影的人很有点威胁。人家知道他有这种毛病,放电影时不让他进;但是石头还会从墙外飞来。你冲出去抓住他,他就发出一阵傻笑。这个例子说明,太古板的人没法欣赏文艺作品,他能干的事只是扰乱别人……


  我既不赞成婚外恋,也不赞成卖淫嫖娼,但对这种事情的关切程度总该有个限度,不要闹得和七十年代初抓阶级斗争那样的疯狂。我们国家五千年的文明史,有一条主线,那就是反婚外恋、反通奸,还反对一切男女关系,不管它正当不正当。这是很好的文化传统,但有时也搞得过于疯狂,宋明理学就是例子。理学盛行时,科学不研究、艺术不发展,一门心思都在端正男女关系上,肯定没什么好结果。中国传统的士人,除了有点文化之外,品行和偏僻小山村里二十岁守寡的尖刻老太婆也差不多。我从清朝笔记小说中看到一则纪事,比《廊桥遗梦》短,但也颇有意思。这故事是说,有一位才子,在自己的后花园里散步,走到篱笆边,看到一对蚂蚱在交尾。要是我碰上这种事,连看都不看,因为我小时候见得太多了。但才子很少走出书房,就停下来饶有兴致地观看。忽然从草丛里跳出一个花里胡哨的癞蛤蟆,一口把两个蚂蚱都吃了,才子大惊失色,如梦方醒……这故事到这里就完了。有意思的是作者就此事发了一通感慨,大家可以猜猜他感慨了些什么……


  坦白地说,我看书看到这里,掩卷沉思,想要猜出作者要感慨些啥。我在这方面比较鲁钝,什么都没猜出来。但是从《廊桥遗梦》里看到了婚外恋的同志、觉得它应该批判的同志比我要能,多半会猜到:蚂蚱在搞婚外恋,死了活该。这就和谜底相当接近了。作者的感慨是:“奸近杀”啊。由此可以重新解释这个故事:这两只蚂蚱在篱笆底下偷情,是两个堕落分子。而那只黄里透绿,肥硕无比的癞蛤蟆,却是个道德上的义士,看到这桩奸情,就跳过来给他们一点惩诫——把他们吃了。寓意是好的,但有点太过离奇:癞蛤蟆吃蚂蚱,都扯到男女关系上去,未免有点牵强。我总怀疑那只蛤蟆真有这么高尚。它顶多会想:今天真得蜜,一嘴就吃到了两个蚂蚱!至于看到人家交尾,就义愤填膺,扑过去给以惩诫——它不会这么没气量。这是因为,蚂蚱不交尾,就没有小蚂蚱;没有小蚂蚱,癞蛤蟆就会饿死。

 3 ) the whole life and the rest

我喜欢的女电影明星多半是那种一眼看去就风情万种的人,有丰润的嘴唇,优美的颈部曲线,或者流畅丰盈的身体。我一直觉得Meryl缺少最致命的吸引力,直到今天老师在课上放廊桥遗梦。她留给我的印象简单说来是老,有些臃肿,看起来不那么讨喜,但存在感大的惊人。那时她年轻许多,皮肤红润,虽说腰肢不细,但臀部浑圆饱满,还带着习惯性的小动作,看起来像朵洁净的乡村野花。有些女人,你看着她就能感觉到微风,赤脚走路,都让人觉得情欲浓浓。Clint是多情的男人,他能用画面把男人和女人表现的同样性感。偷窥的视角,浴帘里透露出的结实裸背,拿烟的手不经意碰触到女人的小腿,以及躺在浴缸里沉思的样子,都让人深切的觉得,情欲和爱情果真是两回事,一个发生于电光火石之间,一个则需要长长久久。

其实对爱定义是很难的,我一直认为,爱一个人就代表愿意与其厮守,即使是在最平淡无聊的日子里,你还能靠着身体里那份无法磨灭的需要感,而毫无知觉的耗掉大部分平淡无聊的时光。但或许任何东西都不能脱离激流,不能安然于一种顺势的流淌。一个女人,精心打扮举止得体时是没有激情的,只有当她穿着最柔软合身的衣服,不浓妆艳抹,抽着烟喝着酒,放下挽起来的长发,随着音乐摆动时,才施放的出那藏在身体里的本能。这世界上就是会有那么一个人,让你无法抵挡,收不住自己的目光,想要近一点,再一点,让刚刚留过他身体上的水,再在自己身上流淌一遍。弗朗西斯卡躺在浴缸里想,这是他带给她的,她从来没有过的感触。

一个被囚困在乡间的女人,若是有一颗闭塞安乐无知的心,就是幸福。可若是带着对生活无止境的新鲜幻想和对生命激情的渴望,就会是不幸的。因为在那里,举止粗俗身体健硕才称得上得体,她要抛弃的不单单是幽雅,还有那份能在烛光映衬下微笑注视的幻觉。记得以前看绝代宠妓,母亲把女儿推到图书室时,女孩说,我不该来这的。母亲说,淑女是不应该来这,但是宠妓,都是饱读诗书的女人。当时根本理解不了,只觉得那是对妇女根深蒂固的蔑视,或者说,一种讽刺。但如今看来,所谓生存之道,不无它的道理。有时候我会去想,为什么生活老是会设计一个又一个难以抉择的困境,让人在其中挣扎取舍。或许意义相对的词语终究不能共存,所有人面临其实都是同样一个问题,这个和那个,你究竟选哪一个。

夜里,弗朗西斯卡坐在门廊摇椅上阅读叶芝的诗集,她仿佛听到什么声音,便站起来。习习的风吹过来,她解开睡袍,面对无尽的黑夜,让风侵略自己赤裸的身体。轻薄的棉布在她身后被吹的鼓胀起来,涌动着。她仿佛飞起来了。那个时候,她或许就知道自己日后要面对一场大雨里的诀别,剩下无尽难耐的岁月,以及最终沉睡在廊桥边的决定。可总会有一个时刻,似乎什么都是可以抛弃的,只需要,这晚风的惬意。

雨里面的那个人,让我哭到无法控制。

for a moment, I didn't know where I was, and for a slip second the thought cross my mind that he really didn't want me , and it was easy to walk away.

I was wrong to stay but I can't go. Let me tell you again why I can't go.

Tell me again why I should go.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but only once in a lifetime.

 4 ) 我们不能拒绝一朵昙花的意外开放

博尔赫斯把故事分为四大类:二个人的爱情故事,三个人的爱情故事,争权夺利的故事,还有,一个人旅行的故事。

    这种分法,真是很有意思。我好像看见这位盲眼的老人,举起裁纸刀捅破了纸张,把生活也切成了四牙。生活和故事,又有什么区别呢,分分秒秒流逝的时间,都流向未知的情节。就未知而言,我以为应该首推一个人的旅行。爱情,争斗,二人也罢,三人也罢,一群人也罢,别说看大街上的夫妻吵架,报纸上的奸杀﹑情杀,生活中的副科长陷害科长,就是看电视剧你也看腻了,古人﹑今人全都一个样,俗套得很。一个人上路就单纯了,带着包裹和车票,想去哪儿去哪儿,多好。满眼都是陌生的风景,和陌生的人,你不用理睬谁,应酬谁,想做什么做什么,一个人只有在旅途中,他才成为他自己。

然而,事情的真相也许是恰恰相反的,几乎每一个单身的旅行者,都渴望有什么事情发生在旅途中。没有事情,哪有故事呢?事情就是奇遇,奇遇中的奇遇,大概就是艳遇吧。生活在别处,走向别处,就是走向一种未知的新生活。有一次我偶到外地开会,见到一位走南闯北的老兄,饭桌子上神侃海侃,全是他旅途中的奇遇和艳遇,把满桌子的人,听得一愣二愣,满眼都写着两个字,是嫉妒。这位老兄面色黧黑,嗓音沙哑,流露出淡淡的倦怠,据说正属于那种“杀手级”的家伙,他的故事,散播在一个个车站﹑码头﹑航空港。看见一个让他动心的伊人,或者是伊人的背影,三言两语的答话,就造成一次戏剧性的邂逅,就像夜雨润物,瓜熟蒂落。而后各奔前程,邂逅的艳遇,成为收藏的记忆。同饭桌的一位男人问他,你不怕留下什么麻烦吗?他很酷地一笑,说,天空中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经飞过。另一位女性听了,叹息一声,说,唉,我都要晕了。

他最难忘的一件往事,发生在峨眉山的九老洞前。那天是春天,那时是傍晚,天突然暗了,还下起了微雨,他冷得发抖,跑进洞口去躲避。然而,那儿早已经有了另一个人。当然,那是一个女人了,不然,艳遇如何是艳遇?然而不然,这一回不是艳遇了。那个女人正在感冒发烧,全身滚烫,却冷得牙齿打架。她说和自己的同伴走失了,山高路远坑深,喊天天不灵,喊地地不应,她觉得自己只有等死了。他以旅行家的镇静,安抚着她,也拥抱着她。她太需要安抚了,也太需要温暖了。他和她相拥相偎,给她讲了很多化险为夷的故事,当然,都是他的故事。他随身带着一套心爱的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当然,也可能只是这漫长小说中的某一本。他把书页撕下来,一页页地烧了。火苗跳跃着,如同一根根敏感而滚烫的指头,带给他们温暖,也苏醒了他的欲望。但是,他什么都没有做。当书烧完的时候,救援队循着火光赶来了。就是这样,他在饭桌上喝干最后一杯酒,他说,我自己都感动得要哭了。

大家都沉默了。后来大家都在说,什么都叫你遇上了,我们怎么都没有戏?他疲倦地笑着,什么都不说。他送给我一个软盘,说所有的记忆都藏在里边呢。

后来,我在家里打开软盘,上面却只有一句话:“一切都是梦想,因为旅途总是孤单的。”

在哑然失笑之后,我们都很容易把这软盘扔到一边去。然而,扔不下的,却依然是梦想,梦想在我们未知的旅途中,有一次铭心刻骨的邂逅。因为我们必须要经历一次邂逅,才能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惊喜,什么是真正的悲伤。就像一棵树,它必须凿下一道斧头的印痕,才会变得结实、高大,才能散发出内部的气味,那种让人难过的芬芳。在梦想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小说家;而真正的小说家,是把我们的梦想当作潜在的素材,用来编造浪漫、唏嘘的邂逅。

 
                    二

 
邂逅的爱情故事,这二十年最畅销的,莫过于罗伯特·沃勒的《廊桥遗梦》了。 2003年10月8日早晨,秋光正好,爱荷华州一间农场的木屋起了火,弄得全世界媒体都在忙乱中作了报道,这让成千上万的《廊桥》迷都把心紧了一紧,因为同名电影正是在这间房屋中拍摄的。电影公映后,这屋子被美称为“弗朗西丝卡木屋”,和爱州的多处廊桥一起,都成了旅游者的必经地。由此可见,这部小说的影响究竟有多大。

我是去年底才在小摊上买到《廊桥遗梦》的,距第一波“廊桥热”已过去十年了。当初为什么没读的原因,现在已忘了,大概是有点莫名的醋意和排斥吧。那天把书捏在手里,感觉是极薄的一小册,加上序言也才八万字,简直不敢相信它在读者心中折腾过那么大波澜。也许在这个缺乏浪漫的年代,浪漫正是它走红的通行证。浪漫的爱情,总是意味着旅途与邂逅,而《廊桥遗梦》就是一个远游天下的男人和一个居家主妇的故事,包含了浪漫所需的所有重要的元素。在读小说前,我是看过电影的,不喜欢伊斯特伍德扮演的金凯,夸张的沧桑和深沉,有一些做秀,却喜欢他的小卡车,车比人酷,有点呆笨、破旧,却自有翻山越岭的气派。有一阵,我特别想弄到这样一台车,四方去走走。弗朗西丝卡是梅丽尔·斯特里普饰演的,我喜欢她所有的角色,这片子当然不例外,有北美内陆妇女的朴素、憔悴和美丽,却藏着一颗意大利少女不甘寂寞的拉丁心。她在与金凯的邂逅中欢喜时,我也在笑;当她为短暂的聚散而哭泣时,我也在难受。这其实是一个挺俗套的故事,而我不是一个很有心肺的人,却还是被它打动了。一种讲故事的方式之所以成俗套,并能一直讲下去,不能不承认,俗套其实是非常有力量:因为我们都是俗世中的人。

当然,因为是俗套的故事,当金凯开车向弗朗西丝卡的木屋驶去时,我们已经知道结果了,那就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邂逅的故事,都是以相见恨晚开始,以天各一方结束。感人至深的,是那些精微的细节,一瞥、一笑、一个小动作,让弗朗西丝卡发木的内心和身体,都重新敏感起来,有气力、有激情,会发嗲。在为金凯带路去廊桥的路上,她说“向右转”,这给了她一个看一眼他侧面的机会。他替她点烟的一刹那,她的手碰了他的手,感觉到他手的温暖和手背上细小的汗毛。她还观察到,他的左腕戴着一只外表很复杂的手表,右腕戴着一只花纹细致的银手镯,而且她在想,这银手镯该用擦银粉好好上上光了。但她随即责备自己,这种鸡毛蒜皮的小镇习气,正是自己多年来在反抗的啊。她不知道,她正一点点从农夫之妻,被唤醒,回到当初那个学习比较文学的大学生。抽着烟,她向这个陌生的男人承认,“这不是我少女时梦想的地方。”少女时梦想的地方在哪里?只有少女成了脸上有风霜的妇人才能弄清楚,那地方其实不是一个地方,而是一个人,就如坐在弗朗西丝卡·约翰逊对面的流浪摄影师,罗伯特·金凯。天可怜见,她终于在凋零之前,见到了这个人。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几天,除去相识,试探,接近,两情相悦的时间其实就更短。然而,这已经够回忆一辈子了,弗朗西丝卡没想到自己枯萎的身子还那么感性,储存着激情。他要带她走,去天涯海角;这正是她所向往的,她愿意跟他去任何的地方。然而她不能够去,因为她还有家庭:丈夫和儿女。她丈夫是一个好男人,憨厚,重实际,不幻想,也不解风情,就象《水浒》里潘金莲的丈夫武大郎、《死水微澜》中邓幺姑的丈夫蔡傻子、《包法利夫人》中爱玛的丈夫查理,然而,她却不是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她有责任感,是朴素、坚韧的草根阶层中的一员,她不能跟他走,她走了会毁了她丈夫。金凯也是一个好男人,他不会胁迫她,而只会尊重她,如她所说,“假如你把我抱起来放进你的卡车,强迫我跟你走,我不会有半句怨言。但是我想你不会这么做。因为你太敏感,太知道我的感情了。”唯其如此,这一场邂逅才不仅仅是一场云雨,癫狂的,邋遢的,汗腻腻,回想起来会反胃。最后分手那场戏,电影比小说更精彩,小说把弗朗西丝卡的悲哀统统写出来,而梅丽尔·斯特里普只用她的眼睛和手,就表达了压抑的千言万语。雾气沉沉,雨水淅沥,金凯的小卡车在十字街头挡在弗朗西丝卡夫妇的车前面,他在最后无声地请求她。她的手放在车门的把手上,拧开了,又拉上……丈夫不停摁响喇叭,声声催促。喇叭尖锐刺耳,像刀子割出疼痛。她只要跨出去,几步之外,就是她自少女起梦想的生活……但她还是把自己留了下来了。当小卡车终于在泥泞中远去,她泪水滚滚而下,而她注定要陪伴一生的丈夫,却憨憨的,浑然不觉。她死的时候六十七岁,在他之后,再没过任何艳遇。他也一样,整个后半生都在怀念她夏天般的气息,没有别的女人。

俗套的爱情故事都有完美的结局。两人私奔,过上童话般的生活,恩爱至死,这是一种俗套,却俗得发腻。《廊桥遗梦》的完美,在于它的无法实现;实现的,是无穷尽的怀念。怀念,成了一个干净得不染尘土的完美的愿望。被这本书打动的人,大多不会相信世间真有这样的男女,但都会认定,这愿望的确是真实不欺的。

 
                       三

  

桥似乎在是邂逅发生最佳的地点。除了麦迪逊县的廊桥,中国西湖的断桥、英国伦敦的滑铁卢桥……都有过让人难忘的故事。桥把两个彼岸世界的沟通,压缩成了狭窄的通道,桥上的道路,就成了一扇更为狭窄的小门。这儿常常车水马龙,行人步履匆匆,头碰头的时候,脸对脸的时候,都是麻木和茫然,目光从对方的肩头滑过去,滑向茫然的深处了,即便有多少的邂逅,也在没有开始的时候就滑走了。真正的邂逅发生在傍晚,或者是雨天,两个世界都平静了,两个人的心情却无端地不安宁了。一般来说,桥上有风,也许还有一点儿雾,他们在桥上走着,或许一个在赶着回家,一个在懒懒地信步,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撞了一下,要在平时,撞了也就撞了,现在却在相互打量;也可能已经擦肩而过,却不期然地相互回了回头……这就是一个邂逅的开始吧,有一些模式化,却正吻合了我们对邂逅的期待。

然而,仅有回头一望是不够的。桥上的邂逅,最经典的也许是《魂断蓝桥》这部片子了,在邂逅的后面,有一只看不见的手,这就是战争。战争是邂逅的粘合剂,把两个陌生男女的命运,猝不及防地粘合在了一起。战争是恐怖的,而战争片却总是制造玫瑰色的梦,虽然结局无一例外是破碎。一个更有趣的现象是,和平年代的战争片比战争年代更风行:人类离不开对战争的观赏,就像离不开世界杯足球的狂欢,离不开对邂逅焦灼的期待。在一部战争电影中,平庸的人生突然被掷上了巅峰;庸庸碌碌的生活,一下子出现了激烈的对抗;时间被打破了,习惯被打破了,每天面面相对的人,竟然彼此生离死别。以战争为背景的邂逅,没有不是光彩逼人的。洛伊上尉在防空洞里对初逢的玛拉小姐说了一句经典的话,“战争让我们面对未知。”玛拉回了一句同样经典的话,“难道和平就不让我们面对未知吗?”这是《魂断蓝桥》中第一次经典的对白,可惜很多人都忘了。很多人记住的,是洛伊在雨中来看望玛拉,因为他忽然忘记了她是什么模样;他还在雨中向她求婚,而她说,“你疯了……”多少男人在为这句话陶醉啊,仿佛玛拉就是对自己说的;也有多少女人在流泪啊,多想自己也有一个好男人,让自己去对他说他疯了。但是这所有美好、浪漫、感伤的故事都结束了,谁都没有想到一切会是这样。就连在理论上知道“未知”的洛伊,也没有能够成为一个“先知”。玛拉失去了洛伊,然后洛伊又重新回来,对于他,只是一个死去活来的奇迹,他可以是什么都没有失去;对于玛拉,失去了洛伊就埋葬了一切,贞操和尊严,希望和未来。后来就是毁灭,毁灭爱情,继而毁灭了生命。她没有责怪谁,她哪知道去责怪谁呢,只能责怪命运,偶然误报的那条消息,还有自己不争气的晕厥。她没有责怪战争,因为影片甚至都没有展现一个战争的画面,只有敌机呼啸而过的声音,给浪漫布下了一道战争的阴影。但是这道阴影实际成了这部影片的主角,因为它操纵了男女主人公的人生。他们原来都是平庸的人物,即便洛伊是贵族子弟,但是英国贵族多如牛毛;就算玛拉是芭蕾舞演员,可她可怜得不能和男人眉目传情。战争来了,其实就是敌机来临的警报,就把两个人萍水相逢在防空洞中。因为有战争在催赶,他们才能跟闪电似地相爱、订婚,并且错过了结婚。战争把你不能得到的,不配得到的,慷慨地给了你,再把它连同你的生命收回去。战争不让人类按常理出牌,不按理性思维,因为一切都是异常的。我们常常听到对异常或者意外的一个最好解释,“哦,亲爱的,这是战争时期……”这句话温和但又蛮横,那么说明一切,而且不容置疑。

“战争”是继“责任”之后,关于邂逅的另一个关键词。责任是自我的牺牲,是放弃伸手可及的爱或梦,把自己留在孤独、寂寞、思念中,让余生长满荒草、开满野花,无法诉说的凄苦,都和泪吞下去。而战争是伴随家国之痛,直截了当的生死之恨,绚丽繁华的生命如樱花突如其来地盛开,而后一阵风过,转瞬就零落成尘,来不及怀念、也没有时间寂寞,因为连肉体都被毁灭得干干净净:当玛拉在滑铁卢桥上一头撞车自尽时,她和罗伊之间两情相悦的时间,也就几天,和弗朗西丝卡与金凯没有两样。小说或电影中的战争把邂逅高度地美丽和残忍了,欢乐与痛苦无限地放大,惊魂一瞥的邂逅带到了我们每一个人的面前,我们每一个人似乎都以为自己可以成为故事的主角,从未实现的激情,让我们为别人的悲欢离合而潸然动容。

 
                     四

 
邂逅似乎总和桥有关,而船是漂泊的桥,因而有很多邂逅也发生在船上。船把许多不相干的人,装在一个小而流动的空间里,从一个码头运载到另一个更远的码头。船的航行是缓慢的,这就决定了船上的邂逅有着水样的缠绵、神秘,甚至不可思议。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失恋的年轻电报员弗洛伦蒂诺·阿里沙乘船去遥远的小镇供职,在漫长而炎热的航程中,他思念着情人,发誓要为她保持童贞。然而,有一天夜晚他上厕所时,却被一个女人鹰爪似的手揪进了一间舱房,脸朝上按倒在床上,随即被夺去了他引以为荣的童身。他没有看清她的长相,也不知道她的年龄,只记住了她喘出的粗气,和一句严厉的话:“现在,您走吧!忘掉它!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这次邂逅是一次性的袭击,它的成功来自连细节都考虑周到的计划。它的神秘之处在于,她要他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而实际的情形是,在性的高潮中,他有了一个难以相信的发现,这个发现连他自己都想拒绝接受,那就是对情人的幻想之爱,可以用现实的情欲来代替。此后,阿里沙在由此到老的岁月里,他一直在捕猎各种各样的女人,用来作为情人的替代品,却终生保持着自由,不结婚,以求在最后的时日迎娶自己梦中的新娘。这条线索构成了整部小说主要的情节,而转折点仅仅是一次突如其来而又转瞬即逝的邂逅,仿佛劫持或者是强奸。加西亚·马尔克斯也许是要告诉我们:人的命运,就是这样被偶然改变的。而邂逅是偶然中的偶然;阿里沙的被袭,则带着恶毒的快感,因为它击中了他隐秘的愿望:闸门打开,他成了一个放纵的浪子。

浦宁也写过一篇跟船有关的邂逅小说,我以为这是他写得最节制的爱情故事,叫做《一束令人头晕目眩的阳光》。准确一点说,邂逅发生在船上,而实现它却是在一家老式的无名旅馆里。旅馆,对于旅行者来说,正是另一种意义上停泊的船。船在伏尔加河上航行,黄昏时靠向一座对他们俩来说都是陌生的小城。他是年轻、健康、挺拔的中尉;而她有丈夫、儿子,现在只身一人,从南方度假回来,黑黝黝的皮肤、薄薄粗麻布衣裙下的身体,都散发着阳光的气味。在这个多情的季节、时辰,他们彼此对对方想入非非。在一阵压抑的激情驱使下,他们下了船,坐着马车,沉默不语地辗过绵软、厚实的尘土,疾驰到了旅馆,进了房间。这一夜销魂荡魄,“在许多岁月之后,他们仍不能忘怀这一时刻,无论是他还是她,在自己的一生中,他们再也没有这种感受了。”然而良宵苦短,转眼就是天亮。她先走了,并要他搭乘下一班船。她没有留下姓名、邮址和任何可能重逢的机会。对这一次邂逅,她的解释是,“这是我一时的迷误……或者正确地说,仿佛有一束强烈的阳光,使我们俩都头晕目眩,心灵陶醉了。”说得很诗意,也就很轻松、很洒脱。

中尉果然也就怀着一种洒脱的心情,把她送到码头、送上了船。他回旅馆的时候,显得毫无牵挂,轻松愉快。然而,一切都已经无可挽回地改变了,这个房间曾经充满了她的举止、声音,而现在被子还乱乱的,但她却将永远不会出现了。想到这一点,他心如死灰。他骂自己真见鬼,无非就是一束把人照得头晕目眩的阳光而已,这算不了什么。为了打发时间,他到城里去转转,集市上装黄瓜的车子,崭新的罐子、钵子,牲口的新粪,还有一串串的吆喝,都让他觉得愚蠢和烦躁。后来,他回到旅馆,喝伏特加、吃腌得淡淡的茴香小黄瓜,告诉自己无限的幸福和巨大的欢乐无所不在。但同时,他却五内俱焚,想着倘若再和她能共度一日,明天就死也是值得。他迅速跑到邮局去给她发报,可他可怜地发现,自己连发向哪儿、发给谁都不知道。他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蹒跚,看到的一切大大小小的东西,都让他联想到永远失去的那个女人。再次躺回到旅馆的床上,泪水不停地滚下。后来他睡着了,醒来时已经夕阳金黄了,而昨晚和今晨的种种悲欢,都宛若十年前的悲欢了。他终于在夜色中上了船,坐在甲板的凉棚下,感觉自己一下子老了十岁。故事到这儿就完了。

他为什么会老了十岁呢?浦宁没有说。大概是年轻的中尉透支了十年之情吧。或者是一日长于十年,他用这一天的时间,看透了需要用十年修炼才能明白的道理。那又是什么道理呢?浦宁依然没有说。我猜测,道理就是邂逅的爱情,完全没有道理可言:无论是弗朗西丝卡和金凯的关乎全部身心,还是阿里沙之于袭击者、中尉之于无名妇人的完全不要心灵,都是致命的一击,让你从此带着一个不能愈合的伤口,变为另外的一个人。

 
                       五

 
讲故事的人,小说家或者电影的编导,都在用千百个方式告诉天下远游客一个共同的结论,在一个经典的邂逅里,同时包括了聚和散。古人说,聚散有时。但真的是有时了,那还说什么邂逅呢?邂逅中包括了聚、散,却是无时,无故,而且无缘。贾宝玉是喜聚不喜散,散了总想方设法还是要聚。而林黛玉是喜散不喜聚,因为聚了总归还是要散。古人又说,世界上没有不散的筵席。贾宝玉是崇尚盛宴的繁华,而林黛玉却一眼看到了繁华后边的清冷。也就是说,邂逅的故事无论怎么讲述,都注定要从喜不自禁,走到低回婉转。邂逅的快乐是出其不意的,因为快,所以很快就失去;而邂逅的怅然是绵绵不绝的,因为始料不及,所以丝丝缕缕。但尽管如此,又有谁愿意拒绝邂逅呢?就像我们不能拒绝一朵昙花的意外开放。

 
           文/何大草

           发表于《江南》2005年5期 

           原名《为天下远游客》

 5 ) 幸福的另一种可能

记得当初《廊桥遗梦》在美国上映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屁孩,当时看国内媒体提及本片时,都是一副生怕被这部“美化婚外恋”的片子误导人民的架势。那时的我从小受类似教育多年,但凡看到文艺作品中有婚外恋情节,无不深深同情被戴帽者,对偷人者深恶痛绝。渐渐地,怀疑开始了,伴随着社会意识的变化,对于婚外恋,我也认识到它没有那么简单,就如今天再看当时由于在媒体的到道德评判下,我简直不屑的《廊桥遗梦》,感觉更是不同寻常。

将《廊桥遗梦》看作一部“美化婚外恋”的电影是粗俗的,将《廊桥遗梦》看作一部“和谐社会,回归家庭”的电影又是肤浅的,它更多表现的是一种抉择,一种个人幸福与道德枷锁下的挣扎。在我渐渐成长的岁月中,我越发感觉,婚姻本质不是为了让人幸福,它的作用是为了维系社会组织,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甚至可以说,它是反人性的。其实,本来社会要协作,一些人性的东西势必要作些控制,所以,婚姻制度以及其配套道德体系来了,我需要它来将一对对男女以法律的名义结合(捆绑)在一起,这样对社会的正常运转是有很大益处的。所以,婚姻并不神圣,如果神圣,干吗要法律认可?搬到一起住不拉到了,那是因为社会的示范,我们都要有个“名份”。好在,现在的婚姻在自由恋爱的基础上,有了更多幸福的可能,但是问题也来了,当两个人踏上婚姻殿堂时,他们常常是处于爱情幸福的阶段,情投意合,甜蜜无比,但是,人总在变化,两人要想保持这样的幸福感,无疑要以一种适宜的节奏变化,这样才能将幸福感保持,我们知道,这样的概率已经开始大大降低。更何况,在任何阶段,总有个社会习惯下的结婚“标准年龄”,比如,当前的中国城市,25到30岁最为普遍,你说怎么就这么巧,偏偏那个能让你终身幸福的,陪着你变化保持幸福的人就在那个年龄段出现?好了,婚姻幸福的概率进一步下降。 看上去,我是个婚姻悲观论着,没错,确实如此,但是悲观并不一定必然是种消极情绪,正是悲观下,我们需要以悲观的心揣度对方,了解对方可能正在变化,去沟通,去了解,去寻找适宜的节奏。在《廊桥遗梦》中,我们看到,女主角弗朗西丝卡回忆到,当初答应丈夫的爱情时,也是一脸幸福,到一个友好的小镇,带着平淡生活的憧憬,却渐渐成为一个为琐事烦恼的家庭主妇,她感到枯燥、无聊、无奈,却无法与丈夫分享,因为这很难说出口,因为婚姻“不是就该这样吗?”,此时的她已经开始变化,而丈夫或许已经有所察觉,但是在婚姻惯性的缘故下,他们只能这样默默的过日子,此时的弗朗西丝卡只待另一种变化的点燃。摄影师罗伯特的出现,与弗朗西丝卡说俗点,就是干材遇上烈火,本来嘛,弗朗西丝卡起初就是被爱情滋润的青春之树,到最后渐渐失去这样的滋润,成为干材,于是,罗伯特来了,他曾经历婚姻的失败,长期四处游走,他见多识广,风趣幽默,他向长期在小镇带着的弗朗西丝卡带来外面世界的精彩,也终于与寂寞的她从投机到暧昧,直到相恋。

我们常常对爱情极力美化,歌颂,但是如果这个爱情有了婚姻外的前提,便改变了态度,哪怕它再真诚,再浓烈,所以,在婚姻上,从精神到肉体,直到整个情感各个阶段分别出轨的人想必不少,但是真正踏出关键一步的人总是很少,以私奔这样绝决的方式踏出的更是艰难。真如弗朗西丝卡所说,哪怕与丈夫没有了感情,但是对善良的丈夫她并不忍心伤害,她更不忍心抛弃自己的孩子,不忍心看着自己的离去,让家人蒙受耻辱。当感性碰上理性,激情碰上道德,痛苦的挣扎总是难免,所以,本片在一种慢慢的节奏、淡淡的情愫下进行到后部,终于开始了充满张力的高潮,走,还是不走,对一个女人,这更加困难,因为在世俗中,出轨的男人或许会受些谴责,但是却常常伴随微妙的其他人的“羡慕”和对其“能耐”的认可,而女人就不同了,往往是彻底的鄙夷,何况小镇已经有一个出轨女人的“示范”。弗朗西丝不愿家人蒙休,不愿孩子们痛苦,她选择留下,哪怕只是一瞬,哪怕片刻她又有所犹豫,但是却已经无法再赶上罗伯特远离的车痕,这痕迹,带走的是她改变生活的一次机会,幸福的一种可能。 弗朗西丝卡的抉择是正确的吗?没有人能回答,或许,哪怕她走出了那一步,哪怕她能令一个浪迹天涯的男人安定,但是正如前面所说的,爱情的捉摸不定注定了两人间幸福感的不确定性,罗伯特展现的未来生活的幸福就如她丈夫曾经令她憧憬的小镇生活一般,令人向往。所以,对于婚姻中的人,对于另一种幸福可能的选择,总是很难简单的评判的,走,或是不走,都可能伤害自己和他人,主流道德观更倾向于让婚姻稳定,所以,在满怀憧憬的新人,走入婚姻殿堂时,切莫将婚姻的种种常规视作理所当然,或许值得保持一份悲观感,但是乐观的应对,对伴侣多些体察,多些沟通,就如弗朗西丝卡的孩子们在母亲死后,了解了母亲当年的痛苦的抉择后,与已经产生缝隙的伴侣开始真诚的沟通,这不算晚,晚的是到了婚姻崩溃的前夕,我们还只是觉得婚姻就该长相撕守,还只是知道怪对方如何没有道德,自怨自艾的人永远很难的到幸福。同时,在婚姻上,当你看到有人做出了“不道德”的选择时,请不要先开始鄙视,可能背后有你不知的故事,况且,你也在变化,或许某天,一个人闯入你的生活,向你提供了幸福的另一种可能,你该如何面对?这永远是个甘苦自知的问题。 欢迎关注公众号:关于电影两三事,ID:aboutfilms

 6 ) 相逢尽在扼腕时

I'llonly say thisonce
I've never said it before
But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justonce in a lifetime
      我有时候一直在想电影与文字的区别,文字的东西真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正是有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然而当哈姆雷特被拍成了电影,定格成了画面,我们就很难在其中融合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想像。文字的感觉是千种百样的,而电影却是唯一的。电影的画面感,细致的表情,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是文字所不能达的。我很少去评论一部电影,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好,词穷到只会说感动。 我不大喜欢把别人的电影品头论足,批评得体无完肤。不管怎么说,导演都是尽力了的。陈凯歌同学敢于撕下自己伪艺术家的面具,敢于把霸王别姬的成就扔到一旁,勇敢的扛起摄像机,搞起特技,对着馒头,拍了无极,光勇气也是值得一赞的。
    而我今天要认真的说一部电影,很抱歉之前说了那么多废话,因为有些窘迫,不知要如何开始,只能东拉西扯了。我总是这样,越是在乎,越是语塞。思思说她在最后雨中两人一前一后两辆汽车里离开的场景里哭得不成人样。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站在漫天大雨里,那样颓然,那样哀伤,湿漉的他似乎随时都可能倒下。他用乞求的眼神望车窗内的她,求她跟他走。她是想的,她是想的,我知她是想的。绿灯亮了很久了,她丈夫不断的按喇叭,有些急躁,为什么前面那辆车还不走。他的眼神在后视镜里深深地望过去,望了很久很久,然后他缓慢地弯下腰,挂上她的链子,缓慢地拉起手刹,发动。她紧抓着车门的手颓然松下。这一切,再也回不去了。

    一开始,我想,男主角太老,女主角不够漂亮,甚至觉得她的连衣裙太土气。我们看惯了俊男美女,看惯了门当户对,看惯了完美结局,习惯了享受视觉,无痛于身心。一开始,我直的没想到,会是那么难过。
    在麦迪逊下,他摘了野花给她,以表谢意。无论什么时候,有风度的男人总是易受欢迎的。没有哪个男人会无缘无故的摘束花给女人,也没有哪个女人会轻易跟陌生男子开玩笑。一切已经开始了,在我们还没准备好的情况下。或许,在车里,在他拿烟的时候,在他的手臂貌似不经意擦过她的腿的时候,这一切,便已经注定好了。
    她再回请他喝茶,他调了她每天早上最爱听的那个台。他们顺其自然的聊天,我忽然在想,我们都需要交流和被理解,她与她丈夫结婚数许年,育有一子一女,却未必有一刻静下来这样谈过心。一个能够看懂你,理解你,不需要费力便能明白你的男人对女人来讲,实在是致命的吸引。
    他在她屋下的水井旁擦身,她在楼上,透过窗帘,看见裸着上身的他。65岁的克林特.伊斯特伍德身材还依稀能见昔日的健硕。她开始感到心绪不安。他帮她做晚饭,他们一起吃晚饭,他开始讲笑话,两个人都很开心。他们散步在月光下,两个人居然都爱叶慈的诗。我以为,志同道合是最重要的前题。可以不要家境,可以不要权势,甚至可以不要物质基础,虽然我认为这也很重要。但是,不能没有,心灵的默契。
    他对她说,法西嘉,我们没做错事,你无事不可对孩子说。这是一个好男人,在最后他埋在她膝头长叹,替她拉下膝头的裙子离开时,我再一次证实了这一点。

    我不知道,这一切,是否成为她在余下的岁月里独自生活的支撑。如果是我,这会是我一生的记忆。她是否在黑夜里想他的样子,想他鄂然把花掉下来的样子,想他与她共舞时的样子。他的气息,他的温暖,他的拥抱,他的背影,他的声音。她有丈夫,有儿女,而他走后,却始终是一个人。心灵的默契是无可替代的,当拥有变成了回忆,当回忆变成了唯一,当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离开时颓然转过身来说,我只说这一次,我以前从未说过,因为这样确定的事情一生中只有一次,世界顿时崩塌。

    他留着她当初送给他的链子,在他逝后再次回到她手里。他为她拍的照片,轻轻地冲他风情万种的笑。他写给她的信,他的相机,她一开始贴在桥上邀他共进晚餐的留言,所有的东西他都留着,留到最后连同骨灰一起寄给了她,包括他一直戴在手上的腕环....是的,他们互相拥有对方的一切,肉体和心灵,还有几十载的回忆,除了那个人。

    我不排斥伦理,也不迷信爱情,世间的事情都是自然的。对错的标准都是历来的统治者为了掩饰自己拿来压制别人的,时间长了,便成了我们思想里根深蒂固的尺度。亦有语评论说廊桥遗梦是为婚外恋找借口,我无意反驳。只是生活太悲苦了,何以不能幸福,何以不能顺其自然的相爱。我只是,只是在他说这样确切的事一生中只有一次时,在他绝望的回过头,用尽最后的力气发动汽车时,在她收到他去逝后给她的遗物时,心涣散,无法自拔。


——《廊桥遗梦》

 短评

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最好的作品之一!!“我不想需要你,因为我注定得不到你”,相爱并不一定要长相厮守,因为明知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却很难

7分钟前
  • Doubleb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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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乎情 止乎礼 很多年后我用这部电影里阐述的这个东方道理来教育了美国人劲松同学 不知道他是否能明白的了

10分钟前
  • Mathil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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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因你而放弃我的孩子与家庭,可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一生的挚爱。我不能得到你,但我一生都在怀念你。

13分钟前
  • 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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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都以为这是跟«魂断蓝桥»一个年代的片,没想到是95年的……

18分钟前
  • 战国客
  • 还行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23分钟前
  • 男娼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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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当年还是初中,看这本书,阅至大雨滂沱的那一幕,泪水便止不住了。电影基本还原了书中的精髓。“我将我的一生都给了家人,我希望将身体留给他”。隐忍的爱情最美丽。

28分钟前
  • LORENZO 洛伦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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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but once in a lifetime.“最纯粹的爱不一定是你的初恋,也不一定是你丈夫,你无论如何压抑,它也不会随时间流逝,只会封锁心中。(也许等不了多久,我会推翻这句话。)

32分钟前
  • 阿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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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很浪漫的故事,如果你只能从这部电影里看到“出轨”和“婚外恋”,这部电影算是白看了。

37分钟前
  • 朝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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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无法结果,花儿才开到胜火红?

40分钟前
  • 理想多钱一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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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上映后,掀起了美国离婚潮

41分钟前
  • 谋杀游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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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卡在卡车里握住车门的那一刻,爱情的意义一下子清晰了。不是个人的欲望主宰着人类的情感,而是责任和隐忍才让真爱凄美动人。

45分钟前
  • Parad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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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每次看都哭得一塌糊涂

47分钟前
  • dum-d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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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也无法做到“遇到美丽的风景就停下来。” 克林特老先生总是可以在电影的尾声紧紧地握住你的心门,让你除了流泪什么都说不出来。其实感动我的并不是这段难得的感情,而是她丈夫对她说的那段朴实的话。“我知道你曾有过梦想,很抱歉我没有帮你实现。我非常爱你。”

48分钟前
  • 高小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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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欲是一个终生话题。四天就是她一生的重量。千万不要与你爱的那个人在一起,这是你的幸运。

51分钟前
  • 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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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白我为什么要摄影。摄影之于我的意义,是使我越来越走向你。这么明确的事,一辈子就一次。

55分钟前
  • 沈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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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60秒的红灯,用多少年去等一个人。

60分钟前
  • 汪拾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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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子看得我痛哭流涕。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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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 “若我走了我的生活会怎样?有谁会看到其中的美好?” 两句话道尽婚外恋,雨中泣别太精彩。

1小时前
  • Lan~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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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爱情的魔力不可抗拒。可是,如果放弃责任,爱情的魔力就会消失,就会蒙上一层阴影”。

1小时前
  • 沉歌
  • 还行

又重看了一遍。《廊桥遗梦》这个译名,还是太过抒情太过明白了些,原名《麦迪逊桥》,一个普通的桥名,无情无感之物,衬托有情有感之人,反而更动人。

1小时前
  • 邓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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