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守墓多久才算够?
当年这部片子火爆的时候,叫好声一片。但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部主题先行、矫揉造作的烂片。好在时间能证明一切,现在还有谁记得这个片子?还有谁?(龇牙)
不慎砸死了人,当然是需要自责一生的大错。而不慎砸死的是大人物,是否就更该加倍忏悔呢?——这种想法本身就把人的生命分出了三六九等,默认某些生命的价值比另一些更高。我可以背负我所应该背负的,我可以忏悔我所应该忏悔的。但是,于生命的本意之外,再强加给我一丝一毫附加的罪责,都是休想。
乔安山曾经和雷锋有那么密切的瓜葛,受到其精神的感召,终身行善,这当然是好事。但行善,不应该被视为赎罪之举。该背负的罪责可以一直背负下去,但做好事,就应该神清气爽的、快快乐乐的、兴高采烈的去做。就应该让大家看到,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就应该让更多的人觉得,助人乃快乐之本。这样才能感召更多的人互相帮助、互相关怀。这才是健康的社会氛围,这才是传说中的和谐社会啊!
因为撞死的是雷锋,所以就被绑上了道德法庭的十字架,终身行善,苦大仇深,不得解脱。我靠,这到底是何居心?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大家,行善是一种惩罚?那大家岂不是避之唯恐不及,还有谁敢去做好事啊?这片子是不是故意跟党和政府对着干啊?
06年感动中国人物,居然漏掉了白芳礼老人,早已引起群情激奋。更为滑稽的是,一个为战友守墓N年的家伙居然入选了感动中国人物。我靠,我倒不想对他这种行为指手画脚。战友之间感情好,相互做点什么也轮不到外人说。就好比一对情侣情比金坚,什么殉情啦上吊啦守寡啦都是自由,甚至还很让人感动。但我实在看不出这种举动有什么可以让中国感动的。号召大家都去殉情?提倡大家都去守墓?这些举动在个人而言是自由,但私情岂可与博爱相提并论?我觉得吧,哪怕去守公厕守上N年,也比守墓对社会贡献大。
乔安山撞死雷锋,结果就此丧失了自由,不得不以行善的方式终身为雷锋守墓,这是悲哀。
而乔安山的守墓之举,居然很大程度上出于他的自觉,这是更大的悲哀。
2 ) 20年了,再看一遍,希望还是那种情怀。
20年后看一遍,对自己还是种升华,习大大领导的政府越来越接底气,学雷锋也是一种情怀。
看到豆瓣政治绑架和道德绑架的评论太多了,忍不住写了个评论。其实不昧心的说,写这么多负面评论的人现时生活中会不会很自私?
有时候真的很讽刺,当学雷锋变成某些人嘲笑讥讽的话柄,其实就是《离开雷锋的日子》里讥讽的老人的家属,得罪了的站长………现在社会也一样,做好事太难了,就像小品的演的一模一样。每个人都变得越来自私,勤劳的中国人也会变得像美国佬一样,苦累活都要雇佣墨西哥、巴西人来干,本地人宁可吃政府低保,也不愿意干活。
雷锋不是虚构的,乔安山也不是虚构的,雷锋和我们一样也是个平常人,但作为一名解放军战士,他确实做得很平常。就像现在部队里的小战士,大部分都热爱帮助,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保家卫国。
虽然是政治需要,也是道德品质,还是大多数人向往的。
大了说,当洪水经过,地震经过时,湖南湖北江西四川的人民最能理解,雷锋还没死,人民子弟兵还在。
小了说,这是人生向上的态度。遇到车祸就躲,遇到小偷不帮忙,遇到色魔没勇气,这也是鲁迅笔下的麻木不仁。连给自己家乡捐款都要思来想去,以害怕捐款被政府挪用为由给开脱。我真不知道这是不是自私。
或许我写这么多,不免还会被很多人不认同,但向上总是好的,世风日下,麻木不仁的社会都不是你我希望的。
3 ) 雷锋不死,雷锋精神永存
怀着对班长的歉意,齐安山继承雷锋遗志,终其一生践行雷锋乐于助人的精神。但善举非但没有得到致谢,反而数次为他招致麻烦。维护群众人人平等地享有权利使自己的职业发展受阻,扶起路旁受伤的老人遭遇家属的恶意讹诈,寻求帮助反复遭遇拒绝,时代更迭,人人独善其身的大环境下,是否应该继续坚持雷锋精神?
然而熬过漫漫长夜,太阳终会升起。伴着朝日金光,戴着红帽的少年风尘赶来。镜头升高,在皑皑白雪中一片刺破寒冷的红色帽子中,韩磊演唱的插曲《对待》徐徐道:“你说我跟不上时代,付出的对待该不该,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不管别人怎么看待。也许你忘了怎么对待,刻骨的对待难以更改,对待生活要用火一般的热情,在对待中寻找答案。面对着火红的对待,我感觉你不曾离开,春天和对待汇成永远的大海,年年月月一代又一代。面对着火红的对待,我感觉你不曾离开,春天和对待汇成永远的大海,年年月月一代又一代。”恒助人者人必助之,精神的传承不会断却。一代人老去,一代人又年轻。
雷锋不死,雷锋精神永存。
4 ) 以前说雷锋,都是好人命短之类的话, 但是可能也是幸存者偏差吧
雷锋的精神是好精神,是道德的最高标准了差不多, 道德模范, 人们只有都这样社会才会进步吧, 但是如果没有公正的审判机关和媒体,还是很难做到的, 毕竟不利己
💁很多东西丢了, 如果没有立即发现, 或者没有东西包裹住, 其实很难找回来的
💁做好事的时候要留下证据, 不然都不敢做好事了,
💁结局还是太戏剧化了, 夸大的成分在
💁其实好人是命短, 因为做的事情多, 主动承担危险更大的事情
💁现在很多人都是不损人但利己了
💁主动帮人做事不求回报的人还是太少了
我其实也是乐意做志愿者的, 只要做的事情是我喜欢的, 并且我在里面也是可以学习到新的东西的, 但也因为志愿者有组织,人多,也是认识人的场合,做起事情来比较有动力
5 ) 离开雷锋的日子
离开雷锋47年了,虽然我只有26岁,但我一直认为,雷锋与我同在。小时候,是听着雷锋的故事,看着雷锋的电影,读着雷锋的日记长大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多么朴实的话语,但是它却是那么的富有哲理。小时候一致认为,要做一个像雷锋那样的人,当不成战士,我也要把自己奉献给社会现代化建设,奉献给祖国。
渐渐长大了,或许有一些无奈了。不明白为什么,拾金不昧的少了,占小便宜的多了;为什么文明让座的少了,占着老幼专座的人多了;为什么为人民服务少了,抱怨社会,要求社会为自己服务的人多了;为什么渐渐的,在不理解为什么的过程中,自己也变成了其中的一员。难道雷锋就真的渐渐的离开了我们了吗?难道我们这个社会就真的不需要这样的“傻子”了吗?
初三的时候,《离开雷锋的日子》上映了,记得很清楚,韩磊唱的主题歌这样说:“你说我跟不上时代,常年地对待该不该,对待人民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在对待中寻找大爱……”雷锋早已经不在了,47年前,他就永远得跟我们,跟他朝思暮想的富强社会说了再见;雷锋却又存在着,在你,在我,在千百万中华儿女的心中,那是一种叫做“奉献”的东西。雷锋就是他的具体化。只要我们想到雷锋,我们就会想到,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在这个人们以为地寻求所取得社会,还有奉献存在着,而正是奉献,才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伟大力量。
雷锋是伟大的,虽然他身处最平凡的岗位,但他用无私奉献的心去对待每一件事;雷锋是可悲的,仅仅22年的生命,他经历了太多的苦难,终于过上了好日子却又早早的与世长辞;雷锋是永恒的,虽然他只有短短的22年生命,却用这宇宙中的一瞬,在历史的长河中划出了最绚烂的一笔!
离开雷锋的日子,却仍然感觉,他在用自己的行动指引着我们,就如同歌中唱的:“你的对待如同生命的大海,抚育着一代又一代!”
6 ) 想起余世维先生的观点
刚刚听完余世维先生的一个旧讲座,过耳听见他举了雷锋为例子,那个讲座是关于提升职业经理人的修为的,先生的意思是雷锋只是一个纯道德标杆,可望不可学,尤其是在商业社会中,一个经理人若一心学雷锋,总是热心到底,无私益他,劳苦到最后,他倒是成了雷锋了,底下人一群流氓。经理人若能成为一个铁腕的大流氓,反倒可能把手下都给整成一群职场活雷锋来。
丛飞不是英雄,原谅我这么说,丛飞只是一个大悲剧,丛飞是被自己巨大的道德责任感给压死的,丛飞如果不早逝,他下半辈子都得承受那种巨大的悲怆与失落,觉得自己是广东人说讲的“大水鱼”,窝囊到老。
丛飞如果能对世俗人性有清醒的认识与足够的理智,就不会天真到希望受助者积极回报自己,物质回报也好,精神回报也好(回个信道声谢也是精神回报吧)如果当初行善的时候只想着是“不图回报”,过后也就更不必要对自己的善举“念念不忘”了。
行善是一种抉择。如果硬要说敬业守法、养妻活儿、孝悌忠信是小善,乐善好施、仗义疏财、舍己为人是大善。因“小善”而妨碍“大善”,搞不好会被人口诛笔伐,比如范跑跑的遭遇;因“大善”坏了“小善”,可怜的是自己的妻儿老小,但搞不好自己也能成为英雄。丛飞做了自己的选择。看过鲁豫有约,丛飞的妻子真是温婉漂亮,看得出她很爱他也崇拜他,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觉得,可惜了这么水灵的可人儿啊,若她嫁的只是一个俗不可耐的生意人,两脚一蹬了还能给她留下几处房子铺面维生,可丛飞行善掏空了积蓄破败了自己的小家,自己成了英雄了,倒是给
妻子留下了什么呢?
行善也是一种能力,拿自己年收入的5%做好事,一生坚持;还是大大咧咧一听人唤可怜就把自己裤子后兜最后一个钢嘣儿都给抠出来捐了。丛飞的行当是演艺,十之八九的人都得吃青春饭,得来的也都是血汗钱,不善经营,坐捐山空。就连最牛气的善長仁翁——比尔盖兹先生,他的捐赠行为也必须建立在他奋斗不息所经营的事业之上。
做好事不留名,与其说是一种美德,更不如说是一种智慧。否则,行的善反而成为了自己的精神负累,名气越大越发为名所累,何必花钱好心买罪受呢?
做好事,然后彻底忘掉吧,这样你的好事才能长做长有,一生不倦,因为你无须去检验去追问受助的人到底记不记得我啊,我做的到底值不值得啊这些其实大可不必的问题,不会总面对失望,对人性也就不至于失去信心乃至绝望。
一个学弟来问我,经常有人向他借钱,很苦恼到底借还是不借。我说有长辈教过我一个方法不妨试试:把你和这个人的交情估个价,比如800块钱,问自己和他这样深浅的交情,如果送给他这800块钱觉得一点也不心疼,那就借!如果实在觉得不值,就不借!
敢借出去的钱就预着是回来不了的,不要太惦记着,回不来了也笑呵呵好了,就当是给了那个朋友的,因为值。如果做不到,就坚决不借,不然赔了钱跑了朋友还伤了自己的心。
小学的时候,从三四年级开始每年的儿童节、校庆、国庆、劳动节、教师节学校都组织去电影院看了N次直到毕业的电影 ——别人的话 我感觉也差不多
比较写实,但是冠以雷锋之名,毕竟是宣传品,煽情为了灌输,如此而已
道德在资本和市场的夹击下沦丧。
小时候很感动,不知道现在的小学生学雷锋风气大么
我看哭了 就冲这个给个4星
记得当时很感人,虽然是杜撰的。
也是小学的组织看的红色电影,但这部确实挺感人,再回味回味!
小时候电影院的集体记忆。。。。
小学组织看的电影。很感动。
中学时代不由自主的大锅电影
因为毛主席没给题字所以在这电影之前没人知道有这样一个人
撷取了从雷锋故去后的几个时点,跨越三十多年,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雷锋精神的遭遇也在发生变化,人们不再看重助人为乐的美德,而是一切向钱看,国人素质也在滑坡,而乔鞍山的遭遇即使现在也不过时,好人难做,救人反被讹,故事是切中时弊的写实,但片尾那个光明的尾巴也略尴尬。
适合组织观看的电影
学校总是组织去电影院看~
小学全班组织去看的电影。
学校组织看得
小学学校组织看的电影
忘了,也是学校包场必看影片。不过刘佩琦演了一部电视剧《无悔追踪》,刘佩琦十几年(几十年?)如一日盯紧王志文,很好看。
虽然很认真很真诚,可是有点矫情。。。
某日学校电视,小学